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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31-北平解放-(上.下册)

1949.1.31-北平解放-(上.下册)

1星价 ¥75.9 (5.5折)
2星价¥75.9 定价¥138.0
图文详情
  • ISBN:978750349684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849
  • 出版时间:2017-11-01
  • 条形码:9787503496844 ; 978-7-5034-9684-4

本书特色

为了纪念北京解放40周年,北京市档案馆编,程勇主编的《北平解放(1949.1.31上下)/城市解放纪实丛书》这本书。这对于我们重温这段历史,总结历史经验,是十分有益的。 本书是利用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和相关文献资料编辑的反映城市解放前后真实历史情况的大型档案文献汇编。

内容简介

  《北平解放(1949.1.31 套装上下册)/城市解放纪实丛书》收录了北平解放前夕相关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的概况;人民解放军政治攻势、战役战斗等军事斗争情况;城市解放后的接管政策、接管过程、各界反映;接管城市后的政权建设、城市建设、恢复和发展生产方面的情况。

目录

**篇 迎接解放
彭真关于做好城市工作迎接革命新高潮的讲话
(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平津地下党的组织在接管城市中应做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央军委关于保护工业区和北平文化古迹区给平津战役总前委的电报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城市中的公共房产问题的决定致北平市委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华北局对北平党准备迎接我军人城的工作意见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如何进行接管北平工作的党内通告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央军委关于平津管辖范围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彭真、叶剑英、赵振声关于入城前所做的准备工作向中共中央及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彭真关于先了解情况后决定政策的讲话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关于平津两市区货币问题的决定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邓拓关于中共北平市委政策研究室参加接管工作计划给叶剑英的信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保甲人员办法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三日)
彭真关于掌握党的基本政策做好入城后工作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入城后几个具体工作的决定(草案)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日)
中央军委关于保护北平文化古城问题给平津战役总前委的指示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六日)
叶剑英关于北平情况和接管任务的报告要点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叶剑英关于目前形势和人城工作的报告要点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彭真关于进城后的工作与纪律问题的讲话要点
(一九四九年二月一日)

第二篇 和平谈判
中央军委关于同傅作义的代表进行谈判的指示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中央军委关于平津战役形势及谈判策略的电报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央军委关于战役部署及平津地区党政军负责人任命的电报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央军委关于对傅作义的代表进行谈判的原则和策略问题的电报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傅作义关于解决北平问题致毛泽东的电报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中央军委关于对傅作义的政策问题给林彪的电报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中央军委关于与傅作义谈判的六点方针给林彪的电报
(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
中央军委关于对傅作义代表周北峰应严正表示四点意见的电报
(一九四九年一月七日)
中央军委关于在与傅作义谈判中应注意问题的电报
(一九四九年一月九日)
中央军委关于与傅作义代表谈判的指示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六日)
林彪、罗荣桓为敦促和平解决北平问题致傅作义函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六日)
林彪、罗荣桓、聂荣臻关于与邓宝珊谈判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情况给中央军委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北平和平解决问题的协议书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九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电贺平津解放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日)
为建设人民民主的新北平而奋斗——《人民日报(北平版)》代发刊词

第三篇 改编军队
中央军委关于重视改编原国民党军队工作给林、罗、刘的指示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聂荣臻关于做好改编原国民党军队的准备工作的电报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叶剑英为成立联合接交机关致傅作义函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傅作义为派人参加联合接交机关给叶剑英的复函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北平联合办事处第1-13次会议记录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九日——二月二十二日)
傅军第十三军代军长郑邦捷为军队接受改编提出八点具申
(一九四九年一月三十日)
林彪、罗荣桓、聂荣臻关于与傅方会谈改编情形给中央的电报
(一九四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北平市军管会铁道运输司令部关于黄村车站发生傅军破坏交通秩序事件给市军管会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九日)
傅军第四兵团司令官周体仁关于接受改编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致联合办事处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傅军出城二周来情况的报告汇集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五日)
林彪、聂荣臻、薄一波在傅军师以上干部会上的讲话记录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三日)
陶铸为傅军改编与人员处理方案致傅方代表函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八日)
林彪、罗荣桓关于改编北平周围国民党军队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
林彪、罗荣桓关于傅方受编部队师以上军官的任命令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林彪、罗荣桓关于北平候编部队改编后之隶属关系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北平联合办事处关于改编部队和人事处理问题的决议案纪要
(一九四九年二月)
新华社北平电: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宣布对北平周围听候改编的原国民党军的改编方案
(一九四九年三月一日)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傅军改编中动态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日)
陶铸关于改编傅作义部队问题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日)
北平市军管会西北分会关于傅军不受改编之逃跑情形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
傅作义关于北平和平工作圆满完成的通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一日)
毛泽东对傅作义4月1日通电的复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日)

第四篇 和平接管
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约法八章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叶剑英关于军管会的任务、组织机构及如何工作的报告要点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北平市军管会第1-50次汇报会纪要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一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做好人城准备工作的通告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成立北平纠察总队的通知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布告
(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
(一九四九年一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系统表
(一九四九年一月)
北平市人民政府成立布告
(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
叶剑英关于军管会问题的报告要点
(一九四九年一月四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成立西北区等五个分会的通知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北平市军管会各系统接管代表与联络员名单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入城各部位置的通知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北平市军管会接管人员工作条例及接管纪律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北平市军管会所属各单位组织系统负责人名录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北平市军管会成立半月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一月)
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人城办公布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人城办公布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日)
北平市警备司令部成立布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保证接管工作合法进行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九日)
叶剑英在北平各界庆祝解放大会上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二日)
叶剑英关于北平市接管工作初步总结向毛泽东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彭真关于克服忙乱问题向中央并华北局、总前委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日)
叶剑英关于北平军管工作在民主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三月份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刘少奇关于北平接管工作中一些问题的报告要点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日)
莫文骅关于北平警备工作的经验总结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三日)
程子华关于北平市警备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四日)
北平市军管会接管工作概况
(一九四九年四月)
李公侠关于军管会今后的存在形式向彭真、叶剑英的请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
一 、物资系统接管
北平市军管会物资接管委员会接交工作奖惩办法
(一九四九年一月)
北平市军管会物资接管委员会工作报告(**号)
(一九四九年一月)
北平市军管会物资接管委员会工作报告(第二号)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资接管委员会工作汇报(第1-13号)
(一九四九年二月七日——三月十四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电讯部初步接收工作情况报告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电讯部接管工作半月综合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
平津前线总前委为组织军用物资清理委员会致北平市军管会函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关于对不依法定手续擅动物资的无纪律现象通报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资接管委员会各部处接管资产处理计划
(一九四九年三月)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军政部接管工作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军政部接管工作总结补充报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五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卫生部接管工作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刘少奇在市委听取物资接管汇报会上的讲话要点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电信部接管北平电信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平津前线总前委为转物资清理委员会军用物资处理意见致北平市军管会函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十日)
张文松报送电车公司接管问题的两个方案
(一九四九年)
北平电车公司接管组关于北平市电车公司情况调查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九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企业局关于处理电车公司股权意见给叶剑英、张友渔的呈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指令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北平电车公司接管组游士远关于调整北平市电车公司组织机构的呈
(一九四九年七月十八日)
北平市电车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前后及经营概况报告书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一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关于石景山钢铁厂、发电厂接管改组调整情况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五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后勤部接管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三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接管工作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六日)
彭真在北平市**次公营企业工厂代表座谈会上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九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人事处理委员会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二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自来水公司的情况和处理意见向华北局并中央的请示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
二 、文化系统接管
中共华北局城工部宣传解放军城市政策给韩寿萱先生的一封信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
北平新闻界概况
(一九四九年)
北平市军管会文化接管委员会文物部会务汇报提案单
关于将金刻《赵城藏》拨归北平图书馆收藏之往来函件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三月二十四日)
1.北平图书馆致文管会函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
2.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致华北局薄一波请示函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七日)
3.薄一波批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4.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文物部为将处理情形转告华北人民政府致文管会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北平市军管会文化接管委员会教育部半月工作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三月二日)
卢鸣谷关于接管正中书局北平分局、独立出版社北平分社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
周永生关于接管正中书局印刷厂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北平图书馆与北平市军管会、天津市军管会等关于收藏散失宋版《经典释文》之往来函件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四月十五日)
1.北平图书馆致文管会公函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2.北平图书馆代理馆长王重民致文管会文物部长王冶秋函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3.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致军管会主任叶剑英函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日)
4.天津市军管会致北平市军管会函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5.北平市军管会致文管会复函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6.北平图书馆致文管会函
(一九四九年四月四日)
7.北平图书馆为请将已收得原书之二十三册移交故宫博物院致文管会函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五日)
8.北平故宫博物院收据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五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停止外国记者在北平市活动的通令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关于接管后各机关旧人员处理问题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一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私立大学的处理办法向中央并华北局的请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九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大学的处理方案向中央并华北局、总前委的请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北平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北平市军管会文化接管委员会接管单位移交计划表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三日)
北平市文物界关于文物机关今后如何改进问题的座谈会记录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对北平市委关于大学处理方案的请示的批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七日)
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关于接管中央社的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接管工作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新闻出版部关于接管华北日报社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三月)
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新闻出版部接管工作总结报告及副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文物部接管工作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教育部经验教训检查
(一九四九年三月)
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关于接管清华、北大维持燕大的专题报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一日)
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入城三月以来关于文艺宣传工作专题报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新闻处关于北平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工作概况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私营广播电台情况及处理办法向中央、华北局的请示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七日)
三 、政府系统接管
彭真、叶剑英关于接收市政府工作中问题的请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人事处理委员会对原国民党机关人员的处理方案
(一九四九年三月一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旧人员处理原则办法向中央华北局的请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人事处理委员会关于招待所处理旧人员回籍、学习、工作的规定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处理旧人员和接管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北平各机关旧人员处理原则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市政府机构及人员处理问题向中央的请示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北平市社会局接管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北平市民政局接管工作综合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北平市工务局接管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四月四日)
北平市卫生局接管工作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五日)
北平市法院接收工作初步总结
(一九四九年四月八日)
叶剑英关于北平市政府一个多月的工作报告要点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接管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
北平市军管会各大单位处理原国民党机关人员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六月)
北平市企业局关于接管以来几个问题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五篇 建立政权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除伪保甲制度建立街乡政府初步草案
(一九四九年三月)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普遍开展学习运动的决定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三日)
彭真关于当前的方针、政策和任务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八日)
叶剑英关于北平政权建设等工作在北平市人民政府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朱德在北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叶剑英在北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改革区街政权组织及公安局派出所的决定(草案)
(一九四九年六月三十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界划定郊区新区令
(一九四九年七月一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市各机关编制情况给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召开市各界代表会议和党的代表会议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北平市接管与施政工作——叶剑英在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北平市半年来的财经工作——张友渔在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上的补充报告摘要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关于市政报告的决议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
毛泽东对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三日)
彭真在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四日)
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宣言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四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区街政权机构派出所改造问题的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
彭真、赵振声关于公开党的组织及改善党与群众关系问题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暑期学校党员训练班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九月)
彭真在北京市**届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典礼上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聂荣臻在北京市**届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典礼上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取消外国驻兵权的布告
(一九五○年一月六日)

第六篇 整顿治安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成立北平市流散军人处理委员会的通知
(一九四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卫戍司令部关于安定人民民主秩序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国民党军散遗武器限期登记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五日)
彭真、叶剑英、赵振声、谭政关于治安情况向中央的请示报告(节录)
(一九四九年二月七日)
北平警备司令部关于国民党宪兵第十九团官兵限期登记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二日)
彭真、叶剑英、赵振声关于捕获张荫梧、许惠东等情况向中央并华北局、总前委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四日)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关于严防敌特活动的紧急通知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五日)
彭真关于进城初期的敌情和群众动态向毛主席并总前委、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
彭真在北平市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
北平市流散军人处理委员会关于流散国民党官兵登记收容办法的通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
彭真关于治安与肃反工作情况向中央并华北局、总前委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日)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对特务分子实行登记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
中共=j匕平市委关于治安运动的计划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北平市国民党特务人员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一日)
北平市治安委员会关于治安运动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解放后肃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
北平市处理国民党流散官兵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电车存车厂火警经过向中央、华北局的初步报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彭真、叶剑英、赵振声在市委会议上对目前北平市保卫工作的发言纪要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彭真、赵振声关于工厂保卫工作在公营工厂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电车公司失火情形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六月九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石景山钢铁厂失火情形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北平市公安局接管集训伪保警总队的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反动党派人员履行登记之具体实施办法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北平市半年来治安工作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北京市公安局一年来公安工作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敌特党团分子处理情况给中央及华北局的请示报告
(一九五○年三月二十日)

第七篇 安定民生
北平市军管会金融处兑换工作计划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北平市军管会和物管会关于金圆券兑换对象、比价、限额、限期等问题的讨论纪要
(一九四九年一月九日)
彭真关于粮食等政策问题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伪金圆券兑换办法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日)
北平市军管会财政处关于税收征收办法的请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五日)
中共北平市委研究室关于北平市银元买卖概述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五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金融问题向中央并华北局、总前委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八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兑换金圆券及银元问题向中央的请示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
彭真、叶剑英、赵振声关于各项税收办法向华北局并中央的请示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禁止银元在北平市流通和买卖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北平市税收暂行办法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一日)
彭真关于安定民生工作给中央、华北局、总前委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日)
北平市军管会禁止倒卖金银外币券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四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回民工作的方针与任务的意见向华北局并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七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工商业登记办法的通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北平市房屋问题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三轮车夫生意萧条及解决措施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三轮车夫和洋车夫生活问题的处理意见向刘少奇的请示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八篇 整理市容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北平市人民团体在军管期间暂行登记办法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商民侵占公地建筑房屋办法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整顿市容问题的意见
(一九四九年五月)
叶剑英在北平市摊贩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管理摊贩办法及处理棚户办法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北平市民政局关于处理乞丐问题与妓女问题的工作布置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奉华北人民政府令颁华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的通令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容乞丐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七月)
北平市清洁运动委员会清运工作总结
(一九四九年七月)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北平市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令
(一九四九年八月五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整理摊贩工作的总结
(一九四九年八月)
北平市处理妓女办法(草案)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六月)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本市妓女情况和处置方针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七日)
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封闭妓院的决议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封闭妓院情况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处理妓女工作总结
(一九五○年六月九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封闭妓院善后工作的报告
(一九五○年八月八日)

第九篇 恢复生产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工资问题的解决办法向中央并华北局、总前委的请示报告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对北平市委关于工资问题解决办法的批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北平市军管会贸易接管处、城市供应处关于门、城煤矿情况及目前经营计划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彭真关于工资问题、工厂内党、行政和工会关系问题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
彭真关于经济工作的一些问题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六日)
彭真在全市职工积极分子大会上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与生产建设的决定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二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北平市目前中心工作的决定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六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生产与工会工作的初步计划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七日)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北平市公营企业机构及员工薪金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八日)
彭真在中共北平市委召开的公营企业代表会上的四项重要指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彭真关于私营工厂工人代表座谈会和资本家座谈会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五日)
彭真关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一些问题向毛泽东并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北平市辖区农业土地问题的决定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在本市采购物资者向工商局登记通过贸易公司进行采购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七日)
彭真关于开展城乡贸易及恢复发展生产工作向毛泽东并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彭真、赵振声关于劳资订立集体合同问题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军管会关于本市辖区农村债务问题处理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日)
附录
古都新生——北平和平解放及接管大事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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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北平解放(1949.1.31 套装上下册)/城市解放纪实丛书》:  彭真关于做好城市工作迎接革命新高潮的讲话  (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一、城市工作的情况。情况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革命高潮,决定的条件是我们军事进攻的胜利(当然还有其他条件)。就华北来说,我们收复了石家庄、临汾,不久即可打下太原,将来战争可以转向平绥线,这是很大的胜利。就全国来说:蒋介石的政治、经济、军事各种危机更日益深刻、明显,如像一个病人,从头到脚都已溃烂。在此情况下,城市人心向我,拥护我们的人日益增多,我们的城市工作比较以前好做了,这是主要方面。另一方面是土改中有些地主逃往城市,还有从其他方面逃到蒋管区城市中的人,可能使我们的城市工作遇到某些困难与破坏。但**种情况是决定的、主要的。  二、我们城市工作的任务,应该是准备配合野战军夺取城市,为我军占领后管理城市做准备。夺取城市主要是野战军的任务,根据我们现有的城市工作力量与不久将来的发展,在夺取城市上,用武装暴动做有力的配合,还不可能,但利用我们的某些关系,在特殊情况下,起一些局部的、可能的、有益的配合作用,也是很重要的。这方面工作不能放松。真正的城市群众武装暴动,里应外合夺取城市,在华北任何城市现在条件都不可能,因为这非有强有力的敌军工作与长期的群众工作不可。所以我们不要背上这个在条件上、时间上都不可能实现的武装起义的包袱,只能根据实际情况来布置我们的工作。我们要做哪些具体工作呢?  **是调查研究。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是工作的出发点,情况不明任何工作都做不好。所以中央关于1948年土改整党的指示中,**条即是调查研究。调查了解政治、经济、人物情况,不仅目前工作中是必须的,将来也很有用。但不要无目的地、泛泛地去调查,要选择为配合夺取城市与将来管理城市所必要的目标去调查。如为了了解各阶级、阶层的政治动向与具体要求以决定具体政策,即为了把新民主主义的纲领具体实现,则必须对资本家、工人、学生、小手工业者等的具体动向与具体要求做经常的、周密的调查了解,以便规定出不同的政策与方针。又如为了将来接收城市与管理城市,就要对机关、工厂、仓库的地址、内容以至各色人物,尤其是技术人员与反动派中的首恶分子等,做详细的、系统的调查,以便将来按组织系统有秩序地去接收管理。  第二是发展组织。发展组织要采取精干、隐蔽的方针。普通的,可有可无的,不起决定作用的,即可不发展。要有重点的发展,如重要的工厂、电灯公司、自来水、仓库等。有了我们的党员支部,就可以很清楚地了解情况,有效地保护机器、物资,帮助我们接收管理,恢复秩序,恢复生产。石家庄解放中起作用*大的即是这些产业工人。我们要注意向这方面发展组织。此外,如市政机关、财经部门、军事机关、学校等,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总之,要根据任务去发展组织。我们发展组织的顺序,首先是工人,其次是学生,再次是各重要部门技术人员、职员,*后才是苦力、贫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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