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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潮

包邮龙江法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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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092742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417
  • 出版时间:2019-12-01
  • 条形码:9787510927423 ; 978-7-5109-2742-3

本书特色

九龙江——母亲河,自西向东穿过千年古城漳州,奔涌向前,生机盎然。她孕育了土楼的和合之美与月港的开放包容,滋养了朱熹、黄道周、林语堂、许地山等文化名贤,深厚的人文底蕴彰显了漳州独特的魅力。 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在出版《法槌之光》《金色十年》之后,漳州市中级***党组决定,突出法院文化特色,编撰一本富有文学色彩的书,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七十华诞。恰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编者在九龙江三溪汇聚的地方重温了“龙江精神”,受此启发并定下书名《龙江法潮》。

内容简介

  九龙江——母亲河,自西向东穿过千年古城漳州,奔涌向前,生机盎然。她孕育了土楼的和合之美与月港的开放包容,滋养了朱熹、黄道周、林语堂、许地山等文化名贤,深厚的人文底蕴彰显了漳州独特的魅力。  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在出版《法槌之光》《金色十年》之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突出法院文化特色,编撰一本富有文学色彩的书,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七十华诞。恰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在九龙江三溪汇聚的地方重温了“龙江精神”,受此启发并定下书名《龙江法潮》,寓意有三:  一为江潮拍岸,恰历史回响。毛泽东主席看过京剧《龙江颂》之后批示:“这个戏很好,让水,不争水!龙江精神,这是共产主义风格!”龙江精神是漳州宝贵的精神财富,历久弥新,激励了一代代漳州法院人顾全大局,忠诚担当,守正创新,向上向善。  二为逐浪潮头,风劲好扬帆。70年风雨兼程,九龙江就像一面镜子,照见了漳州法院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的历史跨越,照见了法院人筚路蓝缕、栉风沐雨助力平安漳州、法治漳州建设的奋斗历程,更照见了法院人自强不息、接续奋斗的新时代逐梦风采。70年春华秋实,在漳州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们可以豪迈地说,漳州法院在服务大局、执法办案、司法改革、文明创建、典型培树等方面亮点纷呈、流光溢彩,如同市法院大楼前那两棵高大挺拔的凤凰树,枝繁叶茂、花团锦簇。  三为弄潮追梦,法官有点潮。有像雨露一样润泽民心的全国奋斗者,有像牛一样默默耕耘的中国年度法治人物,有像土地一样无私奉献的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亦有像水仙花一样淡雅芬芳的文艺小清新。大江流日夜,慷慨歌未央。在这里,我们倾听一代又一代法院人讲述流金岁月,品味饱含法官办案智慧的案卷纪实,细数斩获多项国家荣誉的影像故事,回眸富有时代印记的媒体聚焦,欣赏别具闽南风情创作的如歌行板,法潮荡漾,耐人寻味,汇成了一道蔚为大观的法院人文风景线。

目录

法潮涌起:风景这边独好
**篇 流金岁月
青春无悔
法治路上砥砺前行
人生如树
军转干部的公正追求
“大老虎”案件审判启示录
既见法治云胡不喜
朴素的家风不变的传承
印象土楼法庭
探索便民利民之路
“小圆桌”记忆
蜜柚的因法律的果
我虽凡人愿尽绵力
与法警结一生情缘
蜕变
指尖上的耕耘
情系两岸筑梦家园

第二篇 案卷纪实
凋零的花季
毒魔的不归路
“假神仙”诈骗落网记
“蒸发”的百万公款
黑色的青春
六壁楼黄金案
茶学界风波
涅槃重生——南靖书洋亿元债务重组纪实
震撼心灵的洗礼——抗日英雄“文物保护单位”称号引发的诉讼纪实
……

第三篇 影像故事
第四篇 媒体聚焦
第五篇 如歌行板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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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龙江法潮》:  85后的我,小时候正好赶上了20世纪90年代港台剧风靡全国的浪潮。额上印着月牙、面黑如炭的包大人可能就是我*早关于“法官”的印象了。每一个单元剧*痛快的莫过于那铿锵有力的一声“开铡”!世间一切是非黑白似乎总能在包青天这里有个公断。  十多年后,成为一名基层法官的我也办起了刑事案件。刚开始接触的多是简易案件,盗窃、抢夺、交通肇事等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也认罪。庭前阅卷,拟写判决,开庭审理,当庭宣判,一气呵成。基层法院的刑案虽动不到“铡刀”,初出茅庐的我却也能从中找到惩奸除恶的成就感。直到我办了**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才发觉原来“包青天”的惊堂木并不是那么容易拍的。  小东,17岁,重庆人,因为偷电动车被指控犯盗窃罪。小东在刑庭是名人,因为大家都办过他的同伙案件,早在不同的卷宗里都看过他的名字,或是盗窃,或是寻衅滋事,之前的每一起案件里小东都因未满16周岁而未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次,他偷盗电动车,终于要面对法律的制裁了。**次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让我有了**次庭前提审未成年被告人的机会。在去看守所的路上,我心里琢磨着这孩子13岁就开始和人偷东西、惹是生非,估计长得一副过分早熟而又不讨喜的混混样。见到时,我却有些意外了。小东的个头不高,有一张干净的圆脸,显得比实际年龄还小了一些,乍一看似乎和普通高中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他穿着看守所的黄色马甲,两只手上还纹着各样的刺青。交谈中,我慢慢知道了小东的故事。  小东的父母在他四五岁的时候就离婚了,小东由父亲抚养,可他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只能把小东留在老家由奶奶照顾。小东12岁的时候,奶奶因病过世了,他开始跟着父亲生活。爸爸找了个阿姨,虽然没有结婚,但给小东生了个弟弟。小东的学习成绩不好,也不爱读书,初一上学期都没读完就辍学了。他和父亲的关系并不融洽。责骂和皮带是父亲管教小东*经常使用的方式。小东曾经跑去找过妈妈,想和妈妈一起生活,可是妈妈已经改嫁了,继父不喜欢妻子带着别人的儿子。小东只好又离开了,和一群朋友在外面过一天算一天。没钱花的时候,小东也回去找过爸爸,爸爸正准备和阿姨结婚了。小东说:“那天我要回去的时候远远看到我爸和阿姨还有弟弟一起,我就又跑了。”  从看守所回单位的路上,我的心情又复杂又沉重。  为什么小东会变成今天这样?因为没有基本的道德观?因为缺乏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因为在父母那里找不到容身之处?因为不良朋友的影响?这次过后,他还会再犯吗?这些问题在我心里翻来覆去,我想起当我问他“你觉得如果奶奶还在世会希望看到自己的孙子就这么一直偷东西、打架地长大成人吗?”小东低着眼睛沉默的神情告诉我,他并不是无动于衷的。我联系不到小东的父母,无法和他们谈谈小东的事情。回到单位后,我按照一般的量刑尺度对小东犯罪事实进行量刑测算后,得出的是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的结论,如果尽可能地对小东从轻量刑,主刑则是有期徒刑六个月。不过差别两个月的刑期,却让我好一番纠结。考虑到小东过去多次的劣迹,应当用刑罚好好地给他一个教训,然而假如他真能悔改,为什么不能让他早点开始新生活?我原以为,法官就像包青天,一声惊堂木下“该关的关、该杀的杀”,一切都很清楚明了。可原来,做了法官,法槌并不是那么容易敲下的。*终,我判处了小东六个月的刑罚。万幸的是,后来我们没有再看到小东的名字出现在卷宗里。那一年,量刑规范化改革刚开始不久,《刑事诉讼法》中还没有修改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  作为法官岗位的新人,我从无知无畏中开始模糊地意识到,原来“包青天”不像戏里演的好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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