×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新修正版)

包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新修正版)

1星价 ¥4.6 (6.6折)
2星价¥4.6 定价¥7.0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751185886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76
  • 出版时间:2014-01-01
  • 条形码:9787511858863 ; 978-7-5118-5886-3

本书特色

本书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修正版)》的全文以及《*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二)、(三)》。

内容简介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国家工商总局称,此次公司法的修改对于充分利用现代公司制度的优势,激励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特别是对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拉动内需,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下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附: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展开全部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