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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经济法系列国际税法学(第4版)/刘剑文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经济法系列国际税法学(第4版)/刘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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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130216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92
  • 出版时间:2020-07-01
  • 条形码:9787301302163 ; 978-7-301-30216-3

本书特色

《**税法学(第四版)》分为六编,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特别是及时反映了**税法理论发展和实践的新变化以及**外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内容简介

    《靠前税法学(第四版)》系“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财税法系列”之一。它分为六编,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靠前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本次修订,不仅补充了靠前税法的新发展变化成果,而且调整了本书的章节,使之更加合理,便于读者学习和理解。    书自2013年第三版出版以来,靠前税法理论和实践均发生了重要的变化。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各国之间的经贸往来形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对传统的靠前税法规则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靠前组织和各国政府为此所采取的积极应对措施,直接推动了靠前税法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极大地推动了靠前税法规则体系的发展。与此同时,各国在其双边或多边的税收协定的谈签与执行中积累了更多的实践经验,也为靠前税收协定的理论发展提供了相应的素材。与第三版相比,本次修改有以下重大变化:    (1) 本书加强了靠前税法基础理论的探讨与研究,有意结合靠前税收实践说明靠前税法基础理论的发展演进。    (2) 本书及时反映了靠前税法理论发展和实践的新变化,其中主要包括近年来影响广泛的BEPS行动计划、经合组织(OECD)和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的新发展。在相关章节中都吸收了靠前税法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内容和新的时代精神。    (3) 本书反映了靠前外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别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领域的变化,以及我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的变化。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修改的重要内容都在本书第四版中予以了体现。

目录

目 录编 总 论章 国际税法概述 节 国际税法的概念与性质 第二节 国际税法的宗旨与作用 第三节 国际税法的地位与体系 第四节 国际税法的渊源 第五节 国际税收法律关系 第六节 国际税法的历史演进第二章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 节 国际税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国家税收主权原则 第三节 国际税收公平原则 第四节 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第五节 国际税收效率原则第二编 税收管辖权第三章 税收管辖权概述 节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与依据 第二节 属人性质的税收管辖权 第三节 属地性质的税收管辖权 第四节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选择与实施第四章 居民税收管辖权 节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定 第二节 法人居民身份的确定 第三节 居民与非居民的纳税义务第五章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节 营业所得征税权的划分 第二节 劳务所得征税权的划分 第三节 投资所得征税权的划分 第四节 财产所得征税权的划分第六章 单一税收管辖权问题 节 实行单一税收管辖权的理论依据 第二节 实行单一税收管辖权的可行性第三编 国际双重征税规制第七章 国际双重征税规制原理 节 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国际双重征税的规制原理第八章 法律性国际双重征税的消除 节 免税法 第二节 抵免法 第三节 免税法与抵免法在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应用第九章 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的消除 节 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的国内措施 第二节 税收协定中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的措施 第三节 欧洲联盟的区域机制第十章 税收饶让抵免税制 节 税收饶让抵免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税收饶让抵免的适用 第三节 我国的税收饶让抵免税制第四编 国际逃税与避税规制第十一章 国际逃税与避税规制原理 节 国际逃税与避税概述 第二节 国际逃避税的手段与形态 第三节 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法律规制 第四节 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际合作第十二章 国际转让定价的法律规制 节 关联企业转让定价制度概述 第二节 转让定价方法 第三节 国际转让定价的征管程序 第四节 中国转让定价法律制度第十三章 国际避税地的法律规制 节 国际避税地概述 第二节 国际避税地法律规制中的新税收主权观 第三节 国际避税地法律规制的依据 第四节 国际避税地的规制措施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滥用的法律规制 节 国际税收协定滥用的方式及其规制路径 第二节 税收协定中的反滥用条款 第三节 BEPS行动计划报告中的*低标准第十五章 受控外国公司税制 节 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我国的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第十六章 资本弱化的税法规制 节 资本弱化问题的产生 第二节 资本弱化规则及其新发展 第三节 中国资本弱化规则第五编 国际税收协调第十七章 国际税收协调原理 节 国际税收协调概述 第二节 国际税收协调的发展与基本框架 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调的基本模式——国际税收协定第十八章 所得税国际协调 节 所得税国际协调概述 第二节 所得税收协定范本 第三节 中国双边所得税收协定 第四节 中国内地与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税收协调第十九章 增值税国际协调 节 增值税的税收管辖权及其冲突 第二节 经合组织的增值税协调 第三节 欧盟的增值税协调第六编 国际税法学新课题第二十章 国际税收竞争 节 国际税收竞争概述 第二节 有害国际税收竞争的规制实践 第三节 规制有害国际税收竞争的主要措施第二十一章 国际税收合作与情报交换 节 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概述 第二节 税收自动情报交换的国际新标准的确立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税收情报交换的现状及发展第二十二章 国际税务争议的解决 节 概述 第二节 国内法机制 第三节 税收协定的相互协商程序 第四节 仲裁程序 第五节 国际司法方式第二十三章 金融衍生品的税收管辖权 节 跨境金融交易所得的来源地规则 第二节 衍生金融产品的来源地管辖权的合法化基础 第三节 来源地为基础的衍生金融工具的所得课税的必要性 第四节 衍生金融产品的来源地确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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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国际税法学(第4版)》:  三、后BEPS时期的国际税收协调  随着近年来全球经济和市场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一个多世纪前创建的国际税收框架正面临严峻的挑战。现行国际税收规则的缺陷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制造了更多的可乘之机。OECD自2013年以来对国际上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影响的潜在规模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的不完全估计,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导致的全球企业所得税的流失可能占到全球企业所得税总额的4%-10%,即每年达到1000亿-2400亿美元。导致税收流失的原因众多,其中包括跨国企业进行的恶意逃避税、不同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相互作用、各国税务机关之间缺乏透明度和合作、有限的国内税收征管资源和有害税收实践。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扭曲,对各国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如何抑制有害税收实践、有效打击避税行为、防止企业所得税作为调节资源配置工具的有效性的削弱,为吸引并维持投资提供更具有确定性的国际税收环境、重拾各界对国际税收体系的信心,成为各国政府共同关注的问题。  为了重新建立各国国民对本国税收制度公平性的信心,创造企业间公平的竞争环境,保证各国政府更有效地执行其主权税收政策,同时防止各国各自竞相采取互不协调的单方面措施而弱化国际税收规则,动摇跨境投资赖以发展的稳健框架,2013年9月二十国集团(以下简称“G20”)和OECD发起了BEPS行动计划。这一年提出的《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报告中认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并不是由任何一个单一税收法规导致的,而是各种不同问题产生的后果相互交替作用使然。缺乏跨境协调的国内税收法律法规、落后于全球商业环境变迁的国际标准,以及税收管理和政策制定机关缺乏相关信息等种种情况,都为纳税人创造了进行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机会。基于解决这一问题的愿景.OECD和G20所有成员首次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构思设计应对国际税收所面临的挑战。超过60个国家直接参与了技术小组,而更多国家则通过区域性对话积极参与对各项报告的讨论。各个区域性税收组织,如非洲税务管理局论坛、税务管理当局会晤中心以及美洲税务管理中心等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及联合国等国际性组织共同致力于应对这一问题的相关工作。发展中国家前所未有地参与到此次规模空前的国际税收标准制定工作中,这本身也是这一行动计划的重大成果之一。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各国就改善国际税收环境达成了一揽子报告。这一揽子报告一共包括15项行动计划,分别是应对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第1项)、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第2项)、强化受控外国企业规则(第3项)、通过利息扣除和其他金融支出的相关规定限制税基侵蚀(第4项)、关注信息透明度与实质性因素以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第5项)、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第6项)、防止人为规避常设机构的构成(第7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确保转让定价的结果与价值创造相一致(第8-10项)、评估和监督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第11项)、要求纳税人披露恶意税收筹划安排(第12项)、重新审视转让定价文档资料(第13项)、更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第14项)和制定用于修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多边协议(第15项)。这15项行动计划主要围绕三大支柱展开:保持跨境交易相关国内法规的协调一致,强化已有国际税收规则中的实质性要求以及提高税收透明度和确定性。  这是一个世纪以来首次对国际税收标准进行的重大变革。这次变革不单是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同时也是确保现行跨境交易的国际税收框架和消除双重征税的可持续性。各方一致同意,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需要各国协同应对,为此各方承诺遵循所达成的一揽子措施并一致落实,基于国内法和税收协定相互协调实施,并以具有针对性的监督实施以及提升信息透明度为支撑。这一揽子措施包括出台新的*低标准、重新修订现有标准、采取通用方案以缩小各,围法规的差异以及基于*佳实践制定指南等。各国同意接受针对性的监督,尤其是对*低标准的实施展开监督。  这一揽子措施将使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架构的根源性问题得到解决,从而使众多助长双重不征税的架构随之不攻而破,让利润发生地与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相匹配,利润将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留存并征税,同时提高税务机关获取信息的能力,使其更有效地执行各个相应的税收法规。随着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一揽子报告的逐项落实,OECD和G20成员以及所有参与其中的发展中国家将为现代国际税收框架奠定基础,国际税收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协调和提升。同时,如何在未来持续一致和连贯地实施这一揽子措施,如何监控双重不征税和双重征税的影响,以及如何发展出更具包容性的框架来支持有关措施的实施和监督,确保措施实施的一致性与协同性,是各方未来继续努力的重点。  ……

作者简介

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税法学领域的有名专家。中国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著作为:《靠前税法学》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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