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权责任纠纷与人格权纠纷

侵权责任纠纷与人格权纠纷

¥38.3 (6.5折) ?
1星价 ¥42.5
2星价¥42.5 定价¥59.0
全场折上9折期间 满39元包邮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30127739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490
  • 出版时间:2017-04-01
  • 条形码:9787301277393 ; 978-7-301-27739-3

本书特色

《法律大数据·案由法条关联丛书》基于“法合实验室”提供的“千万级”的裁判文书库和“百万级”法律规范性文件库,由“星云律例”(Galawxy)法律大数据引擎和法律专业团队联袂提供快速检索功能,并得到*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权威授权提供数据支持,可以不断升级,将法律大数据分析技术渗透到整个立法工作、司法实务和法学研究体系中。简而言之,本丛书的意义在于,使用主编王竹教授设计的算法,对2300万份裁判文书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出每个案由与其适用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相互对应关系,并请司法实务与法学研究专业人士对大数据分析结果进行经验判断,再根据相关度分★级标记,为读者提供迅速、精准地相互检索功能,并且可以使用手机扫描“法合二维码”或电脑检索“法合引证码”获取相关整治内容和服务,是国内“法律大数据分析”实务法条类图书的开山之作。  《侵权责任纠纷与人格权纠纷》是本套丛书的*本,案由涵盖范围为《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2011]42号)的*部分“人格权纠纷”(M1.1—M1.1.9,共计10个案由)和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M9.30—M9.30.370,共计65个案由)合计75个案由;核心法律选取范围为《侵权责任法》(共92个条文),《民法通则》的部分条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四节“人身权”第98—105条和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第117—13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05—107条,合计120个条文。

内容简介

《侵权责任纠纷与人格权纠纷》本书是“案由与法条间的关联密码”。 1 . 内容实用 当读者遇到一个案件,可以通过本书检索到法院以往判决该类案件时主要依据的是哪些法条,这些法条按重要性分★级排列。当读者知道一个核心法条,可以通过本书查询到该法条可能适用的不同案由,在请求权竞合时,选择对己方较为有利的案由提起诉讼。这种检索对法律工作至关重要。 2. 客观可靠 本书所涉及的法条依据是通过对*人民法院授权的超过2300万份判决书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出的客观的经验法则,而非作者凭经验的主观选择。 3. 增值创新可使用手机扫描“法合二维码”或电脑检索“法合引证码”,获取相关增值内容和服务。 4. 便携法规库可以通过查阅本书第三编或手机扫描《法律规范性文件简全称对照索引表》中的二维码,检索办理本书所涉案件需要用到的所有法律规定。

目录

**编 案由关联法条索引
M1 人格权纠纷
M1.1 人格权纠纷★★
M1.1.1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M1.1.2 姓名权纠纷★★
M1.1.3 肖像权纠纷★★★
M1.1.4 名誉权纠纷★★★★
M1.1.5 荣誉权纠纷★
M1.1.6 隐私权纠纷★★
M1.1.7 婚姻自主权纠纷★
M1.1.8 人身自由权纠纷★
M1.1.9 一般人格权纠纷★★★
M9 侵权责任纠纷
M9.30 侵权责任纠纷★★★★
M9.30.341 监护人责任纠纷★★
M9.30.342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M9.30.343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
M9.30.344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M9.30.345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M9.30.346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M9.30.347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M9.30.347.1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M9.30.347.2 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
M9.30.348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M9.30.349 产品责任纠纷★★★★
M9.30.349.1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M9.30.349.2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M9.30.349.3 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
M9.30.349.4 产品仓储者责任纠纷★
M9.30.35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M9.30.351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1.1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
M9.30.351.2 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M9.30.352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M9.30.352.1 大气污染责任纠纷★★
M9.30.352.2 水污染责任纠纷★★
M9.30.352.3 噪声污染责任纠纷★★
M9.30.352.4 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
M9.30.352.5 土壤污染责任纠纷★
M9.30.352.6 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
M9.30.352.7 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
M9.30.353 高度危险责任纠纷★★
M9.30.353.1 民用核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3.2 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3.3 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3.4 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3.5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3.6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4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5 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5.1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5.2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5.4 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纠纷★★
M9.30.355.5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5.6 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5.7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6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M9.30.357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M9.30.358 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
M9.30.359 公证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0 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1 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2 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责任纠纷★
M9.30.363 铁路运输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3.1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3.2 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4 水上运输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4.1 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4.2 水上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5 航空运输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5.1 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5.2 航空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6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7 因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8 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M9.30.369 因申请诉中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M9.30.370 因申请先予执行损害责任纠纷★

第二编 核心法律条文主要适用案由及关联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章 一般规定
第1条【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
第2条【侵权责任一般条款;民事权益的范围】★★★★★
第3条【侵权责任的当事人主义】★★★★★
第4条【法律责任的并存规则;民事财产责任的优先性】★★★★
第5条【侵权责任的特别法优先规则】★★★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6条【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
第7条【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8条【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第9条【教唆人、帮助人的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
第10条【共同危险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第11条【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第12条【分别实施非充足原因侵权行为的按份责任】★★★★
第13条【连带责任的对外承担规则】★★★★
第14条【连带责任的对内*终责任分担规则;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
第15条【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第16条【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般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伤残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项目】
★★★★★
第17条【同命同价: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等额赔偿制度】★★★★
第18条【被侵权人死亡、单位分立合并的请求权继受;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
第19条【侵害财产造成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
第20条【侵害人身造成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
第21条【民事权益保全请求权: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第22条【侵害人身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23条【见义勇为的侵权责任和补偿责任】★★
第24条【公平责任:公平补偿责任的一般规定】★★★
第25条【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26条【过失相抵:被侵权人过错】★★★★★
第27条【受害人故意】★★
第28条【第三人原因】★★
第29条【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第30条【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责任承担规则】★★
第31条【紧急避险、避险不当、避险过当】★★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32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害的侵权责任】★★★★
第33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意识致害的侵权责任和公平补偿责任;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侵权责任】★★
第34条【用人单位替代责任;劳务派遣侵权责任:替代责任、补充责任】★★★★★
第35条【个人劳务责任: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第36条【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第37条【管理人或者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补充责任】★★★★
第38条【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教育、管理职责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39条【教育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教育、管理职责的过错责任】★★★
第40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和补充责任】★★
第五章 产品责任
第41条【生产者的缺陷产品无过错*终责任】★★★
第42条【销售者的缺陷产品过错*终责任;来源不明产品的销售者责任】★★
第43条【生产者、销售者的缺陷产品不真正连带责任;销售者的追偿权;生产者的追偿权】
★★★
第44条【产品责任中生产者、销售者对有过错的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追偿权】★
第45条【缺陷产品被侵权人的保全请求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第46条【生产者、销售者违反警示、召回等补救义务的侵权责任】★★
第47条【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48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
第49条【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第50条【机动车买卖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第51条【转让拼装车、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第52条【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盗窃、抢劫、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第53条【机动车驾驶人逃逸的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54条【医疗损害的过错责任与替代责任】★★★★
第55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的说明义务;医务人员违反说明义务的医疗机构替代责任】★★★
第56条【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近亲属意见的医疗措施批准程序】★
第57条【医务人员违反相当诊疗义务的医疗机构替代责任】★★★
第58条【医疗机构过错推定的情形】★★★
第59条【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缺陷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和不合格血液致害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第60条【医疗机构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第61条【客观病历资料的填写、保管和提供义务】★★
第62条【违反对患者隐私保密义务的医疗机构的责任】
第63条【禁止过度检查:医疗机构的不必要检查禁止义务】★
第64条【妨害医疗活动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65条【污染环境无过错责任】★★
第66条【污染者就抗辩事由的举证责任】★★
第67条【环境污染数人侵权行为的*终责任分担规则】★
第68条【第三人过错导致环境污染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69条【高度危险作业致害无过错责任一般条款】★★
第70条【民用核设施致害无过错责任及抗辩事由】
第71条【民用航空器致害无过错责任及抗辩事由】★
第72条【高度危险物致害无过错责任及抗辩事由】★★
第73条【高度危险行为致害无过错责任及抗辩事由】★★★
第74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害的侵权责任】★
第75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的侵权责任】★
第76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的抗辩事由】★★
第77条【高度危险责任法定赔偿限额的适用规则】★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78条【饲养动物致害的无过错责任及被侵权人过错的适用规则】★★★
第79条【违反管理规定饲养动物致害的无过错责任】★★
第80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的无过错责任】★★
第81条【动物园动物致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82条【遗弃、逃逸动物致害的无过错责任】★
第83条【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动物致害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第84条【饲养动物人应负的社会责任】★★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附属物脱落、坠落致害过错推定责任】★★★
第86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致害的侵权责任】★★
第87条【高空抛物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的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致害补偿责任】★
第88条【堆放物倒塌致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89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品致害的侵权责任】★★★
第90条【林木折断致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91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致害的过错推定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92条【侵权责任法的施行时间:2010年7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98条【生命权、健康权请求权基础】★★★★★
第99条【姓名权、名称权的保护】★★
第100条【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
第101条【名誉权的保护】★★★
第102条【公民、法人的荣誉权】★
第103条【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干涉婚姻自由】★
第104条【对特殊人群的保护:老人、儿童、母亲、残疾人】★★
第105条【男女平等】★★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117条【侵害财产权的责任承担方式:返还财产、折价赔偿;恢复原状、折价赔偿;赔偿损失】★★★★★
第118条【公民、法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第119条【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般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伤残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项目】
★★★★★
第120条【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第121条【职务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规则】★★
第122条【生产者的缺陷产品无过错*终责任】★★
第123条【高度危险行为致害无过错责任及抗辩事由】★★★
第124条【污染环境无过错责任】★★
第125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致害的过错推定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126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附属物脱落、坠落致害过错推定责任】★★
第127条【饲养动物致害的无过错责任及被侵权人过错的适用规则】★★
第128条【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责任;防卫过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129条【紧急避险、避险不当、避险过当】★
第130条【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第131条【过失相抵:被侵权人过错】★★★★
第132条【公平责任:公平补偿责任的一般规定】★★★
第133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害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第105—107条)
第105条【申请人应当赔偿申请错误导致的被申请人损失】★★
第106条【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情况紧急需先予执行的】★
第107条【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满足的条件】★★

第三编 本书关联法条全文
一、 法律、法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二、 行政法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三、 司法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律规范性文件简全称对照索引表
后记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王竹 主编 王竹(1981-),男,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大数据实验室主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执行所长,《民商法争鸣》执行主编;兼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侵权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东亚侵权法学会副秘书长、世界侵权法学会执委会秘书长。 1999-2009年相继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管理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先后赴美国耶鲁大学、康奈尔大学和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求学,2015-2016年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和法律大数据分析。在《法学研究》、Chicago-Kent Law Review等杂志发表论文13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独著《侵权责任分担论》《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思考》《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专题研究》,主编《慕课的制作与运行》,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世界侵权法学会报告(1):产品责任》等10部,合译《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合著《侵权责任法》《侵权法教程》《物权法》《合同法学》等教材4部,编著若干。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研究项目1项和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2项。荣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2011年)、“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2012年)、“四川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0年)、“宝钢优秀教师奖”(2014年)等多项*、省部级奖励。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