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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精神现象学(下卷)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精神现象学(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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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100005678
  • 装帧:6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24
  • 出版时间:1978-08-01
  • 条形码:9787100005678 ; 978-7-100-00567-8

内容简介

在《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精神现象学(下卷)》中,黑格尔对精神现象学的性质和特点以及有精神现象学的一些问题作了简单叙述和说明,并且对新黑格尔主义者及其某些著名的黑格尔哲学研究家对精神现象学的歪曲与利用作了一些分析和批判。《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精神现象学(下卷)》在这方面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宝贵的财富。

目录

丙(乙)、精神
第六章 精神
一、真实的精神;伦理
(a)伦理世界;人的规律和神的规律,男人和女人
[Ⅰ.民族和家庭;白日的法律和黑夜的法律]
[1.人的规律2.神的规律3.个体的权利]
[Ⅱ.两种规律的运动]
[1.政府,战争;否定力量2.作为兄弟与姐妹的男性与女性之间的伦理关系 3.神的规律与人的规律双方互相过渡]
[Ⅲ.伦理世界之为无限或整体]
(b)伦理行为;人的知识与神的知识;罪过与命运
[Ⅰ.伦理本质与个体性之间的矛盾]
[Ⅱ.伦理行为中的对立]
[Ⅲ.伦理本质的消亡]
(c)法权状态
[Ⅰ.个人的有效性]
[Ⅱ.个人的偶然性]
[Ⅲ.抽象的个人;世界主宰]
二、自身异化了的精神;教化
第七章 宗教
第八章 绝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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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1788年进入图宾根神学院学习。1793年毕业后,先后在伯尔尼和法兰克福当了七年的家庭教师。1800年到耶拿,与谢林共同创办《哲学评论》杂志。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四年之后成为副教授。1807年出版他的**部著作《精神现象学》。1808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八年的中学校长。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简称大逻辑)。1816年,他被聘为海德堡大学教授。1817年,出版《哲学全书》(其中的逻辑学部分简称小逻辑),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1818年开始担任柏林大学教授,1821年出版《法哲学原理》。1829年,黑格尔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和政府代表,1831年死于霍乱。他在柏林大学的讲稿死后被整理为《哲学史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和《宗教哲学讲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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