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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专著 刘薇,孙占利,王婧著 zhi hui si fa de li lun y

智慧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专著 刘薇,孙占利,王婧著 zhi hui si fa de li lun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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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76402391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29
  • 出版时间:2021-12-21
  • 条形码:9787576402391 ; 978-7-5764-0239-1

内容简介

  《智慧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刘薇 人工智能介入司法领域的问题与挑战》通过对智慧司法的时代背景进行总括性介绍表明智慧司法的提出,离不开司法体制改革和人工智能的出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我们必须在司法领域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以破解改革难题、提升司法效能。同时,通过回顾信息网络、人工智能的发展史及对梳理人工智能技术在多领域的应用,进一步论证了人工智能与司法领域结合的必然性与可能性。  数字化和智慧化成了我国社会发展与制度进步的重要特征和驱动力。因而,法治建设也必然要通过新兴手段实现数字法治和智慧法治。人工智能俨然已经渗透进法治建设的各个具体环节,而其中智慧司法的建设是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数字法治作为数字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了智慧司法的建设,能够塑造法治氛围、完善司法大数据库以及培养专业型人才,有效助力数字法治的实现。

目录

前言

**章 智慧司法的时代背景:信息网络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
一、信息网络及其发展
二、区块链及其发展
三、人工智能及其发展

第二章 智慧司法: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节 法治建设的发展脉络
一、建立时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始
二、恢复与发展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到法制初步恢复完备
三、法治建设新时期:党的十五大以后
第二节 作为数字社会治理重要部分的数字法治
一、数字技术与法律制度的互动
二、数字技术对法律价值的冲击
三、数字技术对去中心化的影响
四、数字技术对纠纷解决机制的保障
第三节 司法建设对数字法治建设的助力实现
一、“互联网+”司法对法治氛围的塑造
二、司法大数据库是数字法治的有力基础
三、培养专业化人才,为数字法治提供人才储备
第四节 人工智能与法治相结合
一、人工智能与立法相结合
二、人工智能与司法相结合
三、人工智能与执法相结合
四、构建人工智能法治体系

第三章 智慧司法建设的目标
**节 司法公正
一、司法公正的概念
二、司法公正与智慧司法
第二节 司法效率
一、司法效率的概念
二、智慧司法的司法效率目标
第三节 司法公信力
一、司法公信力的概念
二、司法公信力的意义
三、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路径
四、智慧法院下的司法公信力提升
……

第四章 智慧司法建设的原则
第五章 智慧司法的基础理论
第六章 智慧司法建设的成就
第七章 智慧司法的创新发展
第八章 智慧司法的风险与防范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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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智慧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司法审判者诉累缓解  上海民事、行政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了从立案到诉前、庭前、庭审再到评议、裁判等全司法流程的智能化。“立案阶段:案件受理标准审查、诉讼费缴纳智能提示、程序性文书智能生成;诉前调解阶段:明确诉请、明确抗辩主张、明确事实与理由;庭前阶段:智能阅卷、无争议事实预归纳、争议焦点预归纳、证据缺失性检验、证据合规性校验、要件式庭审提纲构建;庭审阶段:无争议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归纳、庭审程序智能提示、庭审无纸化质证、庭审笔录智能生成:评议阶段:合议无纸化示证、评议笔录智能生成;裁判阶段:法条推送、类案推送、裁判结果预判断、文书模型智能匹配、裁判文书智能生成、裁判偏离度提示;知识指引:办案要件指引、证据审查判断指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睿法官”办案系统,通过大数据检索和算法技术模拟,再现法官办案的思维方式,依据收案源、案由、管辖及敏感信息等立案数据信息进行案件的繁简划分与智能分级,从而进行案件分配。同时,辅助法官进行事实、证据的校验复核、定罪量刑的具体研判分析,通过为法官提供高效率的辅助支持,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升与精细化、精准化数据结构分析的实现,增强了法官的审判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了司法审判资源,使审判各环节基本实现了数字化。  重庆市通过互联网技术,采取“互联网+多元解纷”路径,构建“全市法院纠纷易解平台”,打造市级层面统一的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及行政调解组织可直接在平台录入案件、进行网上调解、交互对接法院办案系统。易解平台与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平台一键申请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此外,易解平台还与市司法局“巴渝和事佬”调解平台互联互通,法院可在线委托调解、委派调解。2017年7月在合川区人民法院试运行以来,该平台分流调解纠纷329件,调解成功87件,结案平均周期7天,法院对通过平台提出申请的137份调解协议予以一键式司法确认。  以往,法官因个人价值观、法学学科背景及专业素养的不同,对法律法条、原则规范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运用,以致会对类似的案件或同样的案件作出截然相反的司法裁判。如此的裁判不统一现象并不鲜见,损害了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而在智慧司法中,司法案例被全面系统地电子规范化整理建构,遴选出具有高度参考性价值与指导性意义的“类案”,建立起可有效适用的司法案例大数据库。对不同类型的司法历史案例数据进行“标签化”,使得日后的数据匹配更加精准;对不同来源、不同质量的案例进行“结构化”,以便依据“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或“一般案例”的不同结构标识进行不同案例质效的参考适用。再通过提取待决案件的事实、情节和要素,对比以上标签化和结构化了的司法案例大数据库,为法官推送类似的已决案例,作为待决案件的参考标准,实现“类案推送”司法裁判裁量标准的相对统一化。借助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司法机关开启了案件办理的智能化大门,法官结案率大幅提升,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案多人少的司法难题,提升了诉讼服务质量,提高了司法文明指数。同时,也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实现了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证据采信和案件审办的质效改善,对于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司法任意性的规避意义重大,塑造了智慧司法的新形态。  2.当事人的诉讼便利  互联网法院的开设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传统司法庭审中的沟通交往媒介有了更新,开启了以跨域立案、跨域案件网上审理甚至跨域案件执行等为标志的远程智慧司法模式。  2017年8月,我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浙江省杭州市揭牌成立,利用科技法庭的远程庭审、提讯、证据交换与质证,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了网上跨时空诉讼,将区块链、5G信息技术融入其中,实现了以实时交互的形式在线完成从案件起诉、登记立案、举证,到开庭审理、裁判直至文书送达和执行的全部审理流程。在异地执行和解的情况下,双方通过在线笔录确认和全程视频录像的方式将彼此的意思表示予以准确记录,并以电子卷宗的形式进行书面档案留存,创新了执行模式。同时,在执行过程中,通过视频、音频以及电子送达平台,实现了对执行全流程、各阶段的可控可视与规范监督。创造出智慧失信惩戒模式,以在线布控的方式督促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如此的操作模式,开创了全新的网络空间司法应用场景,让诉讼当事人不再为异地开庭而奔波劳碌,浪费时间与金钱,降低了诉讼的成本,同时也缩短了法院的案件审理期限,提高了诉讼效率。这是互联网时代司法高效化、快捷化与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是智慧司法实践的又一成果展现。司法信息化建设本身是司法领域的数字革命,互联网法院是智慧司法在物质形态方面的具体表现之一,是互联网科技的产物,是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  通过设计复杂化的、高度专业化的制度来架构起司法程序,有助于削弱人为及其他因素对司法的干扰、渗透,*终实现权利的保护、维护公平与正义的目的。但与此同时,这种对司法程序进行繁复的制度设计亦会带来不少负面影响,即原应讨论出真知的“法律之门”,因繁复而价格昂贵的博弈,而变成了空中楼阁。  ……

作者简介

  刘薇,法学博士,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日本北海道大学访问学者。广东财经大学智慧法治研究中心(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研究员。出版专著两部,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编、参编教材三部。主持省部级和市厅级项目四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省部级项目多项。    孙占利,法学博士,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财经大学智慧法治研究中心(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主任。主持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一般项目等项目近二十项,出版专著(电子订约法研究》,主编《信息网络法》《电子商务法》《人工智能与互联网前沿法律问题研究》《国际经济法》,副主编《信息网络法教程》,参编《国际商法》《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国审判实务大辞典》等十部,发表学术论文五十多篇,科研成果曾获广东省法学会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等奖励,参与《电子商务法》等立法工作。    王婧,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文化专业博士研究生,参与完成《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应用》《民商事疑难案件分析》《法治央企指标体系设计》等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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