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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政治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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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100221009
  • 装帧:7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12
  • 出版时间:2023-05-01
  • 条形码:9787100221009 ; 978-7-100-22100-9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中国哲学、伦理学及政1. 实践哲学在当代逐渐成为显学,本书是杨国荣教授多年思考实践哲学的总结,试图提供对相关主题提供更为深入的理解。 2. 作为实践哲学的相关方面,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呈现相互贯通,彼此交融的关联,本书将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的专题论文汇为一集,试图展现实践哲学的这一品格。 3. 人应该如何生活,如何成就人格,何为理想的政治生活,如何达到政治生活的理想形态,对于道德与政治领域的诸多问题,杨国荣教授提供了来自实践哲学的解答。

内容简介

作为实践哲学的相关方面,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既相互贯通,又彼此交融,对两者的考察则不仅蕴含理论层面的意义,而且呈现现实的关切。本书一方面折射了实践哲学逐渐成为显学的当代哲学发展趋向,另一方面也试图提供对相关主题更为深入的理解。全书分为道德与政治二部分,既涉及如何生活、道德的不同形态、道德领域的本体与动力等伦理思考,也关乎何为政治、政治之域的正当性、怎样理解正义等政治哲学问题,内容涵盖古今中西道德与政治领域的不同方面。

目录

前言
如何生活:一个广义的哲学问题
道德本体、道德理由与道德动力
道德行为的两重形态
非常伦理的道德内涵
权利与义务之辩
析伦理共识
信任及其道德意蕴
道德视域中的共同体、心态、真假
从精神性之维看儒学的道德取向
德与形:庄子视域中的个体
两重道德及其他:李泽厚的伦理思想
政治哲学论纲
政治中的代表性与正当性
正义的内涵及其扩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社会政治理想及其历史内涵
儒学视域中的为政和成人
政道与治道:以孟子为中心的思考
老子的人生原则与政治旨趣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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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道德与政治之维(复旦哲学·中国哲学丛书)》:  共同体涉及不同的方面,从人与人的交往看,其中同时渗入了道德的意义。这里所说的共同体,在宽泛层面可以是集体、集团或团体。以上视域中的共同体既不同于个体,也有别于一般的人群,既不同于传统的天下之人,也有别于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后两者虽有基于情理(天下之人)与基于法理(公民)之别,但同时又主要表现为空间上共在的群体。比较而言,共同体包含更具体的规定。  从其自身存在形态来看,人总是既以个体方式存在,又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共同体从一个方面突显了人的社会性的品格。在较为严格的意义上,共同体可以看作一种有组织的人群,其中的成员之间具有多样的关系,包括纵向层面上下之间的关系,横向层面相关成员之间的关联。作为有组织的人群,共同体包括政党、军队、企业,以及宽泛意义上的学术团体、文化协会,等等。在现代社会中,军队便往往被视为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特定的共同体)。从更为内在的层面看,共同体中的成员总是具有共同或相近的价值取向、利益关切,没有共同或相近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关切,便很难构成有组织的群体。  从道德的视域看,行为的主体常常表现为个体,在什么意义上,共同体可以成为道德行为的主体?这一问题当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考察,而从社会实体与社会主体的关联这一角度理解共同体,则是其中一种可能的思路。从现实的层面看,共同体承担着行动主体的功能。作为伦理的存在,共同体既与agency相关,也与agent相涉,agency可理解为机构、组织这一类社会实体,agent则是行动的实施者或行动主体,而在共同体中,agency和agent似乎融为一体,它从一个方面体现了社会实体与社会主体之间的统一:仅仅关注其中一个方面,都不足以把握它的本然形态。正是社会实体与社会主体的统一,从一个方面赋予共同体以行为主体的品格。  进而言之,社会实体与社会主体,本身在不同意义上涉及不同的社会关系:无论是社会实体,抑或社会主体,都是关系中的存在。以机构、组织这一类社会实体而言,作为一定的共同体,它们既面临自身不同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又彼此之间存在多样的关联。同样,以共同体形式呈现的行动实施者或行动主体,也在行动过程中涉及不同的社会关系,后者以动态的形式具体表现为参与者之间的彼此协调、行动主体与作用对象的互动,等等。可以说,正是这种现实的社会关联,为共同体融合社会实体与社会主体提供了前提。  社会行动与社会责任相互关联。作为行为主体,共同体同时又是责任的承担者。不过,与单一的行为主体不同,共同体作为涉及多重关系的有组织的群体,包含着不同的成员和个体,这些不同成员和个体在共同体行动中的作用并不完全相同,所承担的责任也相应地各有差异。考察共同体的责任,尤其需要关注共同体行动的一般参与者和共同体行动的主导者之间的区分,二者的分别与具体成员在共同体中的不同地位具有某种对应性。如后文将进一步提及的,做出以上区分,对于评价共同体的伦理行为十分重要。  共同体及其行动同时涉及多样的关系。道德主体总是需要面对不同的伦理关系,在共同体的层面,具体而言涉及集团与集团之间,如政党之间、企业之间、文化团体之间、军队之间等关系。共同体是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相同的利益关切、相似的行动方式、一定的责任承担的群体,共同体与共同体关系的背后,蕴含以上的不同内涵,而共同体之间的关联,则表现为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共同的利益、相近的行为方式的有组织人群之间的交往和互动。共同体同时涉及与共同体之外的个体的关系,如作为共同体的政府机构与这些机构之外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具有社会服务功能的这些机构是否为不同的社会成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直接关系机构之后的政府形象。在更广意义上,还可以看到共同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如企业和消费群体之间的关系,便具有宽泛的社会意义,假冒伪劣产品危害消费者的权益,所涉及的便是共同体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其影响所及,往往关乎社会秩序及稳定发展。  在共同体内部,存在着共同体成员(个体)和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个体总是被要求服从于共同体、忠诚于共同体、维护共同体利益和共同体的形象。宽泛而言,从企业中的上下协力、爱厂如家,到更普遍意义上的爱国情怀、社会担当,实质上都关乎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一致。共同体是通过个体呈现出来的,离开了一个一个的个体,共同体就是抽象的。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个体需要注意维护共同体的形象,保持对共同体的认同。另一方面,就共同体对于个体的关系而言,重要的是对个体的自主性、独立性的尊重,避免将个体湮没于共同体之中,或者说,防止使个体趋向于普遍化。  从伦理的角度看,共同体所要处理的问题,主要是不同的关系,包括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共同体与共同体之外的个体等关系。在交往和互动过程中,需要遵循普遍的伦理原则,如相互尊重、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等等。从共同体内部来看,应当关注认同与承认的统一。一方面,共同体的成员或共同体之中的个体对共同体应形成认同意识,将自身融入共同体,形成对于共同体的归属观念,注重维护共同体的形象,等等。另一方面,就共同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而言,则需要对个体的权利、个体的多样存在形态予以承认,警惕个体的大我化、普遍化以及忽略个体的自主性、独立性。质言之,不能以共同体消解个体。  ……

作者简介

  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育部重点人文研究基地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长、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第六届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中国哲学、中西比较哲学、伦理学、形而上学等,出版学术著作20余种,多种论著被译为英文、韩文,在Indiana University Press、BRILL等出版。主要学术兼职包括国际形而上学学会(ISM)主席、国际哲学学院(IIP)院士、国际中国哲学史学会( ISCP)前会长、中国哲学史学会会长等。  杨国荣教授在对儒家哲学、道家哲学以及先秦哲学、宋明理学、中国近代哲学做深入考察的同时,又创建了“具体形上学”的哲学系统,为当代中国哲学提供了独特形态。其哲学思想主要体现于《善的历程——儒家价值体系研究》《心学之思——王阳明哲学的阐释》《庄子的思想世界》《科学的形上之维》《道论》《伦理与存在——道德哲学研究》《成己与成物——意义世界的生成》《人类行动与实践智慧》《人与世界——以事观之》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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