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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文库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研究

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文库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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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3444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23
  • 出版时间:2018-05-01
  • 条形码:9787519734442 ; 978-7-5197-3444-2

本书特色

  立法是制度研究成果*好的归宿。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分散立法在我国难以找到适合的分散对象,应转向单行立法,即制定核损害赔偿法。这既符合国际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单行立法的主流,也回应了国家主张对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单行立法的态度。在核损害赔偿法立法过程中应当进行制度固化,包括核损害赔偿责任三元制度,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下的*责任原则、责任限制原则、强制财务保证原则、单一法院管辖原则、受害人共同体制度,核损害赔偿社会责任下的核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核损害赔偿中的国家补偿制度,行政主导的核损害赔偿应急制度等。

内容简介

立法是制度研究成果很好的归宿。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分散立法在我国难以找到适合的分散对象,应转向单行立法,即制定核损害赔偿法。这既符合靠前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单行立法的主流,也回应了国家主张对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单行立法的态度。在核损害赔偿法立法过程中应当进行制度固化,包括核损害赔偿责任三元制度,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下的专享责任原则、责任原则、强制财务保证原则、单一法院管辖原则、受害人共同体制度,核损害赔偿社会责任下的核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核损害赔偿中的国家补偿制度,行政的核损害赔偿应急制度等。

目录

引 言
一、本书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本书所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及思路
四、本书可能的创新之处
**章 核损害的概念、特征及其范围界定
**节 核损害所涉相关概念的辨析
一、核设施
二、核设施营运人
三、核事件与核事故
第二节 核损害的释义
一、有关损害的相关学说
二、核损害的内涵
第三节 核损害的特征——基于风险社会视角
一、风险社会的警示:科学的不确定性
二、核损害的具体特征
第四节 可救济核损害的范围
一、可救济核损害范围判断路径的思路
二、可救济核损害范围的判断路径
三、可救济核损害范围的国外考察与国内确定
第二章 核损害赔偿责任的界分
**节 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困境
一、原子能基本法、核责任法阙如与立法的紧迫性之间的矛盾
二、司法救济与多元化救济之间的矛盾
三、重事后赔偿与赔偿的阶段化、应急性特征之间的矛盾
四、赔偿限额过低且固定与充分合理赔偿目标追求之间的矛盾
  五、风险分担机制狭窄与风险分担机制的多样化之间的矛盾
  六、短期诉讼时效与核损害高潜伏性、持续性之间的矛盾
第二节 核损害赔偿责任的特殊性
一、核损害赔偿责任的基本特征——非单一责任,而是综合性
责任
二、核损害赔偿责任的根本性特征——重责任分担
三、核损害赔偿责任以利益平衡为中心
四、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运行条件存在特殊性
第三节 核损害赔偿责任的三元划分
一、核损害赔偿责任的三元划分结果:营运人责任、社会责任
和国家补偿责任
二、核损害赔偿责任三元划分的法理基础
三、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社会责任和国家补偿责任的功能
四、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社会责任和国家补偿责任之间的
关系
第三章 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
**节 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的考究
二、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归责原则的确定
三、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归责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 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的具体构成要件
三、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构成要件的功能
第三节 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的基本原则
一、唯一责任原则
二、责任限制原则
三、强制财务保证原则
四、单一主管法院管辖原则
第四节 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的实现
一、核损害赔偿营运人责任实现的*佳方式——投保强制性
核第三者责任保险
二、强制性核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理论基础
三、我国核第三者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五节 核巨灾责任保险制度的借鉴与应用
一、核巨灾责任保险制度的借鉴
二、核巨灾责任保险制度的应用
第六节 非诉救济中受害人共同体设立制度的借鉴与应用
一、受害人共同体设立制度的借鉴
二、受害人共同体设立制度的应用
第四章 核损害赔偿社会责任
**节 核损害赔偿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谁受益,谁分担”
理论
第二节 核损害赔偿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
一、平衡分担原则
二、责任限制原则
第三节 核损害赔偿社会责任的实现形式:建立核损害赔偿基金
一、建立核损害赔偿基金的基础理论
二、建立核损害赔偿基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核损害赔偿基金的功能
四、我国核损害赔偿基金的制度构建
  五、有益探讨——核设施营运人有过错时是否可被追偿
第五章 核损害赔偿中的国家补偿责任
**节 核损害赔偿中国家补偿责任的国内外现状
一、国外——国家补偿责任的现状
二、国内——国家补偿责任的现状
第二节 核损害赔偿中国家补偿责任的理论基础:国家保证论
一、国家对其行为的担保
二、国家对受害人的救济保证
第三节 核损害赔偿中国家补偿责任的履行
一、国家补偿责任履行的条件
二、国家补偿责任履行的主体
三、国家补偿责任履行的范围
四、国家补偿责任履行的额度
第四节 小结
第六章 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运行
**节 问题的提出
一、立法上重核事故预防,但忽视了核损害赔偿
二、实践中缺乏核损害赔偿的应急演练
三、理论上缺乏对核损害赔偿制度运行的研究
第二节 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运行的模式假设与抉择
一、核损害责任制度运行之当事人主义模式假设
二、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运行之行政主导模式假设
三、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运行模式的国外立法与实践启示
四、二模式之抉择:建立政府主导的核损害赔偿应急机制
第三节 行政主导的核损害赔偿应急机制的可行性
一、在制度环境上具有可行性
二、在制度空间上具有可行性
第四节 行政主导的核损害赔偿应急机制的设计
一、行政主导的核损害赔偿应急机制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主导的核损害赔偿应急机制的内容
第七章 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体系的构建
**节 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单行立法选择
第二节 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制度固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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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建,1988年生,汉族,四川眉山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重庆文理学院法学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能源法。近年来在《经济法论坛》、《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江苏大学学报》(社科版)、《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等国内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多篇,其中一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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