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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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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2485476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37
  • 出版时间:2018-09-01
  • 条形码:9787302485476 ; 978-7-302-48547-6

内容简介

  《经济法概论》参考***“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教材编写规划”的要求,针对大学非法学专业的教学特点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依据我国新经济法律及相关制度编写的经济法教材。全书分为六个模块,共二十一章,在内容上优化了传统经济法教材的编写体系,兼顾了非法学专业尤其是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知识背景和特点。为适应时代发展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以及会计类专业学生的新要求,为了配合普通高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我们除了在内容上尽可能吸收渗透新的立法内容,注重时效性、实用性的同时还在结构安排、案例及例题选择、编写体例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创新。  《经济法概论》内容较全面,在具体教学中教师可根据授课对象的具体专业,以及学时数量,对内容自行加以取舍。  《经济法概论》可作为应用型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教材,也可供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考使用。

目录

**模块 经济法律基础知识
**章 经济法概述
**节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经济法一词的由来
二、经济法的产生
三、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概念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经济法的渊源与体系
一、经济法的渊源
二、经济法的体系
三、经济法的特征
第四节 经济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
**节 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经济权利
二、经济义务
三、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的关系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二、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第五节 经济法律事实
一、经济法律事实
二、经济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六节 代理行为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种类
四、无权代理
五、表见代理
六、代理权的终止
【复习思考题】

第二模块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节 企业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
二、企业的特点
三、企业的分类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概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三、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合伙企业法
**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
二、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三、合伙企业法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设立
二、合伙企业财产
三、合伙事务执行
四、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五、入伙、退伙
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适用
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
五、有限合伙人债务清偿的特殊规定
六、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
七、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
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解散的情形
二、解散清算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 公司法
**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二、公司的分类
三、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
五、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律规定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继承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五、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与股票
第四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一、公司合并
二、公司分立
三、公司增资
四、公司减资
第五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解散
二、公司清算
第六节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一、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
【复习思考题】
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一、外商投资企业概念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三、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概述
二、合营企业的设立
三、合营企业的资本制度
四、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五、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
六、解散和清算
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与管理
四、关于中外合作各方出资的规定
五、中外合作企业的利润分配和投资回收
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
一、外资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二、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
三、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方式
四、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终止与清算
【复习思考题】
第七章 破产法
**节 破产法概述
一、破产的概念和特征
二、破产法概述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一、破产申请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和受理
第三节 管理人与债务人财产
一、管理人
二、债务人财产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四节 债权申报和债权人会议
一、债权申报
二、债权人会议
三、债权人委员会
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
一、重整申请
二、重整期间
三、重整计划
四、和解
五、和解协议
第六节 破产宣告与清算
一、破产宣告
二、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
三、破产程序终结
【复习思考题】
……

第三模块 市场交易及财产法律制度
第四模块 市场竞争法律制度
第五模块 金融及财务相关法律制度
第六模块 经济纠纷解决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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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经济法概论》:  三、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法具有一般法律的基本特征,即国家意志性、特殊的规范性和应有的强制性。经济法又有自己的特点:综合性,表明其不限于单一的范围;经济陛,表明其与经济关系极为密切;强制性,以强制性规定为主,同时辅之以指导性规定加以体现。  (一)综合性  经济法在组成和内容上具有综合性。经济法是由许多经济法律规范组成的。如果从经济立法的角度看,它是由许多经济法群组成的,每个经济法群又是由若干经济法规组成的,每个法群又有相应的该法群的基本法起带头作用。例如,市场主体法就是由若干经济法群组成的,其中《公司法>就是它们的基本法。经济法的综合性还体现在它与科学技术的密切联系方面,如《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标准》等。经济法把一些技术性很强的社会关系上升为法律规定,对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性  1.经济法具有调整经济关系的统一性  我国的经济法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并为之服务的。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这正是经济法的重要特征。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统一的。  2.经济法在作用上的效益性  经济法的效益性,从整体上看是明显的。改革开放20多年来,各种单行的经济法规互相配合,取得了广泛的经济效益。从整体上考察,这种经济法规确实发挥了效益,人民取得了实惠,国家综合实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3.经济法是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法律  关于经济法具有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特征,是从经济法总体上说的。具体说来,有的侧重惩罚,有的侧重奖励,有的兼而有之。在惩罚方面,有的经济法规规定了专章或专门条款,如设“法律责任”“监督与处罚”专章,设专门条款规定了罚则。有时,在某些经济方面,还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做专门规定,如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在奖励方面,专门的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等。这些规定的出现,就说明了那种认为法律不应该规定奖励的看法是片面的。  (三)强制性  经济法在功能上具有限制和促进、指导的一致性。就经济法的功能来说,不外乎限制或促进两个方面。颁布经济法规,总是要限制禁止一些经济关系的发生,或者促进一些经济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具体来说,有的法规侧重于限制,有的法规侧重于促进,有的法规同时兼备这两种功能。例如《环境保护法》中就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和“保护自然环境”的规定,同时兼备这两种功能。  (四)全面性  从经济法调整的主体方面来看,经济法主体既是经济管理关系的参加者,又是经济协作关系的参加者,即经济法在主体上具有全面性。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既有国家机关、社会经济组织、个人以及其他经济实体,还包括一些组织内部的机构和人员,这是其他法律部门所不能涵盖的。  第四节经济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从消极意义上讲,*终将表现为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因其行为违法承担的由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的义务,是对违法行为人的法律制裁。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通常,在经济法中法律责任一般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  (一)民事责任  在经济法律、法规中规定民事责任,这是我国立法体系的一大特色。经济法中的民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不履行、不适当履行经济义务,或者基于法律上的其他原因所应承担的责任。  在经济法中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讲,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分别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性质,与此相适应,其责任制度也适用民事责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专章规定了民事责任制度。其圭要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二)行政责任  在经济法中,行政责任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经济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的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行政制裁,主要方式有警告、加收滞纳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违法个人所给予的一种纪律处分,主要方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经济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已触犯刑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的刑事制裁。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中*严厉的责任形式。经济法主体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刑事责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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