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BN:978756533372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6cm
- 页数:700页
- 出版时间:2018-07-01
- 条形码:9787565333729 ; 978-7-5653-3372-9
本书特色
2017年11月18日至19日上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本次会议由本研究会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年会的总议题是“司法改革背景下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来自全国各地200余位从事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工作的专家、学者及媒体代表参加了会议。 在年会召开期间,参会代表提交的论文已印刷成册供与会代表交流研讨。会后,按照本研究会出版年会论文集的要求,由作者本人及研究会秘书处对已提交的论文进行了修改、编辑。卞建林、李兰英主编的《司法改革背景下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2017年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文集)》还收录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的讲话,研究会会长卞建林在开幕式上的致辞,福建省、厦门大学有关领导的讲话,*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领导所作的专题报告。会后由多位年轻学者撰写的本届年会综述也收录其中。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文集。全书共分四个部分, **部分是监察委员会设置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问题研究 ; 第二部分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究 ; 第三部分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 第四部分是缺席审判制度与其他问题研究
目录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开幕式致辞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的致辞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的致辞
落实宽严相济推进繁简分流构建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刑事诉讼
程序体系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干程序问题探析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的发言
司法改革背景下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
年会综述
**部分 监察委员会的设置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问题研究
监察法制定的若干问题思考
——兼论刑事诉讼法相应修改
论职务犯罪监察调查的性质和原则
监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探讨
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的立法思考与建议
监察体制与刑事诉讼衔接问题探讨
论检察机关对监察委员会犯罪调查权的监督与制约
论我国刑事监察的制度建构
新监察制度中的留置:由来、性质与法律规制
监察委员会设置与刑诉法衔接的几个问题初探
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性质再认识
关于监察委员会改革与刑事诉讼法衔接的思考
监察委员会的设置与检察制度的命运
监察委员会调查犯罪程序流转难点分析
对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违法犯罪的检察监督研究
第二部分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究
维度与机制:刑事庭审如何实质化
以审判为中心的含义辨析
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
审判中心视角下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研究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解析与检视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中的侦查工作:定位与转型
庭审实质化下司法证明标准分析
审判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中的侦查取证工作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二审证据审查运用程序完善研究
第三部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的简化审理程序
环境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问题思考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角下刑事缺席审判探析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生成论纲
认罪认罚从宽证据制度研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分权研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值班律师
——现状考察、制度局限及其功能定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参与问题研究
快速审判程序的自愿性保障机制
——以被追诉人的反悔权为中心
论我国轻罪案件刑事处罚令程序的构建
——以德国刑事处罚令程序的考察为视角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三个关键词
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证据适用问题
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刑事侦讯的影响
——兼与西方国家辩诉交易制度的比较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拘束力及其规制
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量刑规范及其实现
认罪认罚从宽中被告人自愿性的两个维度
寻求确定性: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控辩博弈
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视角
关于行贿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探讨
……
第四部分 缺席审判制度与其他问题研究
节选
《司法改革背景下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2017年卷)》: 一、加强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律师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更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近年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已成为司法体制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还是“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都着眼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解决执业中的“老三难”和“新三难”,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细化了律师各项诉讼权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等。可以说,从相关法律规定到中央文件,提出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都已经比较到位,主要问题是执行不严,落实不力。2017年以来,针对这些问题,司法部切实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在中央政法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情: 一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2月,司法部会同*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等10个中央部门有关司局和全国律协组成律师工作联席会议,为各部门沟通交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提供了一个高层次和有实效的平台。二是建立了快速联动处置机制。2017年4月,“两高三部”和全国律协联合建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明确负责律师投诉的具体部门,公开受理机构名称、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后投诉无门的问题。从这一段时间机制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律师执业权利受侵犯后知道找谁反映问题,投诉渠道通畅,各部门受理快速、反应及时,调查处置过程中互相配合、沟通联动,对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使律师执业权利真正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一些律师维权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建立了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律师协会作为律师之家,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问题上责无旁贷。2017年上半年全国律协和所有地方律师协会都建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各地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成立以来,受理和成功解决了一大批律师维权申请,据统计,截至10月底,各地维权中心共受理维权申请301件,成功解决128件,正在处理173件,律师协会在维护律师正当执业权利方面已经发挥了实际作用。四是依法处理了一些重大维权案件。2017年以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先后对一些法学界和律师行业关注的律师维权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包括辽宁丹东金小鹏、朱平涉嫌妨碍作证案,北京刘勇进、河北王艳涛等律师被打事件等。特别是2017年8月30日,全国律协举办“律师制度改革和刑事辩护研讨班”,张军部长亲自授课,面对面与刑事辩护律师交流,听取意见,坦诚相待,凝聚共识,取得了良好反响。 总的来看,经过一年的努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获得了好评。但当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司法部将会同中央政法有关部门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果,落实法律已有规定,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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