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研究

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研究

1星价 ¥66.0 (7.5折)
2星价¥66.0 定价¥88.0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22723235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12
  • 出版时间:2023-08-01
  • 条形码:9787522723235 ; 978-7-5227-2323-5

内容简介

本书对损害担责原则的内涵与外延、价值与功能、历史演进与生成逻辑、规范属性与制度化演进等方面进行了系统且较为深入的研究。同时,针对学界对于损害担责原则先前研究倚重经济学成本-效益分析模式的弊端,回归法学规范视野之内,打破公私法界限,通过法学权利(权力)-义务(责任)分析模式,创新性地提出损害担责原则之“责”是法律义务(**性义务)与法律责任(第二性义务)耦合的观点,并基于义务进路与责任进路的分野,对损害担责原则的规范属性、法律适用与制度化表达进行了条分缕析的研究和探索。

目录

引言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动机和目的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四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章 环境法中的“损害”与“担责” **节 环境法中的“损害” 一 人身财产权利损害 二 安全、舒适、审美等环境合法利益的损害 三 环境容量损失 四 对环境与生态本身的损害 第二节 环境法中的“担责” 一 “担责”与环境法上的责任 二 “担责”的问题指向与主体界定 三 “担责”中的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耦合 小结 第二章 损害担责原则的历史演变、生成逻辑与规范属性 **节 损害担责原则的历史演变 一 “谁污染谁治理”的提出 二 “污染者负担”的转变 三 损害担责原则的形成 第二节 损害担责原则生成的内在逻辑 一 负外部性解决(“成本一收益”分析)与损害担责原则的兴起 二 “权利(权力)一义务(责任)”的法律构造与损害担责原则的再造 第三节 损害担责原则的规范属性 一 公法与私法的杂糅 二 损害担责原则的公私法混合与融合 小结 第三章 损害担责原则的基础 **节 法律的基础观 一 古希腊与中世纪的法律基础观 二 近现代的法律基础观 三 马克思主义的法律基础观 第二节 损害担责原则的法理基础 一 基于经济维度的损害担责原则法理基础 二 基于社会维度的损害担责原则法理基础 三 基于权力(意志)维度的损害担责原则法理基础 第三节 损害担责与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兼析损害担责原则在常州毒地案中的适用 一 国家环境保护义务 二 “损害担责用尽”与“国家环境保护义务托底”——常州毒地案评析 小结 第四章 损害担责原则的价值与功能 **节 损害担责原则的价值 一 损害担责原则的环境正义价值 二 损害担责原则的环境秩序价值 第二节 损害担责原则的功能 一 损害担责原则的社会伦理判断规则性表达功能 二 损害担责原则的社会宣告功能 三 损害担责原则的司法适用功能 小结 第五章 基于义务进路的损害担责原则的制度化表达——税费缴纳的公法义务 **节 排污费 一 我国排污费制度的创设与演变 二 排污费的性质 第二节 环境保护税 一 环境保护税的创制 二 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性质与超标排污行为可税性 三 超标排污行为的可税性与环境法的整全性 小结 第六章 基于责任进路的损害担责原则制度化表达——赔偿与惩罚 **节 损害担责原则的环境法律责任 一 损害担责原则中的环境民事责任 二 损害担责原则中的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三 损害担责原则中的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四 损害担责原则中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节 当前环境政策考量背景下制度化责任进路中的法律责任扩展 一 按日连续处罚制度 二 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刘志坚,男,1976年3月生,河南汤阴人,中共党员,副教授,郑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201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安阳工学院副教授,安阳市法学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曾获得2019年“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在《法学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法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理论。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