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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智慧警句集

法律智慧警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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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1611786
  • 装帧:8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340
  • 出版时间:2020-07-01
  • 条形码:9787521611786 ; 978-7-5216-1178-6

本书特色

这是一本有关法的根本问题的格言总汇,是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全集的一个节选本,呈现出的是一个完全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宝藏,蕴含丰富的有关法的智慧格言和格言式的智慧。 本书中收录的《法律的不法与超法律的法》文论中提出的拉德布鲁赫公式,为二战后美、苏等战胜国组织的纽伦堡法庭对纳粹战犯进行审判作出有罪判决提供了依据,这一公式一直被德国法院援用,也成为海牙国际法院审理战争和种族犯罪的法理依据。 本书的译者舒国滢教授在翻译中既捕捉了德文著作充满思辩气质的神韵,又以适合中国读者的晓畅表达避免了行文的晦涩,堪称精品。

内容简介

在这本小册子中汇集的警句,并不是拉德布鲁赫像现在这样写出来的。而是由我从他的全集中摘选出来的。所做的这些,对于这样一位思想铺陈高远宏阔、婉约细腻的作者而言,可能还是远远不够的。拉德布鲁赫的语言既绵密厚重、又简明扼要,既直白清朗、又纯真朴实。他能够采撷到物之精华,宛若把光线集聚为耀眼的亮点。他既是学问人,也是艺术家。当我们阅读或聆听这样的警句时,我们获得了生命的充实和心智的启迪,同时也由于这一表达方式之美而得到一种美的享受。

目录

一、生存的悖论/??001

您是否有过殚思竭虑,而不想陷入矛盾?

二、法、法观念、法律感/??005

极端的正义,即极端的不正义。

三、正义、合目的性、法的安定性/??018

正义可以提升一个民族。

四、相对主义/??024

当我认识了主耶稣的路,我真心诚意地向他奔去;

人们引领我进入真理之所,在上帝的身旁!

我再没有走出恩宠的荣光。

五、实证主义和自然法/??028

权利,同我们一起诞生。

六、事物的性质/??035

一切在事物中运动,而又都注定要消亡。

七、仁慈与法/??040

仁慈,归根结底,难道不正是一切正义和法吗?

八、刑法、刑罚和信仰犯/??045

不管他应惩罚人,还是应关护人,他必定把人当人看待。

九、法治国和民主/??057

国家一旦没有了正义,就沦落为一个巨大的匪帮。

十、祖国、民族和世界公民/??063

拥有冗长历史的民族是非常凑巧的。

十一、政治/??071

多么难听的歌!呸!政治之歌!

十二、共同体/??087

人是城邦的动物。

十三、战争/??092

战争绝不是冒险。战争是一种疾病,就像伤寒。

十四、人、性格和人性/??095

纯净的人心解救不了所有人类的缺损。

十五、宗教/??106

由自然而生的基督之魂。

十六、生与死/??116

其生命多有价值者,几不畏死。

十七、文化/??121

衡量文化的标准,不仅是一个有关文化有什么功用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有关人在其中如何形成的问题。

十八、耐性与无耐性/??125

把扛着的担子减轻些,人就会忍受负担。

十九、伦理和习俗、权力和自由/??130

人必须为善,必须期待那*后者。

二十、求知与问学/??135

知好,还是做好——其间有很大的区别。

二十一、短句/??145

所谓圣贤者,就是按照事物实在的模样来品味所有事物的人。

二十二、法律职业人与法律学术/??151

我尽力使自己倾心法律,强制悖逆我的心愿……

附录一:拉德布鲁赫文论三篇/??164

法律上的人(1927年)/??164

五分钟法哲学(1945年)/??179

法律的不法与超法律的法(1946年)/??183

附录二: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的生平和著作/??198

译后记/??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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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一、生存的悖论 您是否有过殚思竭虑,而不想陷入矛盾? ——亨利克??易卜生 1 倘若世界*终不是矛盾,生活*终不是抉择,那么一个人的此在(ein Dasein)将是多么的多余!(1924年) 2 世界太丰富多彩,太活泼生动了,以至于使自己陷入唯一真理的牢笼之中。(1917年) 3 要使从奥古斯丁到托尔斯泰拷问人们心灵深处的矛盾迅速地消融于平淡的和谐之中,似乎是遥远的事情。(1916年) 4 只有误认为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对极端对立事物进行平衡的教条主义者,才可能把两个矛盾的原则按照各自的立场来加以妥协。(1938年) 5 矛盾只有得到友好而切实地解决,它的存在才是根本无害的。(1925年) 6 生活只知道奔腾不息地流动,但概念却为这流动划出清晰的界限。生活只表明“或多或少”,而概念却要求做出决定:“要么这样,要么那样”。(1938年) 7 传统的概念化思维是一种“分离式思维”,它将生活的整体予以拆解并分成碎片。(1938年) 8 一个国家处在隐隐约约的发展之时,必然会很不情愿将自己与呆板的自然法哲学纠缠在一起;其法哲学必然会正确对待矛盾的现实规定,正确对待生活的二律背反及其相对性。(1936年) 9 哲学不应取代决定,而只应面对决定。哲学不应轻率地对待生活,而只应处理问题。一个哲学体系应等同于一个哥特式拱顶,由块块垒石相互支撑,又相互交错。不把世界视为理性的有目的创造,这样的哲学多么令人怀疑!而世界确实是无矛盾地被融入理性体系的!(1924年) 10 正如在理论领域观点的多重性只是谬误的多重性,而真理只有一个;同样,在伦理领域,个性的多样性也只是其错误的多样性,而又注定要消融在完善的伦理之中。(1914年) 11 每一个具体的人都生活在双重伦理秩序的统治之下,其一方面的概念序列可以称为:义务、和平、仁爱、谦恭;其另一方面的价值概念可以称为:权利、斗争、荣誉、自尊。**类词语主要见诸我们的良心,第二类词语则主要见诸我们的正义观念之中。(1949年)

作者简介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1878-1949),德国著名法学家。法律思想家、哲学家和社会民主主义者。师从刑法改革家弗朗茨· 冯·李斯特,在柯尼斯堡、基尔、海德堡诸大学担任过刑法和法哲学教授,1921-1922年和1923年任魏玛共和国司法部长和《德意志通用刑法典》的编纂者,1933年由于政治原因被解除公职;1945年重新任命为海德堡教授,并担任法学院院长,参与大学重建。其代表作有:《法学导论》《法哲学》《社会主义文化论》《德国通用刑法典草稿》《论刑法的优雅》《英国法的精神》《犯罪史》等 舒国滢,男,1979年入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法律,1986年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法律系法理学教研室工作。1993-1994年获中国政府奖学金赴德国哥廷根大学进修法哲学和法社会学。1995年首批入选“北京市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理学研究所所长。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美学。精通英语和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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