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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山丘:刑辩律师丁一元办案实录

跨越山丘:刑辩律师丁一元办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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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42638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21
  • 出版时间:2020-07-01
  • 条形码:9787519742638 ; 978-7-5197-4263-8

本书特色

★刑辩之路好比马拉松,坚持比突破更重要 ★《跨越山丘》用讲故事的方式解读办案思维 ★展示刑辩大律师30年的经验法则和心路历程 ★见证我国法治的发展与进步 ★刘桂明钱列阳王十月倾心推荐!

内容简介

本书以平实、叙事性的口吻,以人称的视角,带你进入丁一元律师——一个专业刑辩律师的巍巍世界。本书以时间为线、以类罪成章,对丁一元律师亲办24个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既是对案件跌宕起伏的历程情景还原,也是对案件过程中办案思维的变化、把握办案节奏的重新解构。本书共10章,“彷徨与欢愉”解析了故意伤害罪的办案要点难点;“警戒线”介绍了特殊犯罪主体的相关办案思路;“天使与魔鬼”分析了强奸罪与猥亵罪的办案过程;“白日焰火”阐明走私罪的相关内容;“我们曾是青少年”剖析了办理青少年的犯罪办案方式;“罂粟”是关于毒品犯罪的办案技巧;“罪与罚”介绍了职务类犯罪的内容;“天际之下,沧海一粟”介绍了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黎明之前”解析了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方法;“锋芒”阐述了为民营企业家辩护的方法。

目录

自序
引子
**章 彷徨与欢愉
归上帝,还撒旦
——大学生“传销窝点”反抗杀人案,免于刑事处罚
“互殴”还是“正当防卫”?
——工友故意伤害致死案,无期徒刑改有期徒刑
第二章警戒线
警界“寒战”
——刑警李财坤“设局”杀人案
一声枪响,两处人生
——广西警察胡凭醉酒枪杀孕妇案
第三章天使还是魔鬼
*怪诞的犯罪
——教授精液治病“强奸”案
“力比多”之罪
——经理年会猥亵醉酒实习大学生?
第四章白日焰火
不以成败论英雄
——走私普通货物案,二审认定从犯改判
枪杆子那些事儿
——走私388支仿真枪,有罪还是无罪?
第五章我们曾是青少年
蝴蝶卷起的龙卷风
——网上谩骂引发在校学生聚众斗殴致死两人案
理想今年你几岁?
——小保安跟随巡逻致死小偷案,骨龄鉴定未成年
第六章罂粟
辩护,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权利
——罗鞑成窝藏毒品案
积极调查取证,该出手时请出手
——非法持有4230克海洛因,无期徒刑改10年
无罪辩护难,难于上青天
——运输毒品安眠酮2.5吨无罪案
第七章罪与罚
撬动地球的是一只蚂蚁
——改罪名,降金额,受贿案10年变缓刑
幸运如我
——玩忽职守、受贿案,发回重审,减刑8年
看不见的手 / 185
——交通肇事、贪污、受贿案,3年5审马拉松
记一桩,无罪
——股东涉嫌职务侵占190万元,罪与非罪?
第八章天际之下,沧海一粟
走多了,便有了路
——千万期货诈骗案终定非法经营罪
“任何人都无控告自己的义务!”
——信任危机!书记职务犯罪更换律师10余名
第九章黎明之前
路漫漫其修远兮
——刑民交叉连环案,扑朔迷离套路深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兄弟阋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第十章锋芒
——为民营企业家辩护
当我站在天堂口
——指控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隐匿会计凭证案,三罪变一罪,单独罚金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行贿案,
董事长四罪减两罪,20年变10年
眼看她起高楼,眼看她宴宾客,眼看她楼塌了
——清华女企业家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能否无罪?
人生如棋局局新
展开全部

节选

引子 一 “丁律,去达丝利公司会见客户的时间已经到了,香港那边下午两点和您还有个简短的视频会议。” “好,我知道了!” 收起钢笔,我用布片轻轻地擦拭眼镜。 此时已是2016年的夏至,落地窗外是太阳折射下晃得耀眼的羊城,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20多个年头,马路对面是繁华的天河区——这一片曾叫渔民新村的田野草地如今已是高楼耸立,成为华南区的头号商业中心。 二 从所里去往天河大厦大约需要10分钟,副驾驶坐着的是第*天来上班的小助理。第*天上班就要陪我出门会见客户,他显得有些紧张。 “会议材料准备好了吗?”我开着车问道。 “准备好了。”他回答。 “记着要做好开会记录。”我提醒他。 “明白,丁律。”他紧张地捋了捋胸前的领带。 下楼迎接我们的,是达丝利公司大陆区的副经理罗淼,他热情地领我们走进电梯,上到27层。 “到了!”罗副经理把我们引进了会议室。 一进会议室,我便隐约感觉到气氛的不寻常。 在座的除了达丝利公司的少公子,与其邻座的还有达丝利的法律顾问——毕马威(香港)副主席龚总,龚总对面坐着一位律师模样的中年男子,经介绍得知,他是某大所专攻走私案的司律师。会议圆桌的对面立着一块近两米的多媒体显示屏,视频连线的是达丝利(香港)法务部的两名专员。 我对着林公子礼貌性地笑了笑,和几位在座人员一一握了握手,示意助理在我身旁坐下。 龚总放下手中的茶杯,微笑地看着我:“丁律师,这次我们过来,主要是想听听您对于案子的辩护策略。” 我拿起手上的一份辩护大纲,“拿去复印几份。”我示意助理,助理躬身走出会议室。 三 “好的,龚律师,这个案子,”我顿了顿,“做无罪辩护,”我望向林公子,接着望向龚总。龚总仍旧微笑地看着我,对面的司律师脸上露出一丝讪笑。 “目前达丝利(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连先生已经被羁押,根据起诉书的内容,检方还指控我们走私进口生产辅料1.3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2700万元。情形不容乐观,对于辩护策略,我主要会从三个方向着手,其一,一定是主观因素,不具有走私故意这点我们必须坚守;其二,改变检方对我们付款方式的定性,达利公司的付款方式是历史原因形成的特定模式,而非非法支付渠道;其三,挖掘偷逃税款2700万元的统计方法,部分物证清单统计模糊、缺乏效力;此外……” 龚总打断道:“以目前的不利的证据导向来看,不知丁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如何将上述问题一一击破呢?” 龚总似笑非笑,我慢慢明白了这次会见的用意。此时助理已经回来,他看着我,我便示意其将材料分发下去。 “这是基本的辩护大纲,目前的证人证言只有小部分对我方有利,大部分对我方不利。” 司律师随即开口说道:“具体的证据先放一放,丁律师还是谈一谈总体思路吧。” 此后两个人开始交叉打断我的思路,我停顿了一会儿,摆出疑惑的神情,望着司律师。 龚总示意司律,说道:“我有个建议,丁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的观点,我们听,司律和林总从起诉方的角度去反驳丁律师的观点。模拟扮演双方的关系。看看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会提炼出什么观点。” “好啊!”司律师毫不迟疑地应和道。 “好。”我双手怀抱胸前,静待这场好戏。 四 司律师先发制人:“根据《海关法》,达丝利(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收货方,就是纳税义务人。可以说,申报人应该是我司。从法律和事实上,你的主观无故意之说难以成立。” 他看着我,面带笑意。 我看着他,平静地说道:“根据《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16条及第18条的规定,运营人履行报关手续,并由运营人向海关递交进出境快件舱单或清单,海关确认无误后接受申报。快递公司是运营人,履行报关义务,我们在主观上至多为过失。” 司律师反驳道:“法院认为纳税义务人是收货人,不管你中间采取什么方式,*终结果,就是你没有纳税。” 这时视频连线的香港专员也开始发言:“纳税义务人的概念非常重要,如果我们认同这是一个货物的话,就应该承认我们是收货人。对于这点,我们和司律的意见一样。” “收货人和货主不能等同为同一概念。达丝利(中国)有限公司不能视为收货人,真正的收货人根据单据显示,是达丝利制衣公司,严格来说,我们连收货人都不是。对于是否应申报的问题,关键点在于,采取快递方式的究竟是应当由快递公司申报,还是由我们申报。”我回应道。 会议逐渐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与辩驳中,从我进入会议室前,龚总、司律师和香港连线的专员就已经达成一致,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在委托人林公子面前给我一个下马威,不达到目的,我想他们不会罢休。 必须想个办法赶快结束这场会议。 我开始试图终结话题:“总的来说,针对起诉内容,我们坚决不能妥协。主观上,虽然我们不是故意,但客观行为这方面我们也不能放松。” “检方起诉书一再提出我们是为了非法降低成本,这有违事实,这是其错一;检方还提到,被告人连先生未要求快递公司报关,事实上根本不存在要求一说,这是其错二;同时,检方指控,我们达丝利(中国)有限公司要求香港付款后,也未向海关申报,无视实际申报义务人,这是错三。” 不由他们打断,我继续说:“如果我们附和检方对于主观方面的认定意见,那么在犯罪事实上我们将很难再去辩解,对于该案,我们也将失去辩论的立场和空间。” 看龚总与司律师似乎还想打断,我继续说道:“目前案子还没开庭,我们已经缴纳了3000万元的保证金,但效果全然没有看到,连先生至今未保释,如若再在这上面妥协,损失将不可估量。” 我看了看龚总,又望了望司律师,两人不再接话,脸色显得很难看。 之前由于龚总和司律师的诚惶诚恐,他们二人建议达丝利公司向海关缉私局主动上缴3000万元保证金了事,结果是不仅未达到效果,反而吊起了检方的胃口,如今形势变得更加严峻,现在达丝利上下已是“热锅上的蚂蚁”。所以达利集团的总裁才如此着急地找到我。 “是啊,当务之急就是按照丁律师的要求,把所有应诉材料备齐。”林公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开始帮忙打圆场。 龚总也终于回过神来,“林总说得对,今天的提前演练也是为了将来更好地出庭。司律师和我也是希望能把我们前期的成果全部反馈给你们,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司律师没再说话,只是生硬地点了点头。 “是的,我明白,谢谢你们的支持。”我报以微笑。 五 回来的路上,已是中午的高峰期,助理坐在旁边,一直没吭声。 “你看懂刚才是个什么局吗?”我一边注意着前方车流,一边侧过头问他。 “嗯?师父,我只顾着做记录,我……”助理怯怯地回应道。 “鸿门宴!” “四大行”将他们垄断的客户的法律业务推荐给其熟悉的律师行,是不想让其他律师再介入分一杯羹的…… 我打了个右转向灯,向事务所方向开去…… 回到办公室,已是下午1点,我知道已经来不及吃饭,与咨询客户的见面约在下午2点。啃了两块面包我便瘫在椅子上,胳膊撑着桌子、手顶着脑袋,望着窗外发呆。 窗外的广州已是烈阳高照,蒸腾的热气似乎已经要从马路沿儿上蔓延到南方传媒大厦17层,想着想着,已有些困意…… 六 因为一个简单的念头,我离开家乡,踏上羊城的旅途,想去看看父亲年轻时曾闯荡过的都市,如今一恍间,已是20载,父亲也已离开了我。现在办公楼下已是车水马龙,再也不见当年那个叼着油条、骑着小摩托、奔波于川流人河中的愣头青律师。那年,我甚至会为了节省出早餐钱,在上下班途中顺道用摩托车载客。 想到这里,我低头笑笑,窗上映出些许皱纹,但眼神却似隔了层致远的雾,仿佛眼里的世界,仍是那个初来乍到广州的时间,一宗宗所办案件也悄然浮现……

作者简介

丁一元,硕士,具有中文、法学、管理学多重教育背景。律师执业30年,专注刑事辩护20载。2014年被ALB《亚洲法律杂志》评为“中国顶*诉讼律师十五佳”。 现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第三届全国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广州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广东省刑法学研究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广州市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法硕联合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广州校友会法学分会副会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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