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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股权激励与主协调律师制度

员工持股.股权激励与主协调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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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188466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399
  • 出版时间:2016-09-01
  • 条形码:9787511884664 ; 978-7-5118-8466-4

本书特色

  本书系统介绍员工持股、股权激励所涉的激励方式及配套要素,从不同的角度搜集整理了有关的员工持股纠纷的真实司法案例,结合司法判决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提示方案设计、操作执行过程中应谨慎处理的问题,并将《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政策解读与实务指引》列为专章,紧扣员工持股,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政策要点和实施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进行政策释义和问题解答,以期提供政策指导和操作指引。

内容简介

  ◎权威解读国家政策,深刻剖析典型案例◎重点梳理疑难问题,系统体统解决方案

目录

**章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的分类及意义
**节何为“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
一、“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在我国的沿革与发展
二、“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的概念辨析
第二节推行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的意义与价值
一、推行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对各方的影响
二、推行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员工持股、股权激励所涉的激励模式及配套要素
**节激励模式
一、激励模式概述
二、激励模式辨析
第二节激励对象及认购资格
一、激励对象与认购资格的法律规定
二、确定激励对象与认购资格的几个关键问题**章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的分类及意义 **节何为“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 一、“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在我国的沿革与发展 二、“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的概念辨析 第二节推行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的意义与价值 一、推行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对各方的影响 二、推行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员工持股、股权激励所涉的激励模式及配套要素 **节激励模式 一、激励模式概述 二、激励模式辨析 第二节激励对象及认购资格 一、激励对象与认购资格的法律规定 二、确定激励对象与认购资格的几个关键问题 第三节股权设置及持股比例 一、股权设置及持股比例的法律规定 二、确定股权设置与持股比例的几个关键问题 三、持股比例的计算方法 员工持股、股权激励与主协调律师制度 目录 第四节持股价格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持股价格确定方式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持股价格确定的特殊处理 三、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计划持股价格确定的几个关键问题 第五节持股方式与持股载体 一、员工直接持股 二、信托持股 三、壳公司持股 四、有限合伙持股 五、职工持股会模式 六、工会持股模式 七、委托持股模式 八、资管计划、私募股权基金持股模式 第六节持股期限 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期限 二、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期限 三、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确定持股期限的几个关键问题 第七节股权与资金的来源 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与资金来源 二、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股权与资金来源 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中股权与资金来源 四、实践中股权或股票来源的几种方式 五、实践中资金来源的几种方式 第八节绩效考核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指标设定 二、参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方式 三、常用考核指标介绍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第九节股权管理 一、上市公司股权管理相关规定 二、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股权管理 三、股权管理机制的构建 第十节税务筹划 一、不同持股载体所涉税负对比 二、现行法律中关于某些激励模式所涉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规定 第三章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节正式公布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 成功案例(一):广日股份(600894)出资购股 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 成功案例(二):广州浪奇(00052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成功案例(三):三六五网(300295)股票赠与 出资购股员工持股计划 成功案例(四):宇通客车(60006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成功案例(五):卧龙电气(600580)出资购股激励计划 成功案例(六):北京银行(601169)员工持股计划 成功案例(七):万科公司(000002)出资购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节尚未公布正式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及非上市公司 案例一:绿地集团借壳金丰控股上市 案例二:联想集团股权激励计划 案例三:华为员工持股计划 案例四:天风证券股权激励计划 第四章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争议与司法裁判分析 **节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问题司法实务研究 一、员工持股纠纷的种类 二、员工持股纠纷诉讼的产生背景 三、员工持股纠纷的主要形式 四、员工持股纠纷诉讼的特征 五、员工持股纠纷诉讼发生的深层原因 第二节司法判例分析:公司股权回购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三节股权激励中黑白转让合同效力之辨析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四节关联交易未披露引发的职工股权回收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五节员工持股自然人股东之资格确认诉讼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六节员工持股中的公司章程效力认定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七节职工持股会的主体资格探究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八节股权激励机制的退出股权价值如何确定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五章ESOP制度的借鉴与我国立法完善建议 **节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概念和理论背景 一、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概念 二、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背景 第二节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产生、发展与现状 一、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产生 二、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发展 三、美国ESOP的目的、效果与现状 第三节美国员工持股计划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设立流程 一、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规则和运作方法 二、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流程 第四节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特点与经验 一、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特点 二、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问题 三、美国员工持股计划的经验 第五节美国员工持股计划对中国的启示 一、中国员工持股计划的问题 二、美国的员工持股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第六章主协调律师制度的职责与作用 **节主协调律师制度的提出 一、外经贸系统员工持股试点的展开 二、员工持股试点中的主协调律师 三、员工持股试点的思索与启示 第二节主协调律师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一、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中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必要性 二、改制业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要求 三、主协调律师的发展现状 第三节混改中的员工持股与主协调律师制度 一、主协调律师制度发展的方向 二、主协调律师制度与员工持股的配合 第七章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政策解读与实务指引 **节问题解答 一、试点工作综述 二、试点企业条件 三、持股员工范围 四、员工出资入股 五、员工持股比例 六、员工持股方式 七、员工股权管理 八、试点工作实施 九、试点组织领导 十、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节政策概述 一、规范持股类 二、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类 三、国有企业改制类 四、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类 附录员工持股、股权激励法律法规汇编 因篇幅所限,目录中带*的法规,书中未收录原文。——编者注 一、总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录) 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节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上市公司 (一)员工持股法律法规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能否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复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节录) (二)股权激励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期权授予登记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一) *中国证监会、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三)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通用法规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三、国有企业 (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地方政策新动态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节录)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节录)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节录)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节录)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节录)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节录)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节录)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节录)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节录)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节录)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节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节录)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节录) (二)员工持股法律法规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 *关于中央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委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节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节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节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节录) (三)股权激励法律法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四)国有企业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通用法规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四、高新技术企业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高新技术中央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实施《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产权激励试点工作的复函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五、金融企业 (一)全体金融企业适用法律法规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节录)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节录) 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节录) *(二)仅银行类企业适用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节录) *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的通知(节录) *(三)仅保险类企业适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的通知 *(四)仅证券类企业适用 *证券公司股权激励约束机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节录) 六、财务税收政策 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节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一)外汇法律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定向募集企业员工持股法律法规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节录) *(三)外经贸企业员工持股法律法规 *国务院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试点暂行办法》的批复(节录) *(四)电力企业员工持股法律法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的通知(节录) (五)主协调律师法律法规 关于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过程中选择律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指导意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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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徐永前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兼国企部主任、北京市优秀律师。198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法律硕士教材《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基础实务》主编、教授。现任中国安全和发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主持课题)兼法律安全论坛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
  国有企业改制并购和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破产重整、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法律专家,提出并倡导了产权改革中的主协调律师制度,被称为"员工持股与主协调律师**人"。
  主持的部分代表性部委课题和行业标准:
  《律师办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
  《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业务指引》(全国律协);
  《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  徐永前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兼国企部主任、北京市优秀律师。198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法律硕士教材《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基础实务》主编、教授。现任中国安全和发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主持课题)兼法律安全论坛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国有企业改制并购和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破产重整、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法律专家,提出并倡导了产权改革中的主协调律师制度,被称为"员工持股与主协调律师**人"。主持的部分代表性部委课题和行业标准:《律师办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业务指引》(全国律协);《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律师担任企业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研究》(文化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章程管理问题研究》(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依法破产实务研究》(国务院国资委);《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法律保障研究》(国务院国资委)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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