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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精英--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实录

公诉精英--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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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0223938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570
  • 出版时间:2021-01-01
  • 条形码:9787510223938 ; 978-7-5102-2393-8

内容简介

第七届全国靠前公诉人暨很好公诉人业务竞赛是检察机关重塑性变革以来刑事检察系统抢先发售“华山论剑”。因应新时代社会需求、公众期待的变化和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要求,此次业务竞赛在比赛环节和内容设置方面,专门增加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务科目,将批捕和起诉

目录

**部分 认罪认罚案件实务笔试真题、解析及范例
答题要求
**章 案例题
案例一
题目
评分规则
选手答题范例
范例1
范例2
范例3
案例二
题目
评分规则
选手答题范例
范例1
范例2
范例3
案例三
题目
评分规则
选手答题范例
范例1
范例2
范例3
第二章 材料题
题目
评分规则
选手答题范例
范例1
范例2
范例3
……

第二部分 刑事检察业务笔试真题、解析及范例
第三部分 刑事检察业务答辩真题及参考答案要点
第四部分 模拟法庭论辩题目及参考辩点
第五部分 业务竞赛专家点评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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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公诉精英: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实录》:  2.检察机关  (1)批捕环节未讯问李明、李荣学不合法。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0条的规定,对于当事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存在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本案中,李明前期一直坚持无罪辩解,且根据案件后期庭审情况,证据较为薄弱,属于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存疑;李荣学到案后一直认罪认罚,也属于应当讯问的情形,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材料径行作出批捕决定违反了上述规定。  (2)对李明、李荣学作出逮捕决定不妥当。对于李荣学,其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属于激情犯罪,又属于民间邻里纠纷引发的,依法应当从宽处理。其到案后认罪态度稳定,能够认罪认罚,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9条的规定,对于罪行较轻、采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足以防止发生刑事诉讼法第81条第1款规定的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犯罪性质及可能判处的刑罚,依法可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20条的规定,对提请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认为没有社会危险性不需要逮捕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李明,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属于轻罪,且本案李明的犯罪金额刚刚达到追诉标准,又属于民间邻里纠纷引发的,属于从轻处罚的范畴,不管是犯罪情节还是社会危害性,抑或是考虑李明可能判处的刑罚,对李明均无羁押的必要。  (3)审查起诉环节未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不妥当,两名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和检察机关实际提出的量刑建议,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在有期徒刑以下进行量刑,已无继续羁押必要。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21条规定,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羁押的必要性,经审查认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检察机关量刑协商程序落实不够。一是没有与李荣学直接进行量刑协商,而只是听取了李荣学值班律师的意见;二是在与值班律师进行量刑协商时,未能对值班律师的意见进行充分的听取和解释说明,也未能将值班律师的意见附卷。上述情形违反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27条关于听取意见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有关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记录在案并附卷。人民检察院未采纳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  (5)没有书面告知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权利。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26条的规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选择权。告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必要时应当充分释明。  (6)检察机关对于被害人异议处理不当。检察机关根据被害人的要求,对李荣学提出了较重的量刑建议,属于对被害人异议处理不当。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8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并且愿意积极赔偿损失,但由于被害方赔偿请求明显不合理,未能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一般不影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本案中李荣学及其家人全力赔偿,但由于被害人要求明显过高而未能满足,主要原因在于被害人,此时未能达成赔偿一致不影响对李荣学的从宽处理。  (7)李明的值班律师提出的意见超出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范畴。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2条的规定,值班律师主要就法律适用、强制措施变更申请等程序性和权利性问题提供帮助,事实认定不属于法律帮助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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