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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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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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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2400733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28
  • 出版时间:2010-07-01
  • 条形码:9787512400733 ; 978-7-5124-0073-3

本书特色

《中国传统文化导论》是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文化与制度文化,选取传统的有代表意义的文化亮点和主要元典重点介绍,揭示中国文化的精髓、要义,意在顺应中国文化复兴的新形势。本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经典与传统分为政治文化经典、史学传统、先秦诸子和总集别集等四章,下编文化与文人生活包括三教合流、宗法与郡县、职官科举、琴棋诗酒、天文地理和古代医学传统等六章。本书以中文和英文双语编写出版,面向国内、国际各类读者推介和普及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本书适合作高等院校的相关专业(英语、中文、对外汉语等)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教材,也适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爱好者及英语爱好者学习阅读。

目录

绪论
 **节 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范围
 第二节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中国传统文化发展概说
上编 经典与传统
 **章 十三经:政治、文化经典
  **节 经学概说
  第二节 十三经
  第三节 经学传统
 第二章 正史与谱学:史学传统
  **节 史部概说
  第二节 二十四史
  第三节 谱牒之学
  第四节 史学传统
 第三章 先秦诸子:思想渊源
  **节 诸子概说
  第二节 先秦诸子
  第三节 子学传统
 第四章 总集、别集:文学渊薮
  **节 集部概说
  第二节 文学脉络(上)
  第三节 文学脉络(下)
  第四节 文学基本特征
下编 文化与文人生活
 第五章 三教合流:宗教特征
  **节 三教概说
  第二节 圣贤崇拜
  第三节 神仙企慕
  第四节 佛陀礼敬
 第六章 宗法与郡县:政治制度
  **节 宗法制概说
  第二节 分封制
  第三节 郡县制
 第七章 职官科举:选官与教育制度
  **节 中央官制概略
  第二节 察举和科举
  第三节 学校与书院
 第八章 琴棋诗酒:文人雅趣
  **节 雅趣传统
  第二节 琴棋书画
  第三节 金石茶酒
 第九章 天文地理:古代科技的曙光
  **节 天国的框架
  第二节 天文、阴阳五行与八卦
  第三节 天文与历法
  第四节 地理之学
 第十章 宝命全形:古代医学传统
  **节 中医概说
  第二节 预防与养生
  第三节 中药与药典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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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中国传统文化导论》立足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文化与制度文化,选取传统的有代表意义的文化亮点和主要元典重点介绍,揭示中国文化的精髓、要义,意在顺应中国文化复兴的新形势。《中国传统文化导论》分为上、下两编,上编经典与传统分为政治文化经典、史学传统、先秦诸子和总集别集等四章,下编文化与文人生活包括三教合流、宗法与郡县、职官科举、琴棋诗酒、天文地理和古代医学传统等六章。《中国传统文化导论》以中文和英文双语编写出版,面向国内、国际各类读者推介和普及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导论》适合作高等院校的相关专业(英语、中文、对外汉语等)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教材,也适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爱好者及英语爱好者学习阅读。

相关资料

插图:汉末,刺史成为郡守的长官,兼行政、军事、监察于一身,至此,郡县两级制正式转换成了州、郡、县三级制。三级制沿用到清末。期间虽有名称改动,但本质没变。只有元代例外,实行省、路、府(州)、县四级制。汉末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州牧、郡守可以和朝中公卿一样具有自择僚属的权力,诸如都官从事(掌察举百官犯法)、主簿(各种掌管财务簿册的统称簿曹从事,主簿即主管簿曹的官)、参军(相当于秘书兼参谋)、别驾(刺史巡行时的高级陪从,管理各种事务)、治中(管理重要文书)等,均由长官自行征聘,被举用的僚属和自己的长官是君臣关系,如果不再入朝为官,他就不直接隶属于汉天子。因此,汉末群雄争霸,名士择主而仕,忠于主公(对举荐人的尊称)而不必忠于皇帝。东晋和南朝时期,出现了“侨州”、“侨郡”。晋室南渡,望族怀念故土,尊尚昔日门第。为了笼络这些门阀士族,朝廷予以特别恩宠。就以北方州郡之名命名江南各地,并封给这些南渡望族。实际上,有的侨州或侨郡徒有虚名,并无实际地盘。三国时期,曹魏占据东汉13州中的9州,孙吴统领扬州、荆州和交州,蜀汉只得益州。魏、蜀、吴各国内部,并无州牧实际执政,地方行政仍实行郡县制。西晋全盛时有19州,除汉代13州外,新设平、秦、宁、梁4州,又将司吏校尉部改称司州,州刺史主管地方军事和监察,兼理部分民政。西晋是我国历史上州、郡、县三级制*为完备的时代,但西晋诸侯王势力往往覆盖州郡,刺史的实际权力很有限,对全国行政的影响难以和郡守相提并论。东晋和南北朝的州郡设置很混乱,或交叉重合,或有名无实。北朝只有州刺史和县令任职理事,郡守往往只领取俸禄,并不到任理政,三级制实际上是两级制。总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在州、郡、县三级行政组织中,真正配合中央集权制行使地方管理权的是郡、县两级组织,州的作用主要是发挥军区管理和监察百官的作用。因此,这个时期的州、郡、县三级制只是郡县制在一定范围上的扩展。汉末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及其官制一直沿用到隋朝。隋开皇三年,隋文帝认为三级制机构重叠,取消郡级建制。隋炀帝继位后,又改州为郡,恢复郡县制。唐太宗又改郡为州,太守改成刺史,僚属多称参军,名称变了,实际上仍是郡县两级制。唐朝与隋朝一样,州、郡两名曾经迭相改用。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为了统辖便利,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其后,唐玄宗再分为十五道。每道置采访使,监察州县官吏。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以后,采访使改称观察使,兼理民政,僚属有行军司马、判官、推官、掌书记等。此时,唐代地方行政实际上已经形成道、州、县三级制。“安史之乱”后,唐朝实行节度使制度。掌兵权的节度使兼作地方长官,辖区也称道,或称镇,辖两三州或十余州。元和时,全国共有48镇,逐步形成镇、州、县三级制度。原先的观察使逐渐撤消,但十五道作为地名仍然使用。唐朝在边境设都护府,在重要地区设都督府,与节度使统辖的镇相当。开元以后,一些重要的州升为府,如京兆府、太原府、成都府等,全国共有10府,长官称府尹,僚属有别驾、长史、司马等。北宋继承唐制,实行路、州、县三级制。宋代的“路”相当于唐代的“道”,主要掌管监察。兼理民政。州的长官称知某某州事,简称知州,可以直接与中央朝廷沟通,和汉代郡守的权力相近。与州相当的还有“府”和部分“军”。军,原是军事区,后来演变成行政区。大的军与州、府同级,小的军与县同级,长官称知军。宋代有比一般的府更重要的“四京府”:东京开封府。北宋首都:西京河南府,治所在洛阳;南京应天府,治所在今商丘;北京大名府,治所在今河北大名县。四京府长官也称府尹。

作者简介

陈江风,湖南宁乡人,1953年出生,教授,著名文化学者,先后执教于河南大学、南阳师范学院和郑州轻工业学院。主要学术著作有《大文与人文》、《天人合一》、《观念与中国文化传统》、《古俗遗风》、《东方文明的曙光——中原神话价值论》等十余种,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汉画学会副会长,中国民俗学会理事,河南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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