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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古代、中世纪、近代部分)

新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古代、中世纪、近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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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2402596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6cm
  • 页数:18,646页
  • 出版时间:2015-09-01
  • 条形码:9787302402596 ; 978-7-302-40259-6

本书特色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经成立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一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政府如果不尊重法律,就不能重建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政府如果忽视法律同野蛮命令的区别,也不能重建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政府如果不认真对待权利,便不能认真对待法律。 ——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古代法律思想、中世纪法律思想、近代法律思想三编内容。具体包括苏格拉底之死与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法思想、西塞罗与共和主义法政哲学、罗马法学家等。

目录

编者前言
导言:西法思絮
**编 古代法律思想
**章 苏格拉底之死与柏拉图的《理想国》
第二章 亚里士多德的政法思想
第三章 西塞罗与共和主义法政哲学
第四章 罗马法学家

第二编中世纪法律思想
第五章 奥古斯丁笔下的法律问题
第六章 托马斯·阿奎那论法律
第七章 罗马法学的复兴
第八章 西班牙新经院主义法学思想
第九章 马基雅维利的法律思想
第十章 福蒂斯丘与《英国法礼赞》

第三编 近代法律思想
第十一章 博丹的立法主权理论
第十二章 培根的法律思想
第十三章 柯克的法律思想及其影响
第十四章 古典自然法学
第十五章 格劳秀斯的国际法理论
第十六章 普芬道夫的自然法思想
第十七章 霍布斯的《利维坦》
第十八章 约翰·洛克的《政府论》
第十九章 孟德斯鸠的法思想
第二十章 卢梭:人性、社会与国家
第二十一章 柏克论英国宪法
第二十二章 布莱克斯通及其《英格兰法释义》
第二十三章 联邦派的《联邦论》
第二十四章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第二十五章 边沁的法哲学
第二十六章 梅因的历史法学
第二十七章 英国的宪政思想
第二十八章 康德的法哲学思想与体系
第二十九章 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
第三十章 德国历史法学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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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新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古代、中世纪、近代部分)》:  苏格拉底关于正义比非正义更好的驳论虽然说服了忒拉绪马霍斯,但却没有让在场的格劳孔等人心服。苏格拉底认为,正义属于那种其本身和后果都好的事体,(358a)格劳孔则提出一种论证:正义本身是件苦差,人们要正义,要的是正义的名声所能带来的报酬和荣誉。不同于忒拉绪马霍斯所宣称的正义是强者的利益,格劳孔认为正义起源于弱者的协议。对于弱者们来说,他们本来并不认为正义是好的,但弱者们不能像强者那样只取非正义的好处而避免非正义的坏处,当他们从互相做不正义之事之中得到的坏处超过了从中得到的好处的时候,他们就坐下来签订了一个契约,制定法律,承诺互相之间再不做非正义之事,契约和法律所要求之事便被称为正义。从这个起源看来,正义无非是那些没有作恶能力的弱者的无奈之举。  为了证明自己的论点,格劳孔讲了一个吕底亚人的祖先,一个牧羊人的故事。这个人从一个洞穴中得到了一个有隐身功能的戒指,做什么坏事别人都发现不了,他戴上这个戒指,勾引了国王的妻子,杀了国王,然后自己做了国王。格劳孔说,如果一个正义之人戴上这枚戒指,他也会无恶不作。  如果说忒拉绪马霍斯是用僭主制下的僭主为例,证明非正义比正义好,格劳孔孔所说的做名义上的正义者,比做实质上的正义者好,反映的则是一种民主制下的观点。民主制不能容忍僭主制下那种不加掩饰的赤裸裸的不正义,但民主制下的人们也并不追求真正的正义,有正义之名就足够了。  在第1卷结束的地方,苏格拉底反驳忒拉绪马霍斯的第二驳论试图证明正义的效果是好的,第三驳论试图证明正义本身就是好的。但很显然,格劳孔对此并不满意,如果一个强盗或者小偷的城邦也能做到正义,那为什么还要有灵魂的正义?如果拥有正义之名就能过好的生活,为什么还要有正义之实?为回答格劳孔和阿德曼托斯兄弟这样的追问,苏格拉底开始了他的建城事业——在言语中建立城邦,先讨论城邦的正义,然后再讨论灵魂的正义。  这一讨论方法并不是苏格拉底的发明,而是从忒拉绪马霍斯和格劳孔那里继承来的。当忒拉绪马霍斯*早提出“正义是强者的利益”的时候,苏格拉底的**反应是问,强者是否是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的全能冠军?忒拉绪马霍斯说强者指的不是这种自然意义上的强者,而是各种政体中政治意义上的强者。当后来忒拉绪马霍斯说只有僭主制下的僭主*不正义从而*幸福,或者格劳孔说民主制下那些有正义之名的人*幸福的时候,他们实际上也都是在某种既定的政体或城邦中讨论人的幸福的。  然而,当苏格拉底和阿德曼托斯开始在对话中建立了**个城邦的时候,他既没有像忒拉绪马霍斯那样诉诸现实中的城邦,也没有像格劳孔那样虚构一个社会契约的城邦起源,而是从人的*基本需要出发。人*基本的需要无非是吃、穿、住这些身体需要,当在这些基本需要上无法自给自足的时候,城邦就产生了。这个城邦由一些操着*必要的技艺的人组成:农夫、建造房屋的人、织工、鞋匠、照料身体的人,各因其本性不同而从事一项*适合他的专门工作,通过交换互通有无。  这个城邦也会扩充,农夫需要农具去生产,织工需要皮毛做原料,城邦中会有木匠、铜匠等手工业者和牧养牛羊的人;分工和交易也会扩展到别的城邦,这样就不光有在城邦内的市场上专司交易的坐商(这是阿德曼托斯*感兴趣的职业),还会有专司进出口的行商。为了交换的便利,货币也产生了。另外再加上出卖劳力挣工资的雇工,这个城邦就完备了。  这个城邦里有正义和非正义的问题吗?阿德曼托斯说,正义产生于这些人的相互需要之中,也就是产生于交易之中,这让我们想起第1卷中克法洛斯的正义定义:正义就是欠债还钱。苏格拉底描述的这个城邦的生活细节也暗暗指向克法洛斯。克法洛斯出场的时候头戴花冠刚刚献完祭,坐在一个有垫子的椅子上,(328c)而这个城邦里人们也是坐在草垫子上吃喝,头戴花冠,唱着颂神的歌曲。(372b)  苏格拉底和阿德曼托斯在言语中建造的这个城邦澄清了克法洛斯正义观的前提:只有在一个建立在必要欲望基础上的健康的城邦,才可能奉行这样一种正义观:正义就是欠债还钱,讲真话。但克法洛斯这个武器商人并不能真正生活在这个城邦里。因为这个城邦不会面临战争,当然也不需要武器。  这个城邦也许适合于阿德曼托斯,但却不适合格劳孔。格劳孔并不满足生活在这样一个“猪的城邦”。格劳孔要的生活需要一些调味品,而调味品是使肉变得更有滋味的东西(“猪的城邦”里无肉可吃,也没有猪)。格劳孔要求建立一个奢侈的城邦,以满足一些非必要的欲望,健康的城邦里的人们席地而坐,吃饭也没有餐桌,而一个奢侈的城邦里人们是需要卧榻和餐桌的。这样便不可避免地把妓女、猎人、模仿者、诗人及其助手、仆人、教师、奶妈、理发师、厨师、屠夫、牧猪,等等都引入城邦。享乐引起疾病,需要医生;享乐也需要更多的土地用来耕种和放牧,需要到别的城邦去抢,这就引起了城邦与城邦之间的战争,而战争则产生了对武士的需要。按照在*初的城邦里就定下的规则,每个人因其本性不同只能从事一项*适合他的工作,武士由精通战争技艺的专人担任,而不是由民众兼任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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