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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国际经济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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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6208392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86
  • 出版时间:2017-05-01
  • 条形码:9787562083924 ; 978-7-5620-8392-4

内容简介

本书体系分明、结构严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导论;调整靠前经济活动六大主要方面的法制,即靠前货物贸易法、靠前服务贸易法、靠前技术贸易法、靠前投资法、靠前金融法和靠前税法、靠前经济争端的解决,等等。本书体例新颖,正文之前简要说明本章主要知识点和理论体系,而在基础知识点之外,还有理论拓展(介绍本章前沿问题或理论争鸣问题,以拓展学生的思维和视野)与司法考试的相关内容(便于学生检验其是否已经掌握本章主要内容),使本书更具层次性与实用性。

目录

**章 国际经济法导论
**节 国际经济法的界定和调整范围
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
**节 国际货物买卖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第三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
**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第二节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第三节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
第四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索赔与理赔
第三节 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五章 国际贸易支付
**节 票据
第二节 汇付及相关法律问题
第三节 托收及相关法律问题
第四节 信用证及相关法律问题
第五节 国际保理及相关法律问题

第六章 对外贸易的管理制度
**节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概述
第二节 贸易救济措施

第七章 世界贸易组织
**节 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第二节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第三节 贸易救济措施协定
第四节 非关税措施协定
第五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
第六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第七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第八章 国际投资法
**节 国际投资法概述
第二节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第三节 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
**节 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货币制度
第三节 国际融资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 跨国银行及监管形式
第五节 巴塞尔协议体系

第十章 国际知识产权法
**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二节 进出口管理与边境措施
第三节 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第十一章 国际税法
**节 概述
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
第三节 国际双重征税
第四节 国际逃税与避税
第五节 国际税收协定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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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国际经济法》:  3.包装条款。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的种类和性质、包装材料、包装尺寸、包装费用和运输标志等内容。在国际贸易中,除一些货物因其本身特点不需要包装外,多数货物都需要有一定的包装。货物的包装主要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包装条款应依货物的性质进行协商,同时还应考虑对方国家的习惯和法律规定,如有的国家对以陶瓷作为包装材料的货物课以重税。依《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须依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协议,货物应依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通用方式,则依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货物的包装主要分为两类:  (1)运输包装。运输包装又称大包装或外包装,主要作用是为了保护货物的安全运输,便于装运和储存。合同中也应明确包装上的运输标志由哪一方来提供,由卖方提供的,应由卖方设计后通知买方,如定明由买方提供的,应规定买方提供的时间,在买方没按时提供的情况下,卖方可提出其他补救方法,并由买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销售包装。销售包装又称小包装或内包装,其作用是为了保护商品的质量、数量,此外,还有介绍商品的作用。包装条款应依货物的性质进行协商,同时还应考虑对方国家的习惯和法律规定,如加拿大法律规定,销往法语区的商品必须使用英、法两种文字;有的国家禁用稻草等作包装材料等。  4.价格条款。价格条款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价格条款主要规定货物的计价货币、计价单位、单位价格金额等。国际贸易术语常常被用来表示货物的单价,如规定“每公吨500美元CIF纽约”的单价中,重量的单位是公吨,计价货币是美元,单位价格金额是500美元,目的港是纽约,价格构成是货物的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货物买卖合同的总价是以单价乘以交易商品的数量。价格条款是确定买方支付义务的主要依据。合同的定价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下列几种:  (1)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即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而具体地规定了货物的价格。上述“每公吨500美元CIF纽约”即属于固定价格,依《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合同中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明示约定,也可以用默示的方式规定。依《销售合同公约》第55条的规定,在没有任何相反表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视为默示地引用订立合同时此种货物在有关贸易的类似情况下销售的通常价格。采用固定价格的缺点是在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会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不利的影响,导致对方观望而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方有时也会寻找理由毁约。  (2)非固定价格。对于市场价格不稳定的货物,可以采用非固定价格的方式规定货物的价格。非固定价格有多种规定方法:其一,暂定价格,即先在合同中规定一个初步价格作为开立信用证的依据,待双方确定*后价格后再清算,多退少补。此种方式适用于大宗货物远期交货的情况。其二,后定价格,即在合同中不明确规定价格,而是依合同约定的作价时间和作价方法确定价格。以此种方法确定价格不宜只规定作价的时间,因为会给双方带来较大的不稳定性,没有明确的作价方法时如双方各持己见,会使合同无法履行。其三,折中价格,即部分货物采用固定价格,部分货物采用非固定价格。此方法可于当双方就采用固定价格还是非固定价格持不同意见时使用。  5.商检条款。商检条款通常规定商品检验所应依据的标准、检验机构、检验期间及商检权等内容。商检条款的作用是提供一个确定卖方所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的依据,关系到合同的履行、索赔、诉讼等许多法律问题。商检条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关于商检机构,在国际贸易中,进行商品检验的机构主要有国家设立的商品检验机构,在我国就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由私人或同业公会、协会开设的公证行;生产、制造厂商或产品的使用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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