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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释法之公民与劳动合同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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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01191765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19
  • 出版时间:2010-05-01
  • 条形码:9787501191765 ; 978-7-5011-9176-5

本书特色

《专家释法之公民与劳动合同法(*新版)》:通俗化解读,案例化叙述,对策化分析,实战化操作。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专家释法之公民与劳动合同法(*新版)》是法律伴我们公民普法系列丛书之一。为配合国家普法宣传教育,由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恒源律师事务所、北京海城公证处等单位的学者和专家,根据我国目前*新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共同编写了《法律伴我行》公民普法系列丛书。本丛书的编写宗旨是“立足生活、依托法律”,在遵循法的系统性和严谨性的基础上,力求把抽象的法律规则和术语做到生活化、案例化和通俗化,更加贴近百姓的生活,以方便百姓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让百姓看得明明白白,学得透透彻彻。并借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内容简介

我在公司已经上班一年半了,可公司不与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我们之间算是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裁减人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作为市场经济中三大基本要素(劳动、资本和技术)之一的劳动,关乎到全社会的稳定和每个家庭的幸福。而对于劳动关系的调整,特别是关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问题,更是需要全社会予以关注。
  为使劳动者获得有尊严的劳动,必须要通过法律的强制来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因此,劳动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当体现出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希望通过《公民与劳动合同法》这本小书,为您正确处理好劳动关系提供积极的借鉴。

目录

**编 《劳动合同法》总则
第二编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编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编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编 集体合同 
第六编 劳务派遣
第七编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八编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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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专家释法之公民与劳动合同法(*新版)》内容简介:“我在公司已经上班一年半了,可公司不与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我们之间算是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裁减人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作为市场经济中三大基本要素(劳动、资本和技术)之一的劳动,关乎到全社会的稳定和每个家庭的幸福。而对于劳动关系的调整,特别是关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问题,更是需要全社会予以关注。为使劳动者获得有尊严的劳动,必须要通过法律的强制来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因此,劳动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当体现出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希望通过《公民与劳动合同法》这本小书,为您正确处理好劳动关系提供积极的借鉴。”

相关资料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①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额计件等工资制度下,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②按工作任务包干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③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①生产奖:按超额劳动成果的数额来计付;②节约奖: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按节约原材料、燃料消耗的数额计付;③劳动竞赛奖④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⑤其他奖金。(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①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②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以及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7)非全日制用工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11.我所在的公司受金融危机影响停产了,是否应发待岗工资?【答】待岗工资是指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期间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由于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原因与劳动者无关,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但劳动者没有实际付出劳动,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显失公平。因此,各地规定了待岗工资,标准也不同。

作者简介

薛长礼,劳动法学博士,副教授。现任职于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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