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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强国背景下船员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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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19791476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518
  • 出版时间:2024-06-01
  • 条形码:9787519791476 ; 978-7-5197-9147-6

内容简介

在我国维护国家海洋权利,建设海洋强国的背景下,“海洋强国”“航运强国”战略的实现离不开海洋运输,高素质的海员队伍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本书在劳动法律对普通劳动者加以保护的基础上,着重论述特殊劳动者——船员的行业特殊性及职业保护的特殊需求,按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理论的逻辑思路,采用深入实地调研、案例分析等实证研究方法,挖掘出船员这一特殊劳动者的职业保护特殊之处,全面深入地研究了船员与普通劳动者的职业差异性,现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中未能涉及的船员基本劳动标准及社会保障等问题,着眼于平衡船员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的利益,为我国《船员法》立法提出本土化、具体化、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

目录

引 言
**篇 船员劳动者权益保障基础理论
**章 船员劳动权益保护渊源考究
 **节 我国船员群体及其权益保障发展历史
  一、我国古代船员职业的初现(约10,000年前至公元前221年)
  二、我国船员权益保障的发展阶段(公元前221年至1368年)
  三、我国船员权益保障的成熟阶段(1368年至1949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船员权益保障的新时期(1949年至今)
 第二节 域外各国船员权益保障发展历史
  一、各国对船员权益保障的初期探索
  二、各国船员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第二章 船员基本概念及类型的法理诠释
 **节 船员概念的界定
  一、法学词典中船员的概念
  二、法律关于“船员”概念的表达
  三、船长与船员的关系界定
  四、船员的内涵特性
  五、科学重构《海商法》或“船员法”中船员的概念
 第二节 船员的类型
  一、以船舶航行区域为划分依据
  二、以船舶用途为划分依据
 第三节 渔业船员法律地位研究
  一、渔业船员的概念
  二、渔业船员的特征
  三、国际社会关于渔业船员的基本要求
  四、渔业船员的劳动权益保障不足
第三章 船员劳动者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节 船员职业的重要性
  一、船员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基础力量
  二、船员队伍是实现海洋强国战略任务的重要国防力量
  三、船员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关键工人”
  四、船员发展关乎国家航运业的兴衰
  五、船员为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六、国际船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我国国际形象
  七、高素质船员是整个航运业高级人才发展的来源
 第二节 船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的特殊性
  一、船员劳动的特殊性
  二、船员劳动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三、船员劳动基准的特殊性
  四、船员劳动权利保障体系的特殊性
第二篇 船员就业与合同法律制度篇
第四章 我国船员服务机构法律问题研究
 **节 我国船员服务机构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船员服务机构可能成为隐形雇主
  二、船员服务机构建设未能完全对接公约的要求
  三、船员服务机构监管体系不完善
 第二节 我国船员服务机构法律问题分析
  一、规范我国船员服务机构的必要性
  二、我国船员服务机构法律问题的原因分析
 第三节 完善我国船员服务机构法律制度的路径指引
  一、加强多方主体对隐蔽性雇佣的监督
  二、健全船员服务机构的收费制度
  三、逐步扩大公益性船员服务机构的改造与建设
  四、构建完善的船员服务机构监管体系
第五章 船员用工法律关系性质研究
 **节 船员为境内船东提供劳动的法律关系
  一、船员直接受雇于境内船东
  二、船员经服务机构介绍受雇于境内船东
  三、船员经劳务派遣机构受雇于境内船东
  四、航运公司或其他单位自有船员经服务机构派遣后上船
  五、船员经多重派遣后上船
 第二节 外派船员法律关系辨析
  一、船员通过外派机构与境外船东签订“劳动合同”
  二、外派机构将自有船员外派至境外船舶
  三、外派机构将其他航运公司自有船员外派至境外船舶
  四、其他实然情形
 第三节 船员用工法律关系认定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延伸思考
  一、相关立法缺位
  二、劳务派遣法律不适用于船员外派
  三、船员与境外船东间的“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保障难
  四、船员合同纠纷案由与实际不符
第六章 船员劳动合同解除权问题研究
 **节 船员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司法争议
 第二节 船员劳动合同解除权规则化困境
  一、船员特殊职业产生的特殊解除事由
  二、船员劳动合同解除权预告制度规则适用的困境
  三、现有劳动合同解除后果对船员劳动特殊性反应不足
 第三节 船员劳动合同解除权特殊规制的理论基础
  一、船员劳动合同解除权安全理念的彰显
  二、择业自由与诚实信用的权衡
 第四节 航运安全视角下完善船员劳动合同解除权制度的建议
  一、单独构建船员劳动合同解除规则体系
  二、明确船员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条件
  三、船员劳动合同解除权行为模式的构建
  四、船员劳动合同解除权特殊的责任体系构建
第七章 女性船员平等就业权保障问题研究
 **节 女性船员平等就业权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一、女性船员就业平等的现状
  二、女性船员平等就业权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女性船员平等就业权易受损的成因
  一、女性船员受歧视的文化根源
  二、船员行业对女性角色定位存在固有偏见
  三、封闭的工作环境易对性安全造成威胁
 第三节 保障女性船员平等就业权的价值分析
  一、女性船员能够补充海事行业的劳动力资源
  二、女性船员符合智能船舶的发展需求
  三、女性船员对稳定船员队伍具有助益
 第四节 构建女性船员平等就业权体系的理论基础
 第五节 女性船员平等就业权法律保障的完善建议
  一、吸引女性选择船员行业的保障措施
  二、保障女性船员的职业安全,减少女性船员的消耗
  三、女性船员平等就业权的保障途径
第三篇 船员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制度篇
第八章 海员工会建设问题研究
 **节 我国海员工会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对海员工会的特殊性认识不足
  二、海员工会受重视程度不足
  三、中国海员加入工会的比率偏低
  四、海员工会职责缺位
  五、海员工会人员构成缺乏法律资质限制
 第二节 关于海员工会建设的逻辑分析
  一、我国海员工会组织属性定位分析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对海员工会职能的要求
 第三节 海员工会建设的域外实践借鉴
  一、美国海员工会
  二、菲律宾海员工会
  三、芬兰海员工会
  四、日本在立法中突出海员工会的特殊性
 第四节 我国海员工会建设的建议
  一、提升海员工会建设的立法层级
  二、设立行业级的仅代表中国海员群体的中国海员工会
  三、增加中国海员加入工会的比率
  四、提升海员工会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加强与国际海员工会的交流与合作
第九章 船员集体协议问题研究
 **节 《中国船员集体协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船员集体协议》适用范围有限
  二、《中国船员集体协议》在外认可存在障碍
  三、《中国船员集体协议》规制内容范围有限
 第二节 船员职业特殊性对集体协议的现实要求
  一、扩大船员集体协议适用范围的现实意义
  二、船员职业国际化对船员集体协议的影响
  三、船员“关键工人”背景下对集体协议提出更高要求
 第三节 我国船员集体协议的完善建议
  一、扩大我国船员集体协议适用主体范围
  二、制定被国际航运界广泛认可的中国船员集体协议
  三、扩大船员集体协议的协商范围
第十章 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问题研究
 **节 我国海上三方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海员工会启动集体协商的驱动力不足
  二、我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影响力不足
  三、我国船员跨国集体协商较弱
 第二节 海上三方协调机制的必要性及域外经验
  一、加强海上三方协调机制作用的必要性
  二、船员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与海上三方协调机制之间的关系
  三、海上三方协调机制的域外经验
 第三节 完善我国海上三方协调机制的建议
  一、在立法层面明确三方协调作为前置性程序
  二、优化三方协调机制的沟通方式
  三、提高海上三方协调对纠纷处理的能力
  四、扩展三方协调主体对象,推动跨国集体协商
第四篇 船员劳动基准法律制度篇
第十一章 船员工资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节 我国船员工资现状与问题
  一、船员工资内容确定存在的问题
  二、船员工资水平存在的问题
  三、船员工资保障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船员工资范围与支付问题研究
  一、我国法律规定中船员工资及支付存在的问题
  二、船员工资制度的特殊性及域外经验
  三、关于确定我国船员工资法律标准的建议
 第三节 船员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问题研究
  一、我国船员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建立船员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必要性
  三、我国船员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的建议
 第四节 船员*低工资制度问题研究
  一、船员适用我国*低工资规定存在的问题
  二、国际船员*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与审查经验
  三、我国船员*低工资制度的完善建议
 第五节 船员工资优先权适用的问题
  一、船舶优先权所保护的船员工资范围存在的问题
  二、船员工资报酬之船舶优先权范围分析
  三、船员工资优先权立法完善建议
 第六节 船员税收优惠问题研究
  一、我国当前船员工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二、海员税收优惠的必要性
  三、域外对海员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
  四、我国船员免税途径和税收优惠法律政策建议
第十二章 船员休息休假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节 我国船员休息休假权利保障的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船员休息休假的现状
  二、船员休息休假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船员休息休假特殊保护的必要性
  一、保障船员人权的需要
  二、维护船员体面劳动的需要
  三、船员工作环境特殊性对休息休假的需要
  四、船员职业长远性发展的需要
  五、船舶安全航行的需要
 第三节 船员休息休假权法律保障的比较研究
  一、船员休息权立法的比较研究
  二、船员休假权立法的比较研究
 第四节 完善我国船员休息休假权的建议
  一、完善船员休息休假相关法律规定
  二、严格执行实践中对船员休息休假的保障
第十三章 船员遣返权利问题研究
 **节 船员遣返权的法律性质及立法问题
  一、船员遣返权问题缘由
  二、船员遣返权立法基础研究
  三、我国船员遣返权的立法建议
 第二节 被遗弃船员的遣返权益保障问题
  一、被遗弃船员遣返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二、被遗弃船员遣返保障的现实依据
  三、船员遣返权保障配套制度的建议
第十四章 船员生命健康权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节 船员海上安全保障问题
  一、船员海上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
  二、船员海上安全保障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三、船员海上安全保障是航运企业劳动保护义务的要求
  四、完善船员海上安全保障的建议
 第二节 船员人身健康保险法律问题
  一、船员人身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二、健全船员人身健康保险的价值分析
  三、建立针对船员的人身健康保险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四、建立针对船员的人身健康保险制度的建议
 第三节 船员心理健康法律保障问题
  一、我国船员心理健康保障存在的问题
  二、船员心理健康法律保障的必要性
  三、美国法下支持船员获得心理健康救济的依据
  四、船员心理健康保障的建议
 第四节 疫情对船员生命健康权的威胁与法律保障问题
  一、疫情背景下船员生命健康权保障存在的问题
  二、疫情背景下船员生命健康权法律保障的必要性
  三、船员生命健康安全与岸上疫情防控的价值冲突与协调
  四、域外疫情背景下船员优待措施及其启示
  五、疫情背景下船员生命健康权法律保障的思考
第五篇 船员劳动社会保障篇
第十五章 船员人身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
 **节 船员人身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
  一、船员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问题
  二、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未能涵盖船员职业特殊性
  三、过错责任原则导致自由船员难以获取充分救济
 第二节 船员人身损害赔偿法律问题分析
  一、船员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分析
  二、船员人身损害侵权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必要性
 第三节 完善船员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侵权责任承担主体及方式的明确
  二、船员工伤损害赔偿制度特殊化
  三、完善船员人身损害赔偿的社会救济制度
第十六章 船员医疗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节 船员医疗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一、船舶医务人员的配备标准过低
  二、现有法律对船员证书的要求无法满足船上医疗需求
  三、远程医疗能力不足
  四、岸上医疗设施供给不足
 第二节 保障船员医疗权益的合理依据
  一、船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
  二、船员医疗权益保障的应有之义
  三、增强我国航运业国际竞争力的要求
 第三节 船员医疗权益法律保障的域外经验
  一、关于船医配备的国际经验
  二、关于船员医疗知识更新的国际经验
  三、关于远程医疗的国际经验
  四、关于岸上医疗机制的国际经验
  五、国际船员医疗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四节 船员医疗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的建议
  一、制定符合《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船医配备标准
  二、制定强制性法规要求高级船员更新医护知识
  三、强化政府、船东发展远程医疗的责任
  四、发挥政府岸上医疗救助的职能
第十七章 船员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节 各类船员参与养老保险的现状
  一、我国养老保险法律现状
  二、船员养老保险的实践现状
 第二节 船员参与养老保险与现有养老保险制度冲突
  一、船员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矛盾
  二、船员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矛盾
 第三节 保障船员养老保险权益的价值内涵
  一、巩固船员生存权的权利基础地位
  二、推动形式公平向实质公平转变
  三、保障退休船员的养老权益
 第四节 船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域外研究
  一、国际公约中船员养老保障的规定
  二、其他国家与地区关于船员养老保障的规定
 第五节 完善船员养老保险的建议
  一、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强制参保主体的范围
  二、明确船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主体
  三、渐进式延长船员的退休年龄
  四、降低船员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率
  五、为船员养老提供特别抚恤支持
第十八章 船员特殊福利待遇问题研究
 **节 我国船员特殊福利待遇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船员特殊福利待遇现状
  二、当前我国船员特殊福利待遇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船员特殊福利待遇保障的必要性
  一、提升船员职业尊荣感的必然要求
  二、保障船员队伍稳定性的需要 
  三、公平正义价值理念的要求
 第三节 船员特殊福利待遇的比较研究
  一、《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关于船员福利的内容
  二、域外船员福利组织保障船员特殊福利现状
  三、域外著名港口海员岸上福利建设现状
  四、域外有关船员特殊福利待遇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船员特殊福利待遇的完善建议
  一、政策上予以重视和支持
  二、完善船员特殊福利保障立法
  三、加强国际合作
  四、简化靠港检查程序,完善港区内交通服务
  五、船舶管理公司和工会应负起改善船员福利之责任
第六篇 船员劳动权益法律救济篇
第十九章 船员投诉机制问题研究
 **节 我国船员投诉制度的现状
  一、我国船员投诉制度的实践现状
  二、我国船员投诉相关法律制度
  三、我国船员投诉处理程序
 第二节 我国船员投诉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船员投诉立法不完善
  二、船员投诉处理程序不完善
 第三节 英国船员投诉制度及经验借鉴
  一、英国船员投诉相关法律及程序
  二、中英船员投诉制度的对比
 第四节 完善我国船员投诉制度的建议
  一、规范统一我国船员投诉立法
  二、完善我国船员投诉处理程序
第二十章 海上劳动监察问题研究
 **节 我国海上劳动监察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海上劳动监察主体及其职责存在的问题
  二、海上劳动监察立法不完善
  三、劳动监察地域管辖不具有适用性
 第二节 完善海上劳动监察法律机制的正当性
  一、劳动监察的意义
  二、海上劳动监察的意义
  三、完善海上劳动监察法律机制的可行性
 第三节 海上劳动监察法律机制比较研究
  一、域外的海上劳动监察法律机制
  二、中外海上劳动监察法律机制对比分析
 第四节 完善我国海上劳动监察法律机制的建议
  一、优化海上劳动监察主体及其职责范围
  二、提升海上劳动监察执法水平
第二十一章 多元化船员纠纷解决机制问题研究
 **节 我国多元化船员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多元化船员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
  二、我国多元化船员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多元化船员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基础
  一、多元化船员纠纷解决机制的优越性
  二、多元化船员纠纷解决机制基础深厚
 第三节 域外多元化船员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一、适用于船员的纠纷解决机制——以菲律宾、澳大利亚、挪威为代表
  二、劳动纠纷处理机制下的船员纠纷处理——以日本为代表
 第四节 我国多元化船员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化路径
  一、建立专门船员纠纷调解仲裁中心
  二、建立统一的船员纠纷调解仲裁制度
  三、突出仲裁救济的作用
  四、健全船员投诉机制
第七篇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立法篇
第二十二章 我国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法制路径选择
 **节 我国船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一、船员职业特殊性带来的特别劳动权益保障不足
  二、劳动法无法涵盖船员雇佣实践中的多元化
  三、船员特别法的不完善阻碍船员特殊劳动权益有效落实
 第二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的“单独立法”抑或“嵌入式立法”
  一、船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模式的比较法研究
  二、我国船员劳动权益保障内容嵌入《海商法》的局限性
  三、我国船员劳动权益保障单独立法的正当性和可行性
 第三节 我国船员特殊劳动权益保障专门立法的基本思路
  一、顶层设计突出船员为“关键工人”的立法理念
  二、平衡自由船员的灵活性与安全性
  三、从船员职业特殊性角度出发完善船员权益法律体系
第二十三章 海商法修改“船员章”之思考
 **节 修改《海商法》“船员章”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船员“体面劳动”的原则
  二、坚持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的原则
  三、坚持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制度指引和框架性条款原则
 第二节 制度设计:关于船员劳动权利保护的重点内容
  一、应增加船员劳动权利保障条款
  二、提前“船员章”的顺位,彰显船员劳动者主体地位
  三、增加船员合同关系的类型及劳动权益保护的基本条款
第二十四章 智能船舶背景下新型法律主体问题研究
 **节 智能船舶操控人员权益保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智能船舶操控人员权益保障法律规制现状
  二、智能船舶操控人员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智能船舶操控人员法律规制问题分析
  一、智能船舶岸基操控员的身份认定问题分析
  二、智能船舶船长身份确认的分析
  三、智能船舶配员问题分析
  四、智能船舶操控人员与传统船员适任的区别
 第三节 智能船舶操控人员法律规制建议
  一、明确智能船舶岸基操控员的法律地位
  二、明确智能船舶船长的认定标准
  三、制定专门的智能船舶配员规则
  四、建立智能船舶操控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规则
参考文献
附 录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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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曹艳春,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上海市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法制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获得者,曾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英国格林威治大学海事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律科学》等各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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