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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第2卷 第2期(总第5期)

2009-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第2卷 第2期(总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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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星价¥26.5 定价¥42.0
图文详情
  • ISBN:9787100066068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17
  • 出版时间:2009-04-01
  • 条形码:9787100066068 ; 978-7-100-06606-8

本书特色

《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特约专稿比什·桑亚尔:社会规范和法则对发展中国家城市贫民住房的影响学术文章邓卫:我国低收入者住房政策评析叶裕民袁蕾:转型期中国农民工住房与规划政策研究刘志林:低收入住房政策模式选择的中央一地方差异李培:中国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制定的演变与区际差异郑思齐刘洪玉等: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住房消费特征闰小培赵静: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城市非正规住房供给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张松:中外城市遗产保护的制度比较与经验借鉴国际快线彼得·马尔帕斯:住房与新福利国家制度的关系经典集萃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住宅缺乏及资产阶级对住宅问题的解决林志群:论中国住宅发展战略保罗·巴尔钦:英国住房政策与规划政策之间的相互关系

内容简介

简介   “住者有其屋”是人类永恒的梦想,“住房短缺”是世代面临的严峻问题,本期就住房市场与住房政策进行深入探讨。    本期“特约专稿”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比什·桑亚尔教授的“社会规范和法则对发展中国家城市贫民住房的影响”一文,通过来自印度和黎巴嫩的案例,阐明社会规范和法则如何影响城市贫民住房分配的问题。文章指出,规范和法则这两个社会领域相互影响,并且根据不同的政治经济权力分配,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冲突;为了调和社会规范和法则,解决调和过程产生的冲突,新的机制和机构必不可少。对于我们规划师来说,文章实际上提出了一个挑战性的议题:在发展中国家城市贫民的住房分配上,如何创造新的解决争端的机制和体制,以超越当前字面意义上的伙伴关系和公众参与。

目录

主编导读特约专稿社会规范和法则对发展中国家城市贫民住房的影响学术文章我国低收入者住房政策评析转型期中国农民工住房与规划政策研究低收入住房政策模式选择的中央一地方差异——基于网络分析法(ANP)的决策模型分析中国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制定的演变与区际差异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住房消费特征-一基于国家统计局2007年城镇住户大样本抽样调查的分析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城市非正规住房供给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中外城市遗产保护的制度比较与经验借鉴国际快线住房与新福利国家制度的关系港澳台特稿住宅宣言经典集萃住宅缺乏及资产阶级对住宅问题的解决论中国住宅发展战略英国住房政策与规划政策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生论坛论住房市场政府干预的基本原理北京外来农民工居住特征探讨随笔中国别墅——淮北的橘子书评评《美国住房政策》评《中国城市贫困、住房与社会变化》评《中国城市社会空间与管制:从单位制度起源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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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讲述了:“住者有其屋”是人类永恒的梦想,“住房短缺”是世代面临的严峻问题,本期就住房市场与住房政策进行深入探讨。本期“特约专稿”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比什·桑亚尔教授的“社会规范和法则对发展中国家城市贫民住房的影响”一文,通过来自印度和黎巴嫩的案例,阐明社会规范和法则如何影响城市贫民住房分配的问题。文章指出,规范和法则这两个社会领域相互影响,并且根据不同的政治经济权力分配,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冲突;为了调和社会规范和法则,解决调和过程产生的冲突,新的机制和机构必不可少。对于我们规划师来说,文章实际上提出了一个挑战性的议题:在发展中国家城市贫民的住房分配上,如何创造新的解决争端的机制和体制,以超越当前字面意义上的伙伴关系和公众参与。

相关资料

在战后的“**个发展十年”(First Development Deeade),也就是1950年代早期,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现代化国家出现了一个关于传统社会规范和法则的官方共识①,即:政治经济的现代化要求放弃传统社会规范,并构建正式法则,且由此成立新的官僚机构管理,由民主选举出来的政客领导。与传统社会规范相比,人们之所以偏爱新法则基于如下四个原因:①为了经济增长,法则促进更有效地利用资源②;②法则有利于更平等地分配经济增长带来的利益③;③依据法则建立的制度更具有责任感;④这梓的法则一旦被合理制定出来,将比死板的传统社会规范更加灵活。许多支持法则的观点都是从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验中获得,一些杰出的学者如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沃尔特?罗斯托(Walter Rostow)和亚瑟?刘易斯(Arthur Lewis)等都对此有所提及(Sehumpeter,1984;Rostow,1971)。现代化范式影响到了包括住房在内的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住房政策共识假定新成立的正式机构有必要为快速增长的城市居民提供持续稳定的住房供应量(Burns andGrebler,1977)。政府在建设住房和创造充满活力的建筑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将有利于降低建筑业对建材的进口需求。政府的努力可以弥补私营企业的不足,依照殖民企业的传统,它们也会为雇员提供住房。然而,就算没有政府的努力配合,私人市场上的住房供应也会得到发展。事实上,如果没有正式机构来促进交易,城市土地市场将会显得僵化和不透明(Annez and Wheaton,1984)。由于大部分国家都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更多的生产部门来赚取外汇,所以国家没有为住房提供信贷的正式信贷机构。完整房子的买卖,在发达国家很常见,但是在发展中国家几乎没有房地产开发商涉足这个领域(Van Huyek,1986)。尽管每次提到国家是否应该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住房供给上,决策者都会有不同的意见。然而关于大方向的住房政策,即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新设的正式机构都有义务为土地、资金和建筑材料创造市场,政策的制定者对此向来都没有任何异议。正如约瑟夫?熊彼特曾证实的,由前现代的社会规范非正式运营的已经存在的制度,要么慢慢消亡,要么将被经济增长的活力所“创造性破坏” (creatively destroyed) (Schumpeter,1984)。  1 发展逻辑的逆转住房供给模型(包括公共的和私人的)都是明显向正式的制度倾斜的。到1960年代初,这种住房模型开始失去合理性。当时,在发展中国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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