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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81122251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它
  • 页数:514
  • 出版时间:2007-12-01
  • 条形码:9787811222517 ; 978-7-81122-251-7

本书特色

本书是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规编写的,内容包括税法基本原理、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关税法、资源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房产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契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 本书不仅适合高校法学类、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学生使用,也可以作为财税人员、企业财会人员的学习参考书。

内容简介

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近现代民主社会里,税收与简税法关系十分密切,税收是税法的实质内容,税法是税收的法律形式,也是确保税收规范有序的制度保障。
本书是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规编写的,内容包括税法基本原理、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关税法、资源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房产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契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 本书不仅适合高校法学类、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学生使用,也可以作为财税人员、企业财会人员的学习参考书。

目录

**章 税法基本原理
 **节 税法概述
 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
 第三节 税收实体法要素
 第四节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第五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与税收管理体制
 练习题
第二章 增值税法
 **节 增值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增值税的计算
 第三节 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三章 消费税法
 **节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第三节 消费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四章 关税与船舶吨税法
 **节 关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第三节 关税的申报与缴纳
 第四节 船舶吨税
 练习题
第五章 营业税法
 **节 营业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营业税的计算
 第三节 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与教育费附加
 **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概述
 练习题
第七章 资源税法
 **节 资源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
 第三节 资源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八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法
 **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与缴纳
 第四节 耕地占用税
 练习题
第九章 房产税与城市房地产税法
 **节 房产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房产税的计算
 第三节 房产税的申报与缴纳
 第四节 城市房地产税
 练习题
第十章 车辆购置税法
 **节 车辆购置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十一章 车船税法
 **节 车船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车船税的计算
 第三节 车船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十二章 印花税法
 **节 印花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印花税的计算
 第三节 印花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十三章 契税法
 **节 契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契税的计算
 第三节 契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十四章 土地增值税法
 **节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十五章 烟叶税法
 **节 烟叶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烟叶税的计算
 第三节 烟叶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十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
 **节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十七章 个人所得税法
 **节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练习题
第十八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节 税务管理
 第二节 税款征收
 第三节 税务检查
 第四节 法律责任
 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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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章 税法基本原理:
  **节 税法概述:
  二、税法原则:
  税法原则是构成税收法律规范的基本要素之一,可以分为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两个层次。
  (一)税法基本原则:
  从法理学角度分析,税法基本原则可以概括成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合作依赖主义与实质课程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所谓税收法律主义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或税收法定性原则,是指税收的征收和缴纳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任何人就不得被要求纳税。任何税收行为必须具备法律依据,税收立法与执法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税务机关不能在找不到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征收税款。在此,应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法律仅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对税收法律的解释应该从严,不得扩大解释,不得类推适用。税收法律主义的要求是双向的,一方面要求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另一方面,课税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超越法律规定的课税是违法和无效的。这一税法原则的确立使税收立法权从政府的课税权力中分离出来,为当时的资产阶级民主政制的建立增添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现代社会,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则偏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税收法律主义可以概括成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稽征三个具体原则。
(1)课税要素法定原则,即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课税要素不仅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而且还应包括征税基本程序和税务争议的解决办法等。课税要素的基本内容应由法律直接规定,实施细则等仅是补充,以行政立法形式通过的税收法规、规章,如果没有税收法律作为依据或者违反了税收法律的规定都是无效的。
(2)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即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地明确而不出现歧义、矛盾,在基本内容上不出现漏洞。同时,出于适当保留税务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便于征收管理、协调税法体系的目的和立法技术上的要求,有时在税法中作出较模糊的规定是难免的,一般并不认为这是对税收法律主义的违背,但是这种模糊的规定必须受到限制。另外,经过法律解释含义仍不确切的概念也是不能在税法中成立的,否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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