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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6561052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4cm
  • 页数:622
  • 出版时间:2012-01-01
  • 条形码:9787565610523 ; 978-7-5656-1052-3

内容简介

本书根据“事以类从、依时叙事”的原则,以时间为经、以事件为纬,叙述了作者八十年的求学、教书、科研、讲学、游历的生涯。

目录

一、古城少年(1932-1950)
从高楼场走来
古城中学生
家乡解放,新的生活开始
步行二百六十多里赴高考

二、大学求学(1950-1956)
四川大学的政治运动
过好“土改关”
西南政法学院毕业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
**次在天安门前庆国庆,迎校庆
“三好”生、优等生

三、高校执教(1956-1966)
**次走上大学讲台
狂悖的反右派斗争
荒唐的大跃进
错误的反右倾与教学检查
调中央财院的失落与奋起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怎么度过?
蒲城“四清”
自古华山一条路
长安“四清

四、峥嵘岁月(1966-1976)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我家知青下乡
河南“五七”干校
调入北京师范学院
泪洒十里长街送总理
唐山大地震
毛泽东时代结束
喜庆“四人帮”垮台

五、教书育人(1976-1996)
六、老牛奋蹄(1966-2008)
七、玲塔夕照(2008-2012)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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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八十春秋》:  定式上纲,父母被认为“畏罪潜逃”、“畏罪自杀”。对这个消息的传来,我思想上有准备,又没有准备。有思想准备,是我知道封建剥削制度必定要彻底废除,地主阶级必定要打倒,地主家庭必定要摧毁。没有思想准备,是作为非恶霸、一般地主分子,还是开明士绅、县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父亲,根据党的政策和《土地改革法》规定,只要遵守土地改革法,交出自己的土地、房屋和其他财产,同样可以分得一份土地,今后在劳动中改造自己,经过一定年限可转化成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为什么要外出和自尽呢?这不是“家破”又“人亡”吗?这我不成了昔日无兄弟姐妹、今天无双亲的孤独者吗?这不是又给我增加了家庭包袱的重量吗?一时间,血缘亲情与土改理法之间,在思想上发生了激烈的冲撞。在学校团组织的教育帮助下,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坚决站稳革命立场,过好民主革命关。家乡土改后,我收到高楼乡人民政府来信,告知:在土改、分配土地中,按照党的政策,给你分留有一份土地,如何处置?我当即复信说:“谢谢政府。现在和将来我都不可能经营这份土地,还归政府处理。”  由于我表现不错,得到了同学们的信任,我很快被推举为班长,使我得到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这时,高中同学,与我同时考进四川大学的周克谐,找到我谈起一件事。他亲叔父在家乡土改时划为恶霸地主,逃到成都来了,要他帮助躲藏起来,这使他左右两难,想听听我的意见。我根据自己的认识与亲历,坦诚地劝他千万要站稳革命立场,经住严峻考验,在政治上划清界限,奉劝叔父回去,接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审处,也许会得到宽大处理。否则,既救不了你的叔父,也会严重影响你自己的政治前途。*后,我说:“这些都是个人意见,究竟如何处理?主意还得自己拿。”周克谐毕竟表现不错,做到了大义灭亲,亲自带领叔父到公安机关去自首。这件事情对我同样是一个教育。这位同学社会工作也非常积极,也有成绩。直到大学毕业,他本人始终未提出入团申请,团组织也未主动培养与发展他。开始作为班长、后任团支部书记的我,感到有些遗憾。  1951年暑假期间,学校组织同学去川西土改工作团正开展土改的灌县(今都江堰市)参观土改。从成都到灌县五十九公里,地处岷江中游。大家背着简便行李,戴上草帽,挎着水壶,集体步行前往。这就像后来我们所说的“拉练”吧。为了鼓舞士气,消除疲劳,作为班长的我、文娱委员李祖胜、积极分子田德仙,轮流带领大家唱革命歌曲:《东方红》、《解放军进行曲》、《红旗飘飘》等。经过一天的行军,到达了目的地。土改工作团先安排大家参观久已闻名中外的我国古代创建的巨大水利工程——都江堰。  一周左右对土改的参观,给我初步印象是:灌县已经结束或正在土改的乡村,一方面,是颇占“天时、地利”。这些地区,气候温和,雨水充足,多为平原,也有丘陵,都江堰工程起到了“旱涝保收”作用,庄稼长势很好,一片丰收在望景象。这些说明,这些地区自然生态环境较好,人与自然比较和谐。另一方面,是没有“人和”。广大贫雇农民要受少数地、富的地租、高利贷的封建性剥削,过着十分穷困和悲惨的生活,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农民要求“土地还家”是历史的必然,是天经地义的事。  灌县参观土改,实为以后参加土改作好思想上与组织上的准备。1951年9月开始,四川大学全体学生被调去川西土改工作团,下到各县、乡分期分批参加土改工作。  ……

作者简介

  邱远猷,1932年12月生,四川资中人。1953年西南政法学院毕业,195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律史研究生毕业。高校执教56年。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曾任中国近现代史、法学教研室主任、校务委员会委员、校学位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图书馆馆长、北京地区高校图工委副主任、东方文化与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所长、校教代会副主席。曾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北京太平天国历史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独撰、合著、主编、参编著作28部,报刊发表文章197篇。2005年获全国“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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