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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律师协会联合会职业行为示范守则

加拿大律师协会联合会职业行为示范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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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09377376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84
  • 出版时间:2016-12-01
  • 条形码:9787509377376 ; 978-7-5093-7737-6

本书特色

  加拿大律师协会联合会在2009年制定了《职业行为示范守则》,作为加拿大各个律师协会行为守则的标杆,希望藉此能够消除加拿大各司法辖区在律师职业行为规则上的重大差异。加拿大律师协会联合会还建立了职业行为示范守则常设委员会,来监控法律的变化,并届时就该示范守则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建议。截至目前,该示范守则已经被14个律师协会中的11个所采纳,其他律师协会则正在对此进行积极审议。在内容上,《职业行为示范守则》除序言外,有解释和定义、法律职业标准、与委托人关系、法律服务营销、与司法的关系、与学生、雇员和其他人的关系、与律师协会和其他律师的关系等共计7章。每章下面又规定有具体条文,并附有对这些条文的注释。

内容简介

  该示范守则已经被14个律师协会中的11个所采纳,其他律师协会则正在对此进行积极审议,众多专家鼎力推荐

目录

  目录序言 003第1章 解释和定义 0071.1 定义 007第2章 法律职业标准 0132.1 适正性 013第3章 与委托人关系 0173.1 称职 017定义 017称职 0193.2 服务质量 027服务质量 027有限范围聘请协议 031诚实和坦率 033语言权利 035委托人是组织的情况 037鼓励妥协或者和解 039威胁性的刑事或者规制程序 039诱导撤回刑事或者规制程序 041委托人的不诚实、欺诈行为 045委托人是组织时的不诚实和欺诈 047能力减损的委托人 0513.3 保密 055秘密信息 055使用秘密信息 061进一步伤害/公共安全例外 0633.4 冲突 071避免利益冲突的职责 071同意 079短期简易法律服务 085争端 089保护委托人秘密信息情况下的同时性代理 091联合聘请 093反对前委托人 101为借款人和贷款人代理 103在律师事务所之间调动引起的利益冲突 107律师事务所无资格代理 111进行调动的律师无代理资格 117律师对非律师员工克尽职守 119与委托人进行商业交易 121定义 121与委托人的交易 123从委托人那里借贷 127向委托人提供借贷 131律师担保 131支付法律服务 133馈赠和遗嘱文书 133法院临时释放 1353.5 保管委托人的财产 135保管委托人的财产 135就收到财产进行通知 137标明委托人财产 137结算和移交 1393.6 律师费和垫付款 139合理的律师费和垫付款 139风险代理费和风险代理费协议 143结算单 145共同聘请 147律师费分享和介绍费 147跨行业律师事务所和跨司法辖区律师事务所的例外 149支付资金和侵占资金 151预付法律服务计划 1533.7 退出代理 153退出代理 153任选性退出代理 157不支付律师费 157退出刑事程序 159强制性退出代理 161退出代理的方式 163后续律师的职责 165第4章 法律服务营销 1694.1 法律服务的可得性 169法律服务的可得性 169限制 1714.2 营销 173就职业服务进行营销 173律师费广告 1754.3 就业务性质进行广告 175第5章 与司法的关系 1795.1 律师作为诉辩者 179诉辩 179归罪性物证 189作为公诉人的职责 193披露错误或者疏忽 195礼貌 195承诺 195关于辩诉交易的协议 1975.2 律师作为证人 199提交证据 199上诉 1995.3 会见证人 201会见证人 2015.4 与作证证人进行交流 201与作证证人进行交流 2015.5 与陪审员关系 205审判前交流 205信息披露 205审判中交流 2075.6 律师与司法 209鼓励尊重司法 209寻求立法或者行政变革 211法院设施的安全 2135.7 律师与调解人 213调解人的角色 213第6章 与学生、雇员和其他人的关系 2176.1 监督 217需要进行直接监督 217适用 219委派 219被暂停执业或者取消律师资格的律师 225文件的电子登记 2256.2 学生 227招募和聘用程序 227负责人的职责 227实习学生的职责 2296.3 骚扰和歧视 229第7 章 与律师协会和其他律师的关系 2317.1 对律师协会和法律职业的总体责任 231来自律师协会的交流 231履行经济义务 231举报不端行为的职责 233鼓励委托人举报不诚实行为 2357.2 对律师和其他人员的责任 237礼貌和善意 237交流 239疏忽交流 247承诺和信守条件 2477.3 外部利益与法律执业活动 251维护职业适正性和判断 2517.4 担任公职的律师 255行为标准 2557.5 公开露面和公开陈述 255与公众的交流 255干预获得公平审判或者听证的权利 2597.6 防止非法执业 261防止非法执业 2617.7 重新执业的退休法官 2617.8 错误和疏漏 263就错误或者疏漏告知委托人 263就索赔进行通知 263合作 265回应委托人的索赔 265重要译名对照表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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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进喜,男,1970年生。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研修学者(2002-2003),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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