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债务问题法律小帮手
- ISBN:9787561535509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32
- 出版时间:2010-08-01
- 条形码:9787561535509 ; 978-7-5615-3550-9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九个部分,内容包括:债务主体、债务期限、债务利息、债务担保、债务时效等。
本书力图摆脱教材式的说教写法,少用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从农村生活中实际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出发,以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和法律事务为主要内容,通过具体、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表述,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农民朋友详细介绍涉农法律常识,使农民朋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了解法律基本知识,懂得如何使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切实帮助农民朋友解决农村生活和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是普及农村法律知识,帮助农民朋友学法、懂法、用法的有益工具。
目录
前言
一、债务主体
1.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纠纷如何处理?
2.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3.因公由个人出具借条的,借款主体如何认定?
4.企业股东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5.一方债权能否转让给他人享有?
6.一方债务能否转让给他人承担?
7.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否依法享有债权?
8.债权人应如何行使代位权?
9.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该怎么办?
10.父债子还吗?
11.夫债妻还吗?
12.婚内借款有效吗?
节选
《农村债务问题法律小帮手》以农村真实案例的介绍和分析为主,由专业学者和法官对农村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农村债务问题法律小帮手》语言通俗易懂,所选案例皆来源于农村真实生活,切实帮助农民朋友解决农村生活和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
相关资料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以上司法解释中的有关非法借贷约定利息的处理以及处罚办法在司法实践中已经不再严格适用了,对于约定的利息不论取得与否根本就不再追缴,对借用方也不再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大多数法院只判给本金,但也有少数法院不仅判给本金,还判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者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但一般对约定的利息不再进行追缴,对借用方也不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因此,实践中的变化已经很大了。因为有的企业之间是完全出于自愿地相互支援或协作,利用企业自有资金,无偿地借给其他企业,合同中其他有关内容、款项的来源及用途均合法,对国家的金融市场有百利而无一害,这种借款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而且,也要考虑到当前有的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如果企业以自有资金为其他企业解决资金困难或者生产急需,约定的利息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基本相同,这样的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或行为的效力,也是可以予以认可的。但是,如果企业以套用的银行资金或以非法集资形式取得的资金再进行放贷的,其中存在高息借贷以牟取暴利的,该种情况则应认定无效,且认为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借款人除应将借款本金予以返还外,还应当按照有关司法解释对约定的已经取得或者尚未取得的利息全部收缴,归入国库所有,同时对借用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以体现对此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的惩罚。本案的判决,是当前大多数法院对企业间借贷案件所采取的处理方式,认定某石材公司与某服装公司之间的借款行为是无效的,只判处返还本金,对于利息和请求则不予保护。不过随着形势的进一步发展,有关人士对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有限制地予以放开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以至于*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的合同法分则第12章借款合同的司法解释也在考虑对企业间借贷是否有条件地开启一律禁止的大门。
-
国富论:“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传世名作
¥11.8¥38.0 -
法律常识一本全
¥11.4¥38.0 -
论法治与德治:对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内在观察(八品)
¥26.1¥5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4开特种纸 红皮烫金版
¥5.8¥1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4.7¥3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7¥4.0 -
中国古代司法的精神
¥27.0¥36.0 -
法律的悖论(签章版)
¥31.4¥4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2¥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9.8¥28.0 -
圆圈正义
¥25.3¥46.0 -
犯罪学
¥23.3¥3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1.8¥37.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用版
¥12.3¥30.0 -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义
¥16.0¥50.0 -
文字之讼-语言与民事案件
¥21.8¥29.0 -
民法概要
¥14.9¥48.0 -
民法典
¥20.2¥42.0 -
从《共同纲领》到“八二宪法”
¥22.6¥58.0 -
法医追凶:侦破罪案的214个冷知识
¥37.4¥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