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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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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151142819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103
  • 出版时间:2018-03-01
  • 条形码:9781511428194

内容简介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是对工程建设过程及成果进行的综合评价。评价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项目,应当满足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的建设目标,工程管理或技术达到行业同时期同类工程的领先水平,示范引导作用显著。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分为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评价标准、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标准、农村公路(三、四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标准三类,均由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加分指标、总体评价等四部分构成。  基本要求为控制指标。其中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具备申报资格。  评价指标是对项目落实《指导意见》各项措施取得的实效进行量化评分,由二级或三级指标体系构成,相应评分方法见评价说明。评价指标满分均为1000分。申报部级品质工程项目的,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评价指标分数不得低于800分,其他工程评价指标分数不得低于700分。  加分指标是鼓励项目结合自身优势和功能属性开展重点攻坚与创新突破,对管理或技术创新取得明显优于同类工程水平,且示范作用显著的做法进行加分。同时,对交工或竣工项目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或荣誉进行加分。其中,示范创建项目和农村公路项目(三、四级)加分指标满分为200分,交竣工项目加分指标满分为300分。  总体评价是对项目在打造品质工程中的特色做法、主要经验、实施效果、示范作用等方面的概括性评价.不设分值。对于申报部级品质工程项目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提出项目总体评价的初步意见,由部组织专家组根据核实情况做出*终总体评价。  项目总得分为评价指标得分和加分指标得分之和。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除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

目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1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解读
附件2 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
附件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附件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品质工程攻关行动试点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附件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附件6 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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