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释义系列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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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BN:978750939752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512
- 出版时间:2017-02-01
- 条形码:9787509397527 ; 978-7-5093-9752-7
本书特色
★权*——参加本法起草的专家编写的法律学习读本 ★充实——运用**手立法材料,准确、全面、深入解析法律内容 ★详尽——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和立法背景,附录相关立法资料
内容简介
2018年5月2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该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于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法规。该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包括: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要求,巩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的改革成果,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统一规范;二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府的人力资源市场培育职责,明确市场活动规范,综合运用信息公示、随机抽查、国家标准、行业自律等监管手段,确保市场活力与秩序;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将职业中介活动明确界定为行政许可事项,对其他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四是细化就业促进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对上位法已有规定的内容,《条例》不再规定。本书是国家很好不错机关对《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解读,为社会公众及相关从业者学习新法提供了很好不错资料。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篇 导读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和总体思路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二篇 条文释义
**章总则
第二章人力资源市场培育
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四章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篇 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一、法律法规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15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1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17年9月1日)
(二)地方性法规
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2013年9月27日)
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2014年11月26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2015年7月24日)
(三)部门规章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2015年4月3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2015年4月30日)
二、政策文件
(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
党的十八大报告(节录)
党的十九大报告(节录)
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
(2018年5月)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2016年3月)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节录)
(2010年4月1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2014年6月4日)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2017年4月13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节录)
(2016年3月16日)
“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
(2017年1月26日)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节录)
(2017年1月23日)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相关部门政策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09年10月9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年12月26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意见
(2013年3月6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2016年5月25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
(2014年12月25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7年9月29日)
节选
2018年6月29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国系统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的**部行政法规,也是原国务院法制办和原司法部重新组建司法部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的**部行政法规,具有标志性意义。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人力资源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人力资源市场蓬勃发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基本建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对促进创业就业和高质量发展起了重大作用。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2万家,从业人员5837万人,2017年全年营业总收入144万亿元,帮助203亿人次实现就业和流动。《条例》既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经验,也为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就业是*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快建设人才强国,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人力资源市场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合法权益,关系到人力资源的流动与配置,关系到党管人才相关政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等都要求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出台,将极大地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激发社会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条例》是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保障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成果的现实需要。200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以来,持续推进将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近年来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工商登记、行政审批、行业诚信、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亟须通过制定《条例》巩固改革成果,并为继续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三)《条例》是解决人力资源市场突出问题,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市场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市场发育水平低、准入门槛高、市场活力不够,政府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等问题,“黑中介”、虚假招聘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条例》从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和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相应制度设计,以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宗旨,着眼于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服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和总体思路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认真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于2016年9月报请国务院审议。原国务院法制办收到送审稿后,先后两次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和部分行业协会的意见,赴地方进行调研,召开企业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送审稿进行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2018年全国“两会”后,司法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18年5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2018年6月29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条例》。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要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恪守立法为民的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的精神,反映人民的意志,得到人民的拥护。《条例》制定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为确保立法质量,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在网上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先后两次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以及部分行业协会的意见,也广泛听取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情况,对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二是借用外脑。原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进行了执行效果预评估,吸收采纳了专家提出的许多合理意见。三是反复沟通协调。2018年3月,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务院法制办和原司法部重新组建司法部,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审查工作。重新组建司法部后,根据机构改革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司法部与相关部门反复协调沟通,对《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条例》草案后,司法部又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意见,对《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报请国务院公布。 《条例》在制定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要求,巩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的改革成果,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统一规范;二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府的人力资源市场培育职责,明确市场活动规范,综合运用信息公示、随机抽查、国家标准、行业自律等监管手段,确保市场活力与秩序;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将职业中介活动明确界定为行政许可事项,对其他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四是细化《就业促进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对上位法已有规定的内容,《条例》不再规定。 在制定《条例》过程中牢牢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当中突出问题的解决,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条例》着眼于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着眼于促进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的流动配置,就培育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作出了一系列的明确规定。主要是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解决市场体系的统一性问题。党的十七大、十八大都提出了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了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条例》通过立法的手段,确认原来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改革的成果,推动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推动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第二,解决市场要素的流动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条例》明确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的机制,提出要破除户籍、地域、身份等体制机制的弊端,促进人力资源的自由有序流动。 第三,解决市场运行的规范性问题。《条例》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求职招聘过程中的基本权利义务,确定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基本行为规范,明确了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制度的基本遵循,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解决市场主体的公平性问题。《条例》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的法律地位,规定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向求职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对公共服务机构和经营性服务机构统一规范和监督管理,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第五,市场监管的强制性问题。《条例》对人力资源市场主体违反本《条例》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明确对黑中介、人力资源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进行查处,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作者简介
主编: 甘藏春(司法部党组成员) 张义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副主编: 杜亚玲 芮立新 孙建立 张莹 彭高建 谭超运 张文淼 宋鑫 撰稿人: 王学琳 刘冬梅 类成普 杜威 王瑢 黄俊梅 史学成 娄权超 高永贤 孟晗 崔丽杰 史安栋 栾冬 曾嘉 侯立波 马文静 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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