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1星价 ¥2.8 (5.6折)
2星价¥2.8 定价¥5.0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3641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0
  • 出版时间:2019-07-01
  • 条形码:9787519736415 ; 978-7-5197-3641-5

本书特色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更加强调督察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更加突出纪律责任,既对被督察对象提出纪律要求,也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人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更加丰富和完善了督察的顶层设计,如明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级、省级两级督察体制,进一步明确三种督察方式,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回头看"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提出,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党中央、国务院研究确定,组成部门包括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审计署和*人民检察院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

内容简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来规范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将为依法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目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 督察对象和内容
第四章 督察程序和权限
第五章 督察纪律和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展开全部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