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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经验与逻辑

犯罪构成的经验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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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6209802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3cm
  • 页数:389页
  • 出版时间:2021-01-01
  • 条形码:9787562098027 ; 978-7-5620-9802-7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 犯罪构成法源论、犯罪构成本体论、犯罪构成方法论、犯罪构成认识论、犯罪构成模式论、犯罪构成逻辑论、犯罪构成本土化。

目录

序 绪论 **章 犯罪构威法源论 **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源流 一、中世纪之前及早期的犯罪构成(约公元前8世纪至9世纪) 二、中世纪中后期的犯罪构成(约10世纪至16世纪) 三、文艺复兴以后的犯罪构成(约17世纪至20世纪初) 四、小结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源流 一、英国刑事法律中的犯罪构成源流 二、美国刑事法律中的犯罪构成源流 三、英关判例制度与犯罪构成 四、制定法时代的英美法系犯罪构成 五、小结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系的犯罪构成源流 一、苏俄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沿革 二、小结 第二章 犯罪构威本体论 **节 中西文化本体论与犯罪构成本体论 一、中国文化本体论:天人合一 二、西方文化本体论:征服自然 三、文化本体论与犯罪构成本体论 第二节 主客观一元化的犯罪构成本体论 一、主客观一元化的犯罪观的形成 二、主客观一元化与中国犯罪构成 三、主客观一元化与犯罪构成本体要素 四、规范要素在主客观一元化的犯罪构成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 主客观二元化的犯罪构成本体论 一、主客观二元化的犯罪观的形成 二、主客观二元化与西方国家犯罪构成 三、主客观二元化与犯罪构成本体要素 四、规范要素在主客观二元化的犯罪构成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章 犯罪构威方法论 **节 中西文化方法论与犯罪构成方法论 一、中国文化方法论:变通 二、西方文化方法论:规定 三、文化方法论与犯罪构成方法论 第二节 意合的犯罪构成 一、意合的犯罪构成之本质 二、意合的犯罪构成之基本特征 三、意合的犯罪构成之优越性 四、意合的犯罪构成之局限性 五、意合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既遂形态 第三节 形合的犯罪构成 一、形合的犯罪构成之本质 二、形合的犯罪构成之基本特征 三、形合的犯罪构成之优越性 四、形合的犯罪构成之局限性 五、形合的犯罪构成与犯罪预备形态 第四章 犯罪构威认识论 **节 中西文化认识论与犯罪构成认识论 一、中国文化认识论:直觉体悟 二、西方文化认识论:逻辑分析 三、文化认识论与犯罪构成认识论 第二节 平面的犯罪构成 一、平面的犯罪构成的形成与发展 二、平面的犯罪构成之基本特征 三、平面的犯罪构成之优越性 四、平面的犯罪构成之局限性 第三节 立体的犯罪构成 一、立体的犯罪构成的形成与发展 二、立体的犯罪构成之特征 三、立体的犯罪构成之优越性 四、立体的犯罪构成之局限性 第五章 犯罪构威模式论 **节 中西文化模式论与犯罪构成模式论 一、中国文化:机体模式 二、西方文化:机器模式 三、文化模式与犯罪构成模式 四、犯罪构成模式与司法的公正、效率及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节 机体的犯罪构成 一、中国犯罪构成的机体性 二、机体的犯罪构成与诉讼的综合规则 三、机体的犯罪构成之优越性与局限性 第三节 机器的犯罪构成 一、西方犯罪构成的机器性 二、机器的犯罪构成与诉讼的可废除规则 三、机器的犯罪构成的优越性与局限性 第六章 犯罪构成逻辑论 **节 行为理论及其逻辑构造 一、大陆法系国家行为理论及其逻辑构造 二、我国行为理论及其价值构造 第二节 犯罪构成要件的判断次序与体系性逻辑 一、犯罪构成要件的判断次序不能代表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性 二、犯罪构成要件的判断次序不会影响评价结果 第三节 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推演模式 一、合成式犯罪构成论体系与分解式犯罪构成论体系 二、当前我国主要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推演模式评析 三、小结 第四节 不同类型的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缺陷 一、分解式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缺陷 二、合成式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缺陷 第五节 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构造 一、犯罪构成论体系中不同命题的逻辑属性 二、分解式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构造 三、合成式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构造 四、不同模式犯罪构成论体系下的行为机能 第七章 犯罪构威本土化 **节 文化交融与法律本土化 一、跨文化交流 二、法律本土化 第二节 犯罪论体系的本土化历程 一、国外犯罪论体系的本土化历程 二、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本土化历程 第三节 犯罪构成本土化的中国经验 一、中国犯罪构成本土化的本体论经验 二、中国犯罪构成本土化的方法论经验 三、中国犯罪构成本土化的认识论、模式论经验 第四节 犯罪构成本土化的逻辑检视 一、平面犯罪构成论体系本土化的逻辑缺陷 二、阶层犯罪构成论体系本土化的逻辑挑战 三、不同逻辑下的概念差异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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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彭文华,男,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及博士后。兼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苏州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苏州市和张家港市政府法律专家顾问、苏州市公安局法律专家顾问、苏州市信访局疑难刑事案件法律咨询专家等。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重点领域为犯罪定量、犯罪论体系、量刑及人工智能刑法等。 在《法学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政治与法律》等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60余篇,约20余篇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刑事法学》等转载。独著、合著、主编、副主编《犯罪既遂原理》《犯罪构成本原论及其本土化研究》《刑法总论》《刑法分论》等10余部。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项目6项。荣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2012~2016)二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励。曾赴韩国以及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地进行学术交流和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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