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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生命伦理思想研究-以原始儒家为中心

儒家生命伦理思想研究-以原始儒家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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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01019465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63
  • 出版时间:2018-08-01
  • 条形码:9787010194653 ; 978-7-01-019465-3

内容简介

  《儒家生命伦理思想研究:以原始儒家为中心》主要是对诸如《周易》《诗经》《尚书》《礼记》《论语》《孟子》《荀子》等原始儒家经典文献中蕴含的生命伦理思想的研究。首先,较为全面地探讨了孔、孟、荀等原始儒家以及先秦“五经”中蕴含的生命伦理思想。其次,重点分析了原始儒家生命伦理思想的主要观点和思想特征,并结合当代生命伦理~口]题探讨了儒家生命伦理思想的实践意义。儒家对“生命”问题的思考,遵循着特有的思维方式和概念系统,并且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哲学理论体系。主要表现为以“天道”或“天命”观念为基础的生命本体论:以“万物有生”为特征的生命价值论:以“万物一体”为核心的生命目的论或境界论;以“中和位育”为原则的生命伦理方法论。这样一种生命伦理观念,对于我们处理当代的生命问题乃至全球的生态问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目录

导论:生命的焦虑与当代儒学
**章 生·性·命——儒学语境中的“生命
**节 儒学语境中的“生命”特性
第二节 原始儒家文献中的“生
第三节 原始儒家文献中的“性
第四节 原始儒家文献中的“命
第五节 结语

第二章 《诗经》、《尚书》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节 《诗经》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第二节 《尚书》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第三节 结语

第三章 孔子、孟子和荀子的生命伦理思想
**节 孔子的生命伦理思想
第二节 孟子的生命伦理思想
第三节 荀子的生命伦理思想
第四节 结语

第四章 《易传》和《礼记》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节 《易传》和《礼记》及其相互关系
第二节 《易传》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第三节 《礼记》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第四节 结语

第五章 儒家生命伦理思想的结构与特征
**节 天道生生:儒家生命伦理的本根论
第二节 万物有“生”:儒家生命伦理的价值论
第三节 万物一体:儒家生命伦理的境界论
第四节 中和位育:儒家生命伦理的方法论
第五节 结语

第六章 儒家生命伦理思想的实践与应用
**节 天人之辨:儒家生命伦理原则的确证
第二节 从儒家视角看克隆人的正当性问题
第三节 从儒家视角看医疗公正问题
第四节 从儒家视角看养老的伦理问题
第五节 结语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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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第五节 结语  由上,我们对儒家之“生”、“性”、“命”的概念约略进行了文本考述,对其意义特别是与“生命”的关系作了分析。总体而言,有天有命,有命有性,天人性命不可分离,这构成了儒家对“生命”理解的主体内涵。“生”、“性”、“命”分别具有不同的意义,代表着儒家对生命的不同向度的理解,它们在根本上,都可视为“天”之性质、功能的某种表现,是由“天”统摄起来的概念体系。所以,要完整理解儒家有关“生命”的思想,必须以“天”为根本,把这些概念作一统一联系的整体来看待。“生”由天来,“性”由天定,“命”由天出,这是我们对儒家这些概念的一个基本认识。在儒家那里,生命的问题,其实就是由“天”、“生”、“性”、“命”这些概念规定和衍生出来的问题。  “生”这个概念,在初始的意义上,是强调生命的存在状态或者实体性,在*初它可能并没有特殊的伦理性。上古先民习惯用“生”来指示一物从无到有和持续存在的状态,所以,“生”*初只是对生命的一种直接感受性的描述。但是随着上古先民抽象思维能力的增强,人们开始思考各种生命背后的决定力量问题,“生”开始逐渐具有本源的意义。这种思维发展的脉络体现在孔子之不言之教的喻词中。“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①宇宙万物自有安排,对这种自然事实的经验观察,使儒家抽象出了“天道生生”的理论认识,继而把天地创生的属性德性化,从而提出“天地之大德日生”的命题。这样生命的存在就被伦理化了,这就是“生”这一概念得以产生并伦理化的主要情况。   “性”实质上则是儒家将“生”伦理化后产生的一个概念,它的重要意义也是确立儒家伦理追求的根据。“性”由“生”起,其基本内涵就是指一种“生性”。“性”意味着人类对天赋之内容的一种理性自觉,是人领悟了天的属性后而产生的一种精神意识,也就是说,“性”是对天地内涵的“生”的属性的一种概括,或者一种特定的称谓,它说明“生”是具备一种伦理目的性的“生”,不是盲目的“生”。这应当说是上古先民的一种思想观念上的进步。这种进步,使得古代先民不再盲目地对待万物之“生”,而是意识到万物之“生”都是有“性?的,都有它自身的特殊的规定性。这种认识可能也是经验观察的结果。人们看到草长莺飞,花开花落,感受到万物之“生”都有它的方向性,都有它的特性,所以产生了“性”的意识和概念。这种“性”的意识,同样与人们对决定万物之“生”背后力量的思考相关联。这种“性”本质上来自这种形而上决定力量的“旨意”或“号令”,是它赋予万物的。所以,在儒家那里,“性”,这种决定生命发展方向和根本动力的因素,无非就是天之“命”的开显。  “命”决定了“性”,没有“天”的“命”,也就无所谓“性”。在儒家伦理的概念系统中,“命”实际上是更为根本的概念,是其他概念产生的逻辑前提。在儒家的视野中,“天命”是根本的决定力量,一切都是天命的结果,所以万物之“生”,无非天命的体现。所以天命的权威性,儒家是承认的。尽管儒家在天命规定中,特别强调人为的作用,但是天命的权威性并没有被彻底消解掉。不过,儒家理解的天命却有一种驱魅化性质,这表现在儒家尽可能地淡化了天的神性,而将天理解为一主宰生化的义理之天,生养化育万物也成为这种天的本质。这样天的宗教性被降低,天的权威性主要表现在哲学意义上的创生之本上,而不是决定一切无所不能的神性上。在孔子之后,儒家几乎都是在自然创生意义上来理解“天道”,把天的属性归结为“生性”,把“生生”视为天道流行或者天命的体现。  ……

作者简介

  张舜清,男,1974生,河北省永清县人;1998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学位,2008年获清华大学哲学博士学位,2014年美国莱斯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儒家哲学和生命伦理学;迄今为止,在《哲学动态》《自然辩证法研究》《孔子研究》《国外社会科学》《伦理学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等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现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中国哲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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