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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政治法律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政治法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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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010201771
  • 装帧:一般纯质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79
  • 出版时间:2019-01-01
  • 条形码:9787010201771 ; 978-7-01-020177-1

内容简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政治法律建设》是2012年立项的中央党校重大课题。该书贯穿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建设方面的改革思路,尤其突出地体现十八大以来关于政治法律建设方面的改革主张和改革实践,勾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建设的发展轮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政治法律建设》合适广大党员干部阅读,尤其是各级党校学员;同时该书也适合政治学、法学类专家学者作为工具书查阅。

目录

前言

**章 从空想共产主义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一、空想共产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与主要特征
三、社会主义的实践路径和理论发展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法律建设的指导思想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概述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形成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构架的理论依据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内部的相互关系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政治法律建设概述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政治法律建设的价值指引——人民民主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政治法律建设的基本原则——三者有机统一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政治法律建设基本内容

第四章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概述
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
三、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四、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民族自治权利
五、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

第五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四、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第六章 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时代必然性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发展概述
三、依法执政的概念内涵与党在新时期坚持依法执政的意义
四、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价值理念和指导原则
五、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实施要点

第七章 建设法治政府,加强社会治理创新
一、新时代的政府治理理念
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三、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政府机构改革
四、打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八章 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和价值目标
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与党的制度建设
三、改革和健全党内民主制度
四、建构和完善党内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五、改革和完善党的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制度
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建构与党外群众联系的常态机制
七、强化党内法规建设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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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政治法律建设》:  但是,列宁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却完全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①列宁的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观,对俄国的社会主义实践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斯大林执政长达20多年的大清洗运动将列宁这一思想发挥到极致。大清洗运动中苏联国家机关无视法律制度、无视公民基本人权,随意逮捕、关押、监禁、处死干部和公民,使近400万人遭受刑事迫害,近80万人被处死。这既给苏联人民带来恐慌和灾难,也使“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蒙羞,使这些概念在国际社会成为野蛮、残忍的同义语。看来,恩格斯的论断——“国家再好也不过是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中获胜的无产阶级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②——是有先见之明的。苏俄的社会主义政治模式证明,没有对国家权力的限制,没有法治,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对人民利益的侵害也是非常可怕的。  除了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误读之外,苏联在低下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准的历史现实中依靠具有共产主义性质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去发展工业化、发展社会生产力,也是苏联的国家权力不受约束地扩张的重要原因。  伴随着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的必然是高度集中的国家权力,因为只有权力高度集中、自上而下地发布行政指令才能推动各项经济计划指标的实现。与这种依靠集中权力、行政指令推进经济运行的同时,必然是国家权力不受约束。苏联的法律是体现国家意志、强制作用于民众的,国家的高层领导不受法律约束。所以,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必然是没有法治、没有民主的政治秩序,必然会出现对人民人身权利、政治自由严重侵犯。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业化本身是不产生民主、自由、平等之类价值观念和文化意识的。只有在市场经济中,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可以培育人的自由、人和人平等意识。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在国家集权式地做全面地、无所不包的计划安排的情况下,没有了商品交换,所以,也无从培育人的自由、平等意识。相反,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化的每个企业内部是极为专制的,每个个人都只是这个企业机器运作中的一个齿轮或螺丝钉。个人只能服从于机械化生产的程序和安排。没有民主、自由、平等等价值观为主导的文化因素,国家权力、执掌国家机器的官僚们的权力就会强化。尤其是当这种权力在社会主义理论的光辉掩盖下、在党的光辉的掩盖下时,更是成为不可批评、不可指责的权力。这种权力不受约束,就使人的恶性自然地借助这种权力得到发挥。  不受约束的国家权力还必然导致官员腐败。研究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政治实践的学者们普遍注意到苏联由上层领导到中基层干部的逐渐泛化的腐败现象。干部们在获取收入、享受住房、得到特供等方面表现出依靠国家政权获得超额的经济利益,形成事实上的特权阶层,与人民群众形成严重的隔阂、尖锐的对立。当官僚们利用权力、编织腐败关系网、通过法律制度固化特权、分享更多的国民经济利益成果、造成事实上的官僚和普通平民的等级差别时,这种依据政治权力分配造成的不平等与在资本主义社会通过市场交换所导致的财富不平等相比更令人愤慨,更使人无法接受。可以说,缺乏民主、破坏法治、政权腐败,都是与摒弃市场经济体制、采用依靠高度集中的权力和行政指令才能加以运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必然相伴的政治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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