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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高职高专会计类专业课程改革规划教材税法实务(第3版21世纪高职高专会计类专业课程改革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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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028351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64
  • 出版时间:2020-07-01
  • 条形码:9787300283517 ; 978-7-300-28351-7

内容简介

本教材的编写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为依据,将近期新的税法方面的内容纳入其中,体现了近期新的国家税收政策。本教材从创作思路、结构设计、内容选择等方面都体现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以培养学生岗位技能为出发点,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在系统阐述税法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目录

学习情境1 基础知识
学习子情境1.1 理解税收法律关系
学习子情境1.2 认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学习情境2 增值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2.1 熟知增值税相关条例
学习子情境2.2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2.3 纳税申报
学习情境3 消费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3.1 认识消费税相关条例
学习子情境3.2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3.3 纳税申报
学习情境4 企业所得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4.1 熟知企业所得税
学习子情境4.2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4.3 纳税申报
学习情境5 个人所得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5.1 熟知个人所得税
学习子情境5.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5.3 纳税申报
学习情境6 其他税种实务
学习子情境6.1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烟叶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2 关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3 资源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4 土地增值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5 房产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6 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7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印花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8 环境保护税
学习情境7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学习子情境7.1 了解征收管理
学习子情境7.2 税款征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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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1.2.1 现行税法体系 从法律角度讲,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以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即税法体系。但从税收工作角度讲,税法体系往往被称为税收制度,换句话说,税法体系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制度(简称税制)。 税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不同的要素构成的税种,这些要素主要有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等;二是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一般包括所得税和流转税;三是规范税款征收程序的法律法规,如《税收征收管 理法》等。 税种的设置及每种税的征税办法一般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这些法律就是税法。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我国的现行税制就其实体法而言,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以下五类: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提示1-1】 中央确立税收法定原则之后,税收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截至目前,在我国的18个税种中,已有9个税种完成立法:企业所得税(2007年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修订),个人所得税(2018年修订,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车船税 (2011年通过,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12月,《环境保护税法》由十二届全国 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同时获审议通过,并均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审议通过《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前者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后者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19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资源税法》,这也是我国现行的第9部税收实体税法。至此,“税收法定”任务完成过半。这18个税收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 除税收实体法外,我国对税种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分别规定的: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税收实体法和税种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1.2.2 税收管理体系 税收管理体系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税权的划分有纵向和横向的区别。纵向划分是指税权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横向划分是指税权在同级立法、司法、行政等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或停征权、税目和税率的调整权、税收的加征和减免权等。如果按大类划分,可以简单地将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为税 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两类。 税收立法权是制定、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什么机关有税收立法权;二是各级机关的税收立法权是如何划分的。 我国制定税收法规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也不同,主要包括: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力,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管理和系统内部行政管理的法律手段。其中税收执法权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税款、依法进行税收管理活动的权力,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作者简介

李凤荣,吉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副教授,双师教师。近5年讲授税法、审计、审计实训等课程。编写《税法》《会计制度设计》《税法实务》《财务成本管理》等教材;发表论文7篇。宣胜瑾,吉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副教授,双师教师。近5年先后讲授了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制度设计课程。参与编写《会计制度设计》《税法》《税务实务》《计算机审计》等教材。发表论文6篇,课题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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