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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治理观念源考

法律治理观念源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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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0688027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41
  • 出版时间:2020-10-01
  • 条形码:9787506880275 ; 978-7-5068-8027-5

内容简介

  《中国书籍学术之光文库:法律治理观念源考》认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是在广泛结合中国法治现实的基础上,融合中西方优秀法律思想渊源和理论观点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创新成果。  首先,中国古代法治观与西方文化中的法治观为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提供了本土思想渊源与外来思想借鉴。中国古代法治观兼收儒、法两家的法价值观念,将“忠孝仁义”的伦理等级观念与道德教化思想法律化、制度化,以儒家伦理法为表征的道德约束具有相当于法律的强制性,对于中国人和中国社会而言更具有本土治理优势。相形之下,西方法治文化与法学理论所积累的丰富的思想素材,为马克思主义法治观的孕育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土壤,对我们正确认识和理解法治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唯物史观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与此同时,苏联共产党在政策法律文本与法治实践上的悖离及其失败后果,也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提供了重要的历史镜鉴。  其次,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构成了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直接的思想理论来源,是指导中国法治实践的基础性学说。这些思想包括:法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产条件和现实的经济基础,作为统治阶级“共同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直接反映,法的内容和形式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而变化,在私有制条件下,法律所规定的人的权利和自由是抽象且难以实现的,必须通过变革物质条件和阶级基础来扬弃资本主义的法,实现人的*终解放。同时,相比于哲学、艺术、宗教等上层建筑,法自身相对独立的能动作用能够更为深刻地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因此,在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很长一个时期,我国仍须坚持对法的改造和实行,按照宪法法律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总体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治观强调人的权利与自由,崇尚公平正义,致力于人的解放,他们围绕宪法法律地位、争取和保障人权、政党与法治关系等重大论题进行阐述,为中国共产党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  再次,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法治观,是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表征其酝酿与发展的整个进程。毛泽东法治思想中的宪法宪政思想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与实践,作为唯物史观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具体产物,为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的酝酿与构建提供了坚实基础。邓小平法治观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结合的智慧结晶,其中,反对人治与主张法治、坚持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并举,构成了邓小平法治观的主要特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囊括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及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的理念选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时期,稳固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执政方向。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以及依法执政的法治思维,则在回应和解决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矛盾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总之,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涵盖不同历史阶段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理政的不同理论面相,这些思想理论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推动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不断发展。

目录

导论
**章 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的新范畴何以需要
**节 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逻辑
第二节 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
第三节 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的概念考析与研究框架

第二章 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的来源之一
**节 中国古代法治观的核心范畴及其展开
第二节 西方传统文化中的法治观及其借鉴意义

第三章 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的来源之二
**节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法治观
第二节 经典作家法治观的基本内涵与当代价值

第四章 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的酝酿形成与发展
**节 毛泽东法治观的特征与时代意义
第二节 邓小平法治观的主要内涵
第三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法治观内涵
第四节 科学发展观的法治意蕴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及其实践的新发展
**节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第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中国
第三节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第四节 积极推动全球治理格局中的国际法治

第六章 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何以构建与实现
**节 构建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必须处理好的三大关系
第二节 中国特色法律治理观念的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和实现路径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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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中国书籍学术之光文库:法律治理观念源考》:  (一)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在党的领导下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党的长期执政创造一个宽松、稳定、和谐的政治环境,是保障我们党执政合法性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国家民族发展的前途命运。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所取得的执政地位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在长期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是党带领人民群众战胜外敌侵略和反动势力,一手建立起来的人民政权,自始就具有执政的合法性。在革命胜利后,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这就要求党更加注重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集中民众的意志和意愿,将他们团结组织起来、发动起来,代表并依靠人民群众治国理政,只有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体现反映到执政的实际工作中,做到一心为民、全心服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党的执政合法性才能保障,党的执政才能长期稳固。民主与法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民主,一方面要做到依法治国,把国家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人民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要做到依法治党,把党的活动始终置于宪法法律的监督之下,使党的执政行为符合宪法法律规定,防止党滥用执政权力、脱离人民群众、走向贪污腐败。  (二)关于永葆党的先进性  只有永葆党的先进性,才能夯实党执政合法性的民意基础。党的先进性的确立来自党领导人民群众革命奋斗的光辉历程,来自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来自党“两个先锋队”的基本性质,来自党对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是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依法治国在党的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即是依法治党,依法治党要求运用法治规范党的执政权力,依法惩治腐败行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使全党始终遵守宪法法律,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身作则、带头守法,把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的发展轨道;依法治党意味着党通过法治这种制度化的方式,在党内实现党内民主,在党外实现人民民主,并通过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共产党员人数已经突破8500万,这一庞大的党员队伍本身就是一个民意集合,因此要更多地依靠法治手段,“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人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不仅如此,依法治党还意味着对党的决策、党的意志的法治保障,通过对党内法规的制定实施,完善党内民主集中的体制机制,通过党的意志的法律化程序,上升至以法律法规为体现的国家意志,由此,党内民主通过法治化路径增强了科学性和民主性,能够从根本上带动人民民主的实现。  (三)关于依法治党与从严治党  坚持依法治党、从严治党,为党长期执政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从严治党首先离不开一个完备健全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的党内法规体系,是监督约束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使权力的重要保障,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当严格遵守章程和党内法规。因此,首先必须通过依法治党、完善健全党内法规,使党的各项制度不断法律化、体系化,只有这样,从严治党的治理依据才更加完备严谨,治理方式才更加系统规范,党的执政的制度化机制才能有效建立;其次,从严治党的根本在于创造条件,推进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江泽民同志认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作者简介

李墨(1986.06—),男,河南信阳人,法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现任天津美术学院思政课部讲师。2018年入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 主要研究方向集中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马克思主义美学、中国传统文化、职业教育等领域,近年来在《人民日报》《天津日报》《道德与文明》《学术探索》等核心期刊与其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40篇,参与、主持省部级、厅局级科研课题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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