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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02078508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3cm
  • 页数:31,1097页
  • 出版时间:2020-01-01
  • 条形码:9787502078508 ; 978-7-5020-7850-8

内容简介

  《中国安全生产志.事故志:1949.10—2018.12》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指导下,由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史志委员会组织编写的,为《中国安全生产志》系列丛书之一。简要记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直到2018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合港、澳、台地区)境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和交通事故),以及一些非生产经营活动、自然灾害等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踩踏、火灾、水库堤坝溃决等),并对那些生命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以及对于某些行业领域具有特殊借鉴意义和作用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剖析。  《中国安全生产志.事故志:1949.10—2018.12》既是应急管理系统和安全生产工作战线各级领导、广大监管人员**的工具资料书,也可作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教培训书籍,以及大众安全读物。

目录

**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0-1957)
一、概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简述
(一)矿山事故
(二)化工、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事故
(三)建筑施工事故
(四)其他工贸企业事故
(五)火灾事故
(六)交通运输事故
(七)渔业船舶事故
(八)其他事故
三、典型事故案例
(一)河南省新豫煤矿公司宜洛煤矿老李沟井瓦斯爆炸事故
(1950年2月27日)
(二)四川省重庆民生公司“民勤”轮爆炸事故(1950年3月6日)
(三)辽东省大连兴隆轮船公司“新安”客货轮船与美籍“加利
福尼亚金熊”轮船相撞沉没事故(1950年4月20日)
(四)北京辅华矿药制造厂火药爆炸事故(1950年6月14日)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镇南关铁路工程炸药仓库爆炸事故
(1950年7月23日)
(六)辽东省沈阳火车站候车室摔落、踩踏事故(1952年1月25日)
(七)青海省北川渠小寨沟水利工程坍塌事故(1952年7月17日)
(八)重庆港务局“江岳”轮汽油爆炸事故(1954年2月25日)
(九)内蒙古包头大发窑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1954年12月6日)
(十)天津**棉纺厂锅炉爆炸事故(1955年4月25日)
(十一)江西省乐平县镇泽桥区杨家乡渡船
沉没事故(1955年7月6日)
(十二)河南省鹤壁煤矿一矿透水事故(1956年6月20日)
(十三)湖北省内河航运管理局“蕲州”号客轮起火沉没事故
(1957年4月26日)

第二章 “大跃进”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8-1965)
一、概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简述
(一)矿山事故
(二)化工、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事故
(三)建筑施工事故
(四)其他工贸企业事故
(五)火灾事故
(六)交通运输事故
(七)渔业船舶事故
(八)其他事故
三、典型事故案例
(一)辽宁省本溪钢铁公司载人车辆因冰层破裂坠河事故
(1958年1月5日)
(二)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供销合作社火药加工厂火药爆炸事故
(1958年3月20日)
(三)贵州省贵阳市建工局一公司工程爆破事故(1958年5月29日)
(四)甘肃省文县运送炸药车辆中途装卸爆炸事故(1958年6月3日)
(五)贵州省贵阳市建筑工程局一公司工棚垮塌事故
(1958年8月3日)
(六)辽宁省本溪钢铁工业学院铁水爆炸事故(1958年11月15日)
(七)四川省西昌地区热水河硫磺厂响水河工区工棚火灾事故
(1959年1月17日)
(八)滇黔铁路贵阳至六枝段岩脚寨隧道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事
故(1959年1月27日)
(九)四川省涪陵地区大溪河水电站女民工简易宿舍火灾事故
(1959年1月31日)
(十)四川省盐源县龙塘水库工地火灾事故(1959年2月15日)
……
第三章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
第四章 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期(1977-1986)
第五章 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1987-2000)
第六章 工业化快速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阶段(2001-2012)
第七章 中共十八大后的新阶段新时代(201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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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中国安全生产志.事故志:1949.10—2018.12》:  1969年4月4日3时15分,山东省新汶矿务局潘西煤矿t0米水平二井东翼三采区以东第三、四贯眼之间,电机车弓子的启动火花引起了煤尘爆炸,死亡115人(其中抢救中死亡2人),中毒及负伤108人。  潘西煤矿为石炭二叠纪含煤地层,二叠纪3、4层煤为前组,不稳定局部可采。石炭纪15、19层煤为后组煤,其中19层煤为缓倾斜中厚煤层,较稳定全区可采,煤系地层总厚度为11.9米,所采煤层为3、4、19层,煤质为肥煤和气肥煤。该矿于1958年建井,1960年片盘简易投产。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1965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矿井采用斜井多水平阶段石门分区开采,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爆破落煤,全部陷落法控制顶板。井口标高232米,事故发生时的生产水平为-350米水平。事故发生前该矿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配备一台16号离心式风机,二号主井副井进风,二号管子道回风。矿井历年鉴定均属低瓦斯、高二氧化碳矿井,煤层瓦斯含量较低。煤层煤尘爆炸性指数分别是:3层煤为33. 29%;4层煤为43. 89%;19层煤为39. 76%,均有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鉴定为:3、4层煤为三类不易自燃煤层;19层煤为二类自燃煤层,其发火期为3~6个月。  1969年4月4日3时15分,该矿±0米水平二井东翼三采区以东,第三、四贯眼之间,电机车弓子的启动火花引起煤尘爆炸,波及整个东翼**水平的三采区3193东、3194东的二个采煤工作面及第二水平回采区的4194东副巷,4191东主巷,-150米东大巷回采区煤仓东40-50米处,四个地点的煤尘连续爆炸。现场死亡113人,抢救中死亡2人,共计死亡115人,中毒及负伤108人,其中重伤1人。毁坏巷道3700米,损坏机电设备73台、电缆2950米、矿车30辆、电机车1台,通风设施遭到严重破坏。这次事故从发生到4月12日*后一个遇难者升井,共抢救了9天,停产7个月,造成重大损失。  当时事故区的通风系统为-150米东大巷进风,四采区轨道上山、运输上山回风串人三采区,即-150米东大巷进风→4194副巷掘进→4191东主巷掘进→3194采面→3193采面→三采面回风道→二井管子道→地面。  采煤工作面生产为电煤钻打眼、爆破落煤,全部陷落法控制顶板。掘进工作面工艺为:电煤钻干打眼,岩石部分水式风钻打眼、爆破、扒装、支棚。  事故原因:该矿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忽视安全生产和科学管理,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如《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回采、掘进工作面开工之前,首先要制定出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对此根本不执行,胡采乱掘盲目生产,造成技术管理与通风系统混乱。事故前,采区16个封闭贯眼先后被扒开,使原来就不完善而又未进行分区的通风系统更加混乱,造成风流多处短路,温度偏高,煤尘积聚。东翼三采区主副巷之间的贯眼被扒开,去三采区的新鲜风流减少;三采区车场的风门因管理不善被毁坏,使±0米水平东大巷去二采区的风大部由此短路;三采区轨道上山以东副巷的贯眼被扒开后,造成东大巷,三采区车场以东,四采区轨道上山以西约200米的高温干燥微风区,空气中大量浮游煤尘不能排除,形成煤尘爆炸的隐患。因整个东翼一、二水平的掘进头和采煤面为一条龙式串联通风,所以一处发生煤尘爆炸就会引起连锁反应。  事故前,各采掘工作面、运输大巷都未安设防尘管路和喷雾装置,故运输大巷装车和采掘工作面出煤、扒装、爆破生产过程中无法采取防尘措施。当时矿领导重生产轻安全,广大干部和工人曾多次疾呼:“在井下干活热死人”,并集中反映井下煤尘大、温度高,对此呼声,矿领导无动于衷。  1968年10月24日,华丰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后,煤炭部10月25日下发了事故通报和四项安全指示,华丰事故抢救总指挥部10月27日下达了6条命令,11月30日省煤炭组又下达了重大事故防范指示。均严肃强调要认真接受华丰煤矿事故教训,严格各项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但潘西煤矿领导未接受华丰煤矿事故教训和认真执行上级一系列的指示和各项命令,致使井下安全状况日益恶化,导致1969年4月4日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事故教训:“文化大革命”时期安全**的思想被冲击,干部思想混乱,严重影响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由于缺乏正确的生产指导思想,造成有令不行,有章不循,冒险蛮干短期行为;有些采掘工程根本没有作业规程,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取消,矿安全监察组被撤销,瓦斯检查人员被削减,安全生产失去了起码的保障条件;不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抓好安全工作,加强对瓦斯、煤尘监测管理的指示和命令:对职工反映的情况和意见采取官僚主义的态度,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完全忽视了现场重大事故隐患,给国家和职工家庭造成严重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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