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研究
读者评分
5分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研究

1星价 ¥12.5 (4.3折)
2星价¥12.5 定价¥29.0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商品评论(2条)
ztw***(三星用户)

对乡约有兴趣,当扫盲用

对乡约有兴趣,当扫盲用

2023-10-16 10:56:03
0 0
tor***(三星用户)

清代基层治理的真实记录和研究。 郑重推荐!

2023-05-09 09:54:33
0 0
图文详情
  • ISBN:9787500472513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326
  • 出版时间:2009-01-01
  • 条形码:9787500472513 ; 978-7-5004-7251-3

本书特色

  本书考察了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行
政组织化过程,探讨了清代北方官办乡
约行政组织化的规律和经验教训。其内
容主要分为五个方面:一、通过对清代
北方官办乡约推广过程和原因的探讨,
梳理出清代北方官办乡约发展的脉络;
二、通过对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组织形式
的研究,找出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组织形
式的变化与其职能嬗变之间的关系{
三、通过对清代北方官办乡约职能的研
究,探讨清代乡约职能的嬗变以及这种
变化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四、通过
研究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行政组织化对
乡约与官府间关系的影响,进一步探讨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行政组织化的方式;
五、通过对清代北方官办乡约与地方社
会关系的研究,展现行政组织化的乡约
与当时北方主要的基层社会组织和地方
强势阶层之间复杂的权力互动过程。本
书是近几十年来唯一的一部研究清代乡
约的专著,是迄今清代乡约研究方面*
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具有开拓性、原
创性。此书的出版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内容简介

本书考察了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行政组织化过程,探讨了清代北方官办乡约行政组织化的规律和经验教训。其内容主要分为五个方面:一、通过对清代北方官办乡约推广过程和原因的探讨,梳理出清代北方官办乡约发展的脉络;二、通过对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组织形式的研究,找出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组织形式的变化与其职能嬗变之间的关系;三、通过对清代北方官办乡约职能的研究,探讨清代乡约职能的嬗变以及这种变化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四、通过研究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行政组织化对乡约与官府间关系的影响,进一步探讨清代北方官办乡约行政组织化的方式;五、通过对清代北方官办乡约与地方社会关系的研究,展现行政组织化的乡约与当时北方主要的基层社会组织和地方强势阶层之间复杂的权力互动过程。本书是近几十年来唯一的一部研究清代乡约的专著,是迄今清代乡约研究方面*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具有开拓性、原创性。此书的出版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录

导言
**章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推行情况
**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推行过程
第二节 清代北方推广官办乡约的原因
第二章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组织形式
**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设置方式
第二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主事的设置
第三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主事的收入
第四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主事的选任
第五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乡约所
第三章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职能
**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催科职能
第二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稽查职能
第三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基层司法职能
第四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救灾职能
第五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教化职能的弱化
第六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职能的复杂性
第四章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与官府的关系
**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与州县行政
第二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和官府的矛盾
第三节 清代北方官府控制官办乡约首事的选任
第四节 清代北方官府对官办乡约的管理
第五章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与地方社会的关系
**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和保甲的关系
第二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和里甲的关系
第三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与绅衿、富民的关系
结语
附表
表一 清代山东推行乡约情况一览表
表二 清代陕西推行乡约情况一览表
表三 清代新疆推行乡约情况一览表
表四 清代吉林推行乡约情况一览表
表五 清代盛京推行乡约情况一览表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全部

节选

**章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推行情况
  **节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推行过程
清代北方官办乡约的推行,是由直隶、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等省和苏北、皖北地区逐步向北方的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推广的。由于北方地区幅员广大,地域差异很大,不同地区推广乡约的情况不尽相同,本章把清代的北方地区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华北和西北的汉族居住地区、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和东北地区,并分别探讨这些地区乡约推行的特点。
  一、华北和西北汉族居住地区
乡约的推行情况
明代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南直隶和陕甘地区就设有乡约,入清以后,北方这一地区率先出现了官办乡约。顺治九年(1652年),清廷颁布六谕卧碑,要求各州县朔望予以讲读。但在清廷颁布六谕卧碑以前,一些州县已经出现了朔望讲读圣谕的现象。比如,梁御鼎顺治初年任直隶邯郸县知县,“朔望讲乡约,始终不倦”。顺治初年,顺天府宝坻县知县“朔望集众申训之”。……

相关资料

在里甲制度的弊端日益明显的情况下,改革传统的赋役征派制度,由按地域编制的乡约承办催科,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行政组织化的乡约因而在许多地方应运而兴。比如,乾隆《光山县志》记载:该县“钱粮征收,编设里甲,定为十年九空之例。人丁皆同,奠之或改。独光邑自本朝顺治十八年因寇氛蹂躏之后,谓其人丁逃亡过半,单甲不能独当,变为五年四空。至康熙初年

作者简介

段自成,男,河南唐河县人,历史学博士,1963年11月生,1987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历史系,1987年至1990年在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1998年至199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做访问学者,2002年至200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现为河南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和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清史,先后主持完成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清代乡约研究》,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项目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项目《清代河南巡抚衙门档案》,曾经在《中国史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三十篇。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