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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背景下的税收制度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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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01018282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78
  • 出版时间:2017-11-01
  • 条形码:9787010182827 ; 978-7-01-018282-7

本书特色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国对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衡量税收质量的基本标准。本书以“法治中国建设”为背景,以“完善税收法制”“完善分层治理”为突破口,以实现税收中性、税收法治、税收公平、税负稳定为出发点,在深入剖析法治中国内涵及对税收制度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围绕税制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模式的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的规范,地方税的法制建设,以及税收征管法制建设等方面进行研究。

内容简介

  法治与国家治理息息相关,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要求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法治与现代税收的契合性决定了税收法治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税收法治是法治原则在税收领域的集中表现和具体运用。基于此,《法治中国背景下的税收制度建设研究》以“法治中国建设”为背景,以“完善税收法制”“完善分层治理”为突破口,以实现税收中性、税收法治、税收公平、税负稳定为出发点,在着力厘清现代国家治理下依法治税税制体系的内涵与外延、本质、特征,税制结构优化与现代治理国家体系和依法治税的逻辑关系,分税制税收管理体制与依法治税的逻辑关系,税收法治、税收征管与现代治理国家体系的逻辑关系等的基础上,就税制结构的优化、分税制的建设、地方税的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的重建等进行研究,以推动我国税收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法治化。

目录

**章 法治中国背景下税收制度建设概述
**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四节 研究结构和体系
第五节 创新及不足

第二章 法治中国的内涵及对税收制度建设的要求
**节 法治中国建设: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第二节 推进税收法治: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三节 推进税收法治需处理好的若干关系

第三章 法治背景下的税制结构问题及优化
**节 税制结构优化的理论分析
第二节 基于国际、国内不同标准的税制结构分析
第三节 法治背景下我国税制结构对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影响的数理关系
第四节 国际社会税制结构变动的借鉴与启示
第五节 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原则与政策建议

第四章 法治背景下的分税制建设
**节 分税制与法治的关系
第二节 我国现行分税制: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分成博弈
第三节 典型国家分税制法治经验借鉴
第四节 构建法治化分税制的基本思路

第五章 法治背景下的地方税问题及建设
**节 法治背景下的地方税建设理论分析
第二节 我国地方税法治化建设变迁和现状分析
第三节 典型国家地方税法治化建设经验借鉴
第四节 我国地方税法治化建设政策建议

第六章 法治背景下的税收征管问题及建设
**节 我国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回顾
第二节 我国税收征管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税收征管国际经验借鉴及启示
第四节 完善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政策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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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法治中国背景下的税收制度建设研究》:  一、法治与税制建设逻辑关系  (一)法治建设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  法治建设与国家关系研究始于20世纪的欧洲,研究者对于法律与国家的讨论主要界于法律与国家“一元论”“二元论”之间。早在1945年,作为一元论的主张者,美籍奥地利法学家凯尔森在《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提出法治与国家关系一元论,**次明确了法治与国家关系。一元论强调国家建设与法治建设高度统一性即法律和国家被认为是同一件事物的两个面,国家作为一个政治组织,通过法律行使国家权力。一元论**次肯定了国家与法律之间存在着高度的内在联系,在寻求法治与国家建设共同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但一元论过分强调国家在法律制定当中的作用,当把国家、法律视为一元的同时可能会将国家作为代替法律发挥作用而忽视法治在国家建设当中的重要作用,限制了法治在国家中建立的成长空间。F,A,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vek)以强调人的无知的知识论和进化的理性主义为理论基础,提出了其二元的法律观和新自由主义法哲学。他提出法治与国家建设二元理论,主张法治与国家建设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个体,且单独具有各自的独立性,但法律与国家具有紧密的内在关联性:他辨别了两种类型的社会秩序,从中相应地推演出两种不同的社会规则:他强调对保护其所独特界定的*高价值“自由”更为关键的内在规则,而反对外在规则的膨胀和对内在规则的挤压。①  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一些学者也对法律与国家关系展开了研究。李步云(1997)在研究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异同中,认为“依法治国”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具有全局意义,应作为一项国家治理基本方针来对待。资本主义国家需要法治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也仍然适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建立具有社会主义属性的法律制度,而这种法律制度是治国的方法。应具备社会主义属性——“以公有制为主体,以促进生产力不断发展和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为目的”。①卓泽渊(2002)则从法与国家关系一元论和二元论的角度剖析了法治与国家建设的关系,提出“法治国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且*终在法治国家的建设过程中向法治社会目标转进。“法治’’在国家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②“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证和治国的基本方针和政策,需要将法律的功能、属性与现代社会主义社会民主政治、市场经济相结合。法治经济是建设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经途径,法律可以规范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以保障多元经济在市场中自由平等的公平交易,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只能是选择法治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必经道路即法治经济,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转的**。③  近年来。学者们对于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的研究从不同角度开展。蓝志勇、魏明(2013)通过对现代化国家发展经验的梳理和政治理论的回顾,探索中国建立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理论范式,回顾了其他发达国家发展经验,提出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需要顶层设计的同时,还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复杂系统,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理论与实践策略设计。国家建立权威需要民主与法制建设,法治是建立在能够有效提供公共服务、职能机构能够有效管理经济和社会活动的状态上。姜晓萍f2014)站在管理学角度提出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要充分发挥民主法治,而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根本内容就是要充分发扬民主与法治,民主是国家和社会治理过程中必须坚持的,而法治可以从根本上保证实现民主。  ……

作者简介

  王乔,男,1960年9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财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江西省高校学科带头人,“赣鄱英才555工程”领军人才等。长期从事财税理论与政策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科研成果多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近年来,在《税务研究》等税收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世界银行、财政部、江西省社科规划等多项课题,多次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出版专著9部,主编《中国税制》《比较税制》等多部教材。    席卫群,女,1970年4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财税研究中心副主任,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近年来先后在《税务研究》等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财政部共建项目和江西省社科规划等课题10多项,出版专著5部;主编、副主编教材6部,参编教材3部,科研成果多次获得省级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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