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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与重生:浙江破产管理人优秀履职案例(20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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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19794996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32
  • 出版时间:2025-02-01
  • 条形码:9787519794996 ; 978-7-5197-9499-6

内容简介

本书是由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完成的优秀案例汇编。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自2018年年底成立后,每年举行一次全省范围的优秀案例征集,并邀请学术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担任评委,通过书面评阅和现场陈述两个评审环节,评出当年度的十大优秀履职案例。自2019年起至2023年,5年来共评出50个优秀履职案例,本书结集出版,以求与从事破产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各位同仁深入交流,并请对破产法感兴趣的读者共同赏析。本书每个案例分为四部分:案情简介;重难点问题,列举该案的重难点问题,并介绍管理人的应对措施;案件特点;评价,包括该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影响。通过案例,本书诠释了作者对破产法规定的深入理解以及对案件事实方面的判断与分析。书中提出许多具有建设性、前沿性的学术研究观点和实务操作方法,有助于读者从多角度、全方位理解破产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尤其是对具体办理破产案件的法官和律师等从事审判与管理人等实务工作的人员会起到有益的启发、借鉴作用,期望本书的出版能够为推动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做出贡献。

目录

2023年度企业破产优秀履职案例
  探索刑破交叉协同处理模式,确保各方权益的公平实现
   ——浙江遨优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创新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结构,探索中小企业重整难点突破办法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与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
  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破解近600户业主办证僵局
   ——杭州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预重整与重整衔接,境内外资产整合,在困境中实现重生
   ——X铜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践行绿色破产理念,助力宜商环境指标提升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实物分配提升资产出清质效,多措并举“破”解权利保障困境
   ——长兴金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化解烂尾风险,创新破局之道
   ——舟山市半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探索“和解式”重整,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精确施策,市场说话,司法“救治”小微再度“繁花”
   ——杭州鼎升机械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开源节流保稳定,创新高效护权益
   ——杭州博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2年度企业破产优秀履职案例
  坚持绿色原则,31天高效完成上市公司重整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创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整样板,确保核心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A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
  践行“正向出售式”破产重整模式,构建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新格局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跨域联动重整重组,保住上下游产业链
   ——浙江慕容时尚家居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预重整及合并重整案
  创设“企业重整、项目清算”模式,协调解决企业历史与发展难题
   ——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践行“枫桥经验”,构建破产办理新格局
   ——浙江凯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实现所有债权100%清偿,助力民营燃气企业脱困重生
   ——乐清市宝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合并清算转重整案
  保障失地农民生存权益,护航共同富裕示范建设
   ——杭州梁英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府院联动守住群众“钱袋子”,复工续建护好百姓幸福家
   ——浙江皮卡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预重整转合并重整案
  依靠府院联动机制,攻克房企破产难题
   ——浙江登峰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1年度企业破产优秀履职案例
  “四个联动”协调重整,跨区域化解上市公司风险
   ——ZT汽车及下属8家子公司联动重整案
  府院联动助力化解征破结合与刑民交叉问题
   ——新纺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破产清算案
  创新统一经营,助力大型商业综合体重整成功
   ——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
  数字赋能“e债会”,破产审判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与区域产业升级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
  首用示范性判例、“区块链 钉钉”技术解决涉众型破产案件
   ——浙江中友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建”重生,成龙再腾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舟山中院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成功案例
   ——舟山群岛国际邮轮港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预重整助力破产企业67天完成重整,烂尾16年项目重获新生
   ——金城系公司合并破产预重整转重整案
  破产重整促进高能耗、高排放困境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预重整实践中的创新运用
   ——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2020年度企业破产优秀履职案例
  运用强制批准制度,助力企业涅槃重生,有效防范“两链”风险
   ——浙江杭宝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探索重整新模式,协助祐康食品浴火重生
   ——祐康系10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
  市场化招募实现资产价值*大化,普通债权清偿率达到百分之百
   ——中都系19家企业合并重整案
  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视角下的破产管理及退市风险化解
   ——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疫”难题,互联网画龙点睛;府院联动,预重整游刃有余
   ——河田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创新建企破产重整模式,助力传统建企重获新生
   ——浙江龙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清算为径,重整为核,打造“清算式重整”的标本案例
   ——浙江欧华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
  创新“预重整 重整”模式,实现企业重焕生机
   ——缙云县壶镇表面精饰厂(普通合伙)预重整案
  破产案件中的府院联动与创新处置
   ——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转清算案
  挽救危困老字号,法治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浙江东南船牌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2019年度企业破产优秀履职案例
  探索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模式,化解百亿元债务危机
   ——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金盾系8家公司合并重整案
  项目化管理应对集团公司破产,灵活处置助力区域转型升级
   ——浙江永正控股有限公司等37家公司合并破产案
  “薄膜大王”重整成功,上市公司困境求生
   ——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
  审慎合并与府院联动并举,共筑企业重生之路
   ——豪舟系公司破产重整案
  高效处置盘活瑕疵资产,合并破产兼顾各方利益
   ——浙江天长纺织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充分利用破产保护机制,助力企业“造血”重生
   ——杭州京庐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在建筑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运用
   ——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践行绿色破产理念,确保主体资产增值保值
   ——绍兴A公司破产清算案
  兼顾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平衡保护多项优先债权
   ——湖州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自然人债务危机化解的初步探索与实践
   ——李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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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序  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亲临浙江考察指导,赋予浙江“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新定位,提出了“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等重要要求,为浙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浙江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始终坚持探索创新。破产办理工作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支撑。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破产办理不仅承担着市场出清的任务,更承载着优化资源配置、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使命。
  浙江破产管理人队伍在人民法院的有力监督指导下,立足自身职责,务实、创新,深入推进破产办理各项改革实践,不断努力探索符合浙江实际、特点的做法和经验。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案例集,正是这些努力的凝结,汇聚了近年来浙江破产办理战线上广大同仁的汗水与智慧。通过书中一个个鲜活生动的破产案例,窥豹一斑,相信广大读者能对浙江破产办理实践有一个大致的认识与了解,也希望本书能够较好地展示浙江破产办理的风貌与风采。在我看来,本书很好地体现了浙江破产办理的一些主要特点。
  一、坚持政治高站位,坚定市场化、法治化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本书一个个具体的破产案例背后,隐含着不变的政治自觉和价值追求。浙江的破产实践者在办理破产案件的时候,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以全局眼光和系统思维,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将破产案件办理放到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实践。所以,我们才看到本书中所呈现的浙江破产管理人百折不挠的坚持、不畏艰难的探索、殚精竭虑的统筹和殷殷不改的初心。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不断加深,破产办理从*初的债务清算逐步向服务经济转型、优化资源高效配置、支持新质生产力培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多元化功能拓展。从书中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诸多复杂案件中,浙江破产管理人不辞千辛万苦、发挥聪明才智,通过市场化机制成功将破产企业大量闲置的土地、厂房和技术资产高效流转至新兴产业领域,为产业结构升级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支持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探索出了一条破产办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的创新路径。
  与此同时,浙江破产管理人始终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深切的人文关怀,在每一个破产案件办理中注重个人债权人和职工权利的保护,切实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等破产程序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化解各类矛盾,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做不懈的努力。
  二、紧密依靠党委政府,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序  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亲临浙江考察指导,赋予浙江“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新定位,提出了“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等重要要求,为浙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浙江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始终坚持探索创新。破产办理工作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支撑。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破产办理不仅承担着市场出清的任务,更承载着优化资源配置、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使命。
  浙江破产管理人队伍在人民法院的有力监督指导下,立足自身职责,务实、创新,深入推进破产办理各项改革实践,不断努力探索符合浙江实际、特点的做法和经验。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案例集,正是这些努力的凝结,汇聚了近年来浙江破产办理战线上广大同仁的汗水与智慧。通过书中一个个鲜活生动的破产案例,窥豹一斑,相信广大读者能对浙江破产办理实践有一个大致的认识与了解,也希望本书能够较好地展示浙江破产办理的风貌与风采。在我看来,本书很好地体现了浙江破产办理的一些主要特点。
  一、坚持政治高站位,坚定市场化、法治化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本书一个个具体的破产案例背后,隐含着不变的政治自觉和价值追求。浙江的破产实践者在办理破产案件的时候,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以全局眼光和系统思维,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将破产案件办理放到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实践。所以,我们才看到本书中所呈现的浙江破产管理人百折不挠的坚持、不畏艰难的探索、殚精竭虑的统筹和殷殷不改的初心。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不断加深,破产办理从*初的债务清算逐步向服务经济转型、优化资源高效配置、支持新质生产力培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多元化功能拓展。从书中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诸多复杂案件中,浙江破产管理人不辞千辛万苦、发挥聪明才智,通过市场化机制成功将破产企业大量闲置的土地、厂房和技术资产高效流转至新兴产业领域,为产业结构升级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支持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探索出了一条破产办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的创新路径。
  与此同时,浙江破产管理人始终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深切的人文关怀,在每一个破产案件办理中注重个人债权人和职工权利的保护,切实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等破产程序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化解各类矛盾,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做不懈的努力。
  二、紧密依靠党委政府,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破产案件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决定了单靠司法力量难以解决所有问题。尤其是在当下破产配套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紧密依靠党委政府协调、依赖运行有效并不断深化的府院联动机制是浙江破产案件办理的制胜法宝。将破产办理纳入地方政府社会治理体系之中,通过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破产案件中政府公共职能的有效供给,共同破解职工安置、土地流转、税务处理等“老大难”问题,形成了一套机制性的做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本书的50个案例中,约80%都明确提到了“府院联动”机制在案件办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以及通过该机制所取得的良好效果。
  例如,在浙江遨优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通过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解决了巨额增值税留抵税额难以扣抵的问题,实现增值留抵退税1900多万元,极大地增加了可供分配的财产。在ZT汽车及下属8家子公司联动重整案中,浙江三级政府和法院之间通过全过程、多层次、高密度的“府院联动”机制,化解了大型企业破产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风险。在浙江凯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通过属地政府召集各部门召开协调会的方式,“一揽子”解决了重整中易主续建的审批验收、土地年限延长、税费政策延续等难题,为案件的顺利办结提供了极大便利。
  三、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大胆开拓、敢于创新  
  破产办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办理过程中各种问题层出不穷,而且很多时候涉及的不仅是法律问题,还包括经济、商业、企业治理、矛盾化解等方方面面。破产法律规范不可能对各种情况都进行细致的规定,办理过程中必然会时常面对无法可依、无例可循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浙江破产管理人秉持浙江精神,不怕困难、不惧挑战,大胆开拓、敢于创新,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务实态度,针对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案制宜,进行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为浙江破产办理打上了深深的创新烙印。
  例如,在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与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中,管理人为解决投资人进入门槛过高的棘手问题,探索出以“部分让渡破产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 场外第三方股东将表决权委托给投资人 投资人按需定向增发”多种方式组合完成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全新结构。又如,在A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中,管理人通过设定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方式,一举解决“要约收购”“资产剥离”“信托执行”三大难题,等等。另外,在预重整制度的适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方面,浙江破产办理人也一直在不断探索创新、积累经验,相关做法和机制在实践应用中越来越成熟。
  希望本书能够为推动破产法理论与实践的深度结合提供参考样本,为政策法律的完善发展提供实践支撑。透过本书的这些案例,我也欣喜看到浙江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卓有成效。正是通过这些具体的案件,破产管理人的专业素养得到不断提升,一支具备法律、金融、会计、企业管理等多领域知识的管理人队伍正在逐渐形成。破产办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关乎企业的兴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希望浙江破产管理人能够继续发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野、更务实的作风推动浙江破产办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序  二
  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破产往往是市场经济下解决债务清偿的*后环节,各方利益冲突严重,矛盾激化,需要依法权衡,结合实际情况妥善解决,以维护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正当权益,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破产法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准绳,其社会调整作用*突出的特点之一,是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尤其是在我国。人们常说,法律的理论与规定往往是灰色的、枯燥的,而“实践之树”则会长青,这句话在破产法的适用中得到*突出、*集中的体现。在立法之时,法律的每个条款都经过了无数次的推敲与打磨,力求在逻辑上无懈可击,在适用上广泛而统一,以保障法律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法律的实施,在每个案件中充分体现出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在立法付诸实施后,每个法律条款的背后都不断发生着无数的故事,诞生出诸多的实践案例。尤其是典型案例,是法律的理论、规定与实践结合的产物,某种意义上讲,也就是活的法律。它是人民群众了解、认识破产法的主要途径,也是学者、实务工作者等深入研究、正确适用、完善法律必不可少的重要渠道与工具,还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指示的成果体现。
  讲到案例,破产案件与其他案件有很大的区别。其他案件尤其是诉讼案件,法院要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实质性审理,通过对事实情况的查明,证据取舍的判断,以判决的方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裁判,案件中所有需要解决的问题都会在裁判文书中得到处理与说明。对这些案件,人们通过阅读、研究案件的裁判文书,就基本可以了解其事实以及法院对法律的适用,进而对案件的办理情况作出相应的评价,从中汲取经验、接受教训,并将其借鉴适用于其他案件中。简言之,这些类型的案件借助司法裁判文书通常就可以直接形成有用的案例。但在破产案件(不包括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的裁判文书中,并不出现法院对“本院”认定事实的具体描述与判断以及对适用法律的解释,也没有对实体权利义务作出的判决,仅有对一些破产程序适用的裁定,如破产申请的受理或不受理裁定、批准或不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等。仅靠这些程序性裁定,往往不能充分反映破产案件的主要事实情况,也不能反映法院对破产案件的法律适用情况,尤其是负责办理破产主要事务工作的管理人解决各种法律和实务操作难题的思路与办法。换言之,仅靠裁判文书不足以使人们全面了解破产案件的事实情况与法律适用,更无法形成可资借鉴的破产典型案例。
  破产案例是法治实践的集中展示,是经验与教训的载体,具有重要的法律与社会意义。尤其是那些具有普遍指导性的典型案例,有助于提升办理案件的水平,体现司法裁判的说服力,统一法律的适用标准,推广创新经验。破产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就是我们将法律理论与规定适用到社会实践解决各种问题的成果。但是,破产案例的收集与编写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不仅需要对案件事实的充分了解、对破产法理论的充分理解和实务操作的丰富经验,而且还需要多方面的综合法律理论水平和对各种法律与实践问题的分析与判断能力,如有不慎就可能出现失误,使案例失去其客观性和准确性,影响其社会作用的发挥。
  本书是由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完成的优秀案例汇编。我受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任一民会长之托,为本书作序。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自2018年年底成立后,每年举行一次全省范围的优秀案例征集,并邀请学术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担任评委,通过书面评阅和现场陈述两个评审环节,评出当年度的十大优秀履职案例。自2019年起至2023年,5年来共评出50个优秀履职案例,这次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将其结集出版,以求与从事破产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各位同仁深入交流,并请对破产法感兴趣的读者共同赏析。
  本案例汇编是按照案例评选年度排序编辑的,所收录的优秀案例涵盖了破产案件审理尤其是管理人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总结了历年来浙江破产审判与管理工作的丰富经验。从这些优秀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17年来,浙江的破产审判和破产管理工作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理念的基础上,始终以问题为导向,以务实笃行的态度,遵循“因案制宜找出路、优秀引领建机制”的思路,勇于争先,锐意创新,通过对个案的办理实践,不断深入对企业破产法理论与实施的研究与探索。在办理诸多破产案件的同时,浙江逐步建立起破产法实施的一系列社会配套机制,如全方位为破产法的顺利实施提供社会保障的“府院联动”,就是*早在浙江进行调研并推动实施的。实践中,几乎每个案件的成功办理都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支持,“府院联动”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自身也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优化和升级。在市场化基础上,“府院联动”逐步形成制度化、法治化的运行机制,努力实现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的目标。
  入选本书的每个优秀案例都有各自的亮点,整体上则侧重于从浙江管理人工作的角度展示其责任担当、创新经验与优秀成果。从收入本书的优秀案例看,我认为*突出的特点,是破产案件办理的创新性。企业的破产是一项全方位的社会系统性工程,对管理人工作不断创新的需求,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以及企业破产事务的社会属性决定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建立的历史较短,无论是立法还是实务的经验都存在不足,法律规定尚不完善,与企业破产法相关的社会配套制度也不够健全,在破产案件的办理中需要不断探索法律的优化适用和新生问题的创新解决。管理人除了要遵循企业破产法确立的制度框架和法律规定外,在接管企业、维持企业运营、制定各类问题的解决方案、与各方利害关系人谈判协商等方面,都需要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去创设有针对性的解决思路。破产案件的事务管理是一项涉及法律、经济乃至政治等领域的繁复工程,立法中数量有限的规定难以覆盖破产实践中方方面面的问题。管理人只有在办案的实践中发挥创新精神,才能解决面临的各种难题,将案件办理成功,进而推进破产法律制度和破产实践工作不断发展、完善。
  “人们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中。”创新是一个持续性的社会要求,只有不止步于现有成绩,不断在实践中努力创新,才能解决不断产生的新问题,持续进步。本书中的案例也体现了浙江管理人的不断创新精神,以企业破产中刑民交叉问题的解决为例,在2021年新纺集团等6家公司破产清算案中,管理人采取的是“依法认定,平衡保护”的处理方式;2022年的浙江凯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采取的是“刑破衔接”模式;到2023年的浙江遨优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则是实行“刑破交叉协同处理”机制。在不同的案件中,管理人在化解刑民交叉问题时,以现有的法律、法规作为合规性基础,根据具体个案中实际情况,不断寻求*适宜的方案。再如,建筑企业的破产重整模式,从*初为了保留企业建筑资质而创新适用的“反向出售”式重整,发展到可以维持企业持续经营的“正向出售”式重整,都是基于尊重实践中建筑行业企业项目承包经营制的商业模式,从*开始的“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简单化处理,创新出“公司重整、项目清算”精细化解决问题的模式。房地产企业破产案是*为复杂的破产案件之一,涉及工程续建、交房、办证、税收处理等一系列法律适用与行政管理问题,往往分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甚至需要借助于实践中的行业惯例解决,更是要求管理人根据经济的发展和案件不同的情况寻求多元化的创新模式化解矛盾。而当案件涉及上市公司破产、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企业联动破产、跨区域的关联企业破产、境外资产的维护与回收等情形时,更是存在复杂的资本市场运营模式和跨境破产问题,需要管理人大量创新性的沟通、协调、处理工作,才能创造联动、融合、协同解决问题的基础。浙江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法实践中的创新经验,就是这样在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一个个问题的化解中不断积累、发展起来的,在全国破产案件办理中获得好评。
  破产管理实务工作的创新是为实用于解决具体问题,这是值得大力提倡的,但同时要注意避免过度实用主义对法律基本原则构成的冲击。本书为我们通过案例研究破产法理论与实务提供了很好的经验素材,介绍了解决问题的创新思路。破产案例是十分复杂的,可能会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情况,也难免有读者可能会存在不同观点。在此也希望通过本书收集的优秀案例,起到“抛砖引玉”之效用,得获“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之硕果,共同促进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研究的创新与发展。
  本书为读者提供了诸多优秀案例,交流了办理破产案件的经验,领悟破产法的实践之道,还可以使读者了解到破产前沿法律问题的研究思路。通过诸多的优秀破产案例,本书诠释了作者对破产法规定的深入理解以及对案件事实方面的判断与分析。书中提出许多具有建设性、前沿性的学术研究观点和实务操作方法,有助于读者从多角度、全方位理解破产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尤其是对具体办理破产案件的法官和律师等从事审判与管理人等实务工作的人员会起到有益的启发、借鉴作用,期望本书的出版能够为推动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做出贡献。
  欣然为序。


  序  三
  得知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划将近年来评选出的省内优秀履职案例结集出版,我觉着很有价值。会长任一民律师嘱我写一个简单的序言,我自是欣然允诺。
  过去几年,我有幸参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优秀履职案例的初选工作,对浙江破产管理人在办理破产中所表现出的非凡业绩和卓越智慧印象深刻。重新翻看这些曾经研读过的案例,不少案例实操背后的独具匠心至今难忘。我甚至多次向有关媒体建议,选取浙江办理破产的一些优秀案例拍摄成专题纪录片,以便在记载浙江“破人”办理破产经验的同时,给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一些启示和镜鉴,为兄弟省份的管理人办理破产提供有益的参考素材,并作为记录中国近年来波澜壮阔的破产清算与和解重整图景的重要档案资料。
  在我看来,浙江省破产管理人优秀履职案例特色鲜明、样态丰富、行知合一,具体表现在专业性、新颖性、引领性等方面。
  首先,在专业性方面,所收录的案例在处理诸多复杂和破产疑难案件的过程中,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素养和扎实的业务能力。以本书所载“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与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为例,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是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小企业”,4家公司的规模虽然不大,但都具有独特的经济功能和社会价值。作为中小企业,4家公司的经营权不具有可流动性,企业资产整体规模偏小且以工业不动产、传统纺织设备为主,在技术、市场、资源等方面不具有显著竞争优势,有实力的投资人对此往往缺乏投资兴趣;企业的主营业务“织带织造”系充分竞争的成熟行业,投资门槛虽然较低但运营难度较大,企业的持续经营与经营者高度绑定,高度依赖经营者的供销资源积累、成本控制及企业管理能力。管理人经过周密研判,确立了归复企业经营权、导入破产财产“膨胀主义”的重整思路,设计出“财务投资者赋能 经营者持续经营 债权人共享经营收益”的重整模式:引入财务投资人注入现金流,并鼓励原经营团队持续企业运营为债权人创造价值,除将破产受理时和重整期间的新增财产纳入破产财产外,还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债务人获取的财产均纳入破产财产范围,以作为主要偿债资金来源。此外,辅之以留债清偿、分期现金清偿、债转股清偿等多元方式,鼓励债权人参与并支持中小企业重整。通过上述重整工具和再生手段的综合采用,*终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实现了成功重整。不难看出,管理人精湛熟稔的行业技艺、因地制宜的执业构想,是该案成功重整的根本保障。
  其次,在新颖性方面,浙江破产管理人在办理破产过程中大量引入了*新的破产理念、前沿理论和实务成果,开创了一系列业务“先河”。例如,创设“企业重整、项目清算”模式,以保留建筑企业的“壳资源”;针对村级留用地项目开发,采取“破产宣告又重生”避免土地处置后项目重新立项报批续建等烦琐的工作、减少不动产因过户转让产生的巨额税赋成本,使村集体组织尽快获得相应物业并收取租金;采用示范性判例和“区块链 钉钉”技术,提高涉众型破产案件的处置效率;对省内龙头地位的“普通合伙”企业采取“预重整 重整”模式,激发企业重焕生机;通过“正向出售式重整”“反向出售式重整”等提升办理破产的质效。
  *后,在引领性方面,浙江破产管理人在充分调动各方面破产资源,高质高效处理破产案件,实现行业以及地区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一直拥有领先优势。本书中的不少案例都反映出,浙江管理人在大力倡导绿色破产理念,有效运行府院联动机制,整合处置境内外资产,协调处理跨域跨境破产业务,协同优化刑民交叉案件等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这些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所确立的“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立法目标相契合,彰显了管理人执业的专业导向和工作重点。
  在参与这些优秀履职案例初选中,我常被浙江破产职业共同体独特的精神气质、勤奋的学习劲头、聪敏的办案实力、突出的民生情怀和敬业的职业操守所触动,特别是在专业素养和人才培养方面。不少管理人团队往往会紧跟破产法学术前沿和司法*新动态,**时间收集*新的法规、论文、案例进行研读,在繁忙的执业之余还留出固定的时间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更不用说对参与学术会议、撰写破产法论文和出版破产法实务著作的热情了。他们对法律人才培养的公益贡献,对学术活动的慷慨支持,与国内外管理人的友好交流与合作等,也是特别值得赞许的。
  我本人主要从事破产法、保险法方面的教学工作,从这些案例中我获得了丰富的教学素材,历年所指导的研究生也在跟浙江破产管理人的交往中受益良多。我乐见这些优秀案例公开出版而得到更大范围的传播,为更多的“破界”同仁展现办理破产的经验和魅力,欣喜之余遂成此序。
  

作者简介

  任一民,现任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破产保护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凯原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为企业重整重组、房地产企业危机化解、破产法理论和实务疑难问题。在《法学》《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法学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连续多年在《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重整/破产领域获评一等律师。曾受原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参与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七届法律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多次受邀在全国范围开展破产法律实务讲座。
  朱黎,法学博士。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届、第二届副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浙江大学校友会副会长兼常务理事。
  业务领域为收购重组、重整、重大商事诉讼。承办多起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重组重整案件。在《政治与法律》《宏观经济研究》《浙江学刊》等期刊发表学术文章多篇。
  叶通明,现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国浩律师事务所破产与重整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和客座教授等。

  任一民,现任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破产保护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凯原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为企业重整重组、房地产企业危机化解、破产法理论和实务疑难问题。在《法学》《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法学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连续多年在《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重整/破产领域获评一等律师。曾受原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参与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七届法律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多次受邀在全国范围开展破产法律实务讲座。
  朱黎,法学博士。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届、第二届副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浙江大学校友会副会长兼常务理事。
  业务领域为收购重组、重整、重大商事诉讼。承办多起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重组重整案件。在《政治与法律》《宏观经济研究》《浙江学刊》等期刊发表学术文章多篇。
  叶通明,现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国浩律师事务所破产与重整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和客座教授等。
  在破产重组领域,作为总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与了200余家公司破产案件,其中10多个案件被评为*高人民法院、浙江法院、杭州中院破产审判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以及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年度十大优秀履职案例;被评为“2024年度中国区Legal One客户信赖律师破产重整15强”。
  叶晓明,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司法鉴定与破产事务部主任,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资深的司法会计鉴定与破产管理项目负责人。
  注册会计师从业经验20年以上,从事破产管理人工作10余年,主持数百户省内企业集团、工商企业会计报表审计,主持近百起司法会计鉴定,主持参与数十起破产管理人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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