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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16210901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173
  • 出版时间:2016-07-01
  • 条形码:9787516210901 ; 978-7-5162-1090-1

本书特色

孙树志主编的《民生之本(就业)》基本涵盖了劳动保障和农业工作中民生方面现行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还介绍了相关基本知识和业务流程。本书采取问题解答式的写作方式,一问一答。问题基本都是实践中遇到的,所有解答既以法律政策为依据,又参考了地方实践经验。本书力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人们普遍关心的劳动保障和农业领域热点难点民生问题。本书的适用人群就是广大关心自己民生权益,希望保护自己权益的劳动者,特别是那些民生权益正在受到损害或曾经受到损害的劳动者。本书也可以满足从事劳动保障和农业业务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学习掌握基础理论知识、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内容简介

  当前,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加快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工作步伐,让民众能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让农民尽快富起来;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用一套政策组合拳,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等等。“法治民生系列丛书”,旨在帮助广大读者在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中,能够实际运用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保护好实现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丛书之一《民生之本:就业》,以问答的形式阐述就业的基本问题,包括国家促进公平就业的措施和规定,开发与拓展就业岗位的渠道,就业扶持政策,就业服务的范围和体系,就业援助的目标任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等,是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重要参考工具书。

目录

**编 就业的基本问题
什么是就业?
为什么说就业是民生之本?
什么叫就业优先战略?
为什么要确立就业优先发展的战略?
什么是更高质量的就业?
什么是公平就业?
什么是失业?
失业有几种类型?
什么是摩擦性失业?
什么是季节性失业?
什么是技术性失业?
什么是结构性失业?
什么是周期性失业?
什么是自愿性失业?
什么是非自愿性失业?
什么叫失业率?
什么是城镇登记失业率?
什么是适度失业率?
什么是自然失业率?
什么是再就业?
经济增长和就业岗位增加有什么关系?
什么是就业弹性?
什么是就业结构?
什么是劳动力市场?
什么是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
什么是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什么是刘易斯拐点?
什么是奥肯定律?
什么是人口红利?

第二编 政府促进就业责任
什么是积极就业政策?
我国积极就业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负有什么职责?
为什么要将解决就业问题纳入宏观经济决策?
如何搞好就业的宏观调控?
什么是失业调控?
为什么要进行失业调控?
我国失业调控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什么是失业预警?
如何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如何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如何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
我国促进就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就业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新时期就业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政府促进就业的含义是什么?
如何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
市场调节就业的含义是什么?
……
第三编 开发与拓展就业岗位
第四编 创业带动就业
第五编 就业扶持政策
第六编 就业服务
第七编 就业援助
第八编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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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民生之本:就业》:  从微观层面讲,更高质量的就业主要体现在:一是劳动者通过更高质量的就业获取的劳动报酬更趋合理,劳动收入可以更好地满足自身和家庭成员的生活和发展需要;二是有就业能力的劳动者通过就业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劳动者通过就业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四是劳动者通过人岗相适的就业岗位而更有尊严,自身的劳动成果得到更好的认可,自身价值得到更好的实现,劳动过程更加愉悦,劳动者的工作满意度得到提高。  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基本途径,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创造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二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和保障性;四是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五是推进各类创业载体建设;六是维护合法就业权益。  什么是公平就业?  公平就业,即反就业歧视,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反对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对公平就业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1.明确政府维护公平就业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并制定政策和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2.规范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在人力资源市场中,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往往影响和决定着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权利的实现。依法规范它们的行为,对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至关重要。因此,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3.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同时,对用人单位录用的劳动合同内容作了法律规定。  4.保障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5.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6.保障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同时对其不能从事的工作作了法律限制。  7.保障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8.规定了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时的法律救济途径。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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