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研究

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研究

1星价 ¥17.1 (3.8折)
2星价¥16.7 定价¥45.0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16135624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28
  • 出版时间:2013-10-01
  • 条形码:9787516135624 ; 978-7-5161-3562-4

本书特色

许军编著的《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研究》讲述了:资源配置的行政特许,其本质应当属于私法上的合同关系。特许合同的私法定性,有利于化解资源配置的行政模式的缺陷,防止公权力滥用,细化公共利益。特许合同的法律构造属于继续性合同与非典型性附负担合同,其制度功能分别在于维护资源利用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特许合同的成立方式应当优先适用招标方式,拍卖方式也仅限于修正后的方式。

内容简介

资源配置的行政特许,其本质应当属于私法上的合同关系。特许合同的私法定性,有利于化解资源配置的行政模式的缺陷,防止公权力滥用,细化公共利益。特许合同的法律构造属于继续性合同与非典型性附负担合同,其制度功能分别在于维护资源利用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特许合同的成立方式应当优先适用招标方式,拍卖方式也仅限于修正后的方式。

目录

导论 **节 问题的提出 一如何理解用益物权客体的扩张 二如何理解行政特许下的独占性公共资源 第二节 立法与研究现状分析 一立法现状与分析 二理论研究现状与分析 第三节 中心命题与解决思路**章 独占性公共资源的界定 **节 独占性公共资源的含义 一资源的传统类型:自然资源 二资源的新类型:公共资源 三独占性公共资源 第二节 独占性公共资源的类型化 一无线电频谱资源 二交通资源 三市政管网资源 四不宜纳入独占性公共资源的“资源”第二章 独占性公共资源利用关系的用益物权定位 **节 独占性公共资源现行法律规范的反思 一独占性公共资源的现行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 二独占性公共资源现行规范的立法缺陷 第二节 独占性公共资源利用关系的用益物权定位的 必要性 一必要性论证的理论依据 二必要性论证的现实依据 三必要性论证的客体因素 四必要性论证的制度标靶:政府特许经营权第三章 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制度构成 **节 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设立 一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设立行为:特许合同 二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成立 第二节 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内容 一内容规制的理论依据:物权社会化原理 二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人的权利 三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人的义务 四独占性公共资源所有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第三入(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转让 一民事财产权利的可转让性 二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转让的必要性 三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转让规则 第四节 独占性共资源用益物权的保护 一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保护的独特性 二针对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加害行为 三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私法保护 四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公法保护 第五节 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消灭 一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消灭的独特性 二独占性公共资源用益物权的消灭事由 三政府临时接管制度参考文献后记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许军,男,汉族。江苏人,1971年出生。199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物权制度,曾在《西北大学学报》《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