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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思想防线: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核心党规导读

筑牢思想防线: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核心党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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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1565006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96
  • 出版时间:2020-10-01
  • 条形码:9787511565006 ; 978-7-5115-6500-6

本书特色

本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背景,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主题,精选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修新订的二十部涉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核心党规。

内容简介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并称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三大主体责任。本书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背景,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主题,精选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修新订的二十部涉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核心党规,简明扼要地介绍每一部党规的出台背景、制定情况、地位作用、实践要求、条文规定、核心要义,对广大党员干部和读者全面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意识形态领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主要成果,系统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具有较好的帮助指导作用。

目录

**篇 中国共产党章程………………………………………………………………… 1

第二篇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2

第三篇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50

第四篇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54

第五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66

第六篇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80

第七篇 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83

第八篇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90

第九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03

第十篇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37

第十一篇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53

第十二篇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169

第十三篇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186

第十四篇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201

第十五篇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217

第十六篇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22

第十七篇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230

第十八篇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50

第十九篇 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265

第二十篇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70

后 记……………………………………………………………………………………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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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筑牢思想防线: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核心党规导读》: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  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增强监督意识,既履行监督责任,又接受各方面监督。  党内监督必须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  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  坚持授权者要负责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  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必须依纪依法进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十二、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考验,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  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中央政治局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带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禁止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标准。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组织。  ……

作者简介

  秦强,中宣部全国宣传干部学院教研部副主任,法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长期从事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内法规等方面的研究,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红旗文稿》《党建》等权威报刊发表文章百余篇;出版《旗帜:做“五个过硬”的共产党员》《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党内法规扎紧制度笼子》等著作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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