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值优惠券
¥50
100可用 有效期2天

全场图书通用(淘书团除外)

关闭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30248748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25
  • 出版时间:2021-07-03
  • 条形码:9787302487487 ; 978-7-302-48748-7

内容简介

近年来,我国金融法学的理论与实务研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日渐深入。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金融法制建设问题越来越引起大众的关注,金融法也被认为是前景璀璨的“朝阳学科”。

目录

**章金融法概论1


**节法律基础1


一、 中西方法学的历史1


二、 法的概念和要素3


三、 法的起源4


第二节金融法基本理论5


一、 金融法的产生与发展5


二、 金融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6


三、 金融法律关系6


四、 金融法律责任7


五、 中国金融法体系8


本章小结9


本章重要概念9


思考题9


第二章中央银行法律制度10


**节中央银行法律制度概述10


一、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10


二、 中央银行法的性质与立法模式13


三、 中央银行法的基本原则14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15


一、 中央银行的法人地位15


二、 中央银行的法律性质16


三、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17


第三节中央银行组织法律制度18


一、 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18


二、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19


第四节中央银行行为法律制度21〖2〗〖4〗金融法〖4〗〖3〗〖1〗目录一、 中央银行的公共服务法律制度21


二、 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22


三、 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24


第五节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法律责任25


一、 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责任25


二、 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27


三、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28


本章小结28


本章重要概念29


思考题29


第三章商业银行法律制度30


**节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30


一、 商业银行的概念与性质30


二、 商业银行法概述31


第二节商业银行组织法律制度34


一、 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34


二、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35


三、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36


第三节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与终止37


一、 商业银行的设立37


二、 商业银行的变更与终止40


第四节商业银行存款法律制度42


一、 存款和存款合同概述42


二、 存款管理的基本原则43


三、 储蓄存款的管理44


四、 单位存款管理46


第五节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49


一、 贷款和贷款合同的概述49


二、 贷款的主体规则50


三、 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规则53


四、 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55


第六节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58


一、 商业银行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58


二、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及法律责任59


三、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59


本章小结60


本章重要概念61


思考题61


第四章政策性银行法62


**节政策性银行及其立法概述62


一、 政策性银行的概念与特征62


二、 政策性银行的类型64


三、 国外政策性银行的历史发展及其立法沿革64


四、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历史发展及其立法情况67


第二节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职能69


一、 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69


二、 政策性银行的目标和职能73


第三节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制度安排74


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74


二、 中国进出口银行77


三、 国家开发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


本章小结84


本章重要概念85


思考题85


第五章投资银行法86


**节投资银行法概述86


一、 投资银行概述86


二、 投资银行法概述92


第二节投资银行的设立、组织和治理制度94


一、 投资银行的设立与变更94


二、 投资银行的组织和治理制度97


第三节投资银行的业务管理制度104


一、 投资银行业务管理的一般规定104


二、 投资银行业务管理的具体规定107


本章小结112


本章重要概念113


思考题113


第六章货币管理法律制度114


**节货币管理法律制度概述114


一、 货币管理法的概念和内容114


二、 货币制度的一般历史发展114


三、 我国货币管理法变迁116


第二节人民币管理法律制度117


一、 人民币管理法律制度概述117


二、 人民币发行法律制度118


三、 人民币流通法律制度120


四、 违反人民币管理法律制度的责任121


第三节外汇管理法律制度123


一、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概述123


二、 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制度125


三、 违反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责任131


第四节金银管理法律制度132


一、 金银管理法律制度概述132


二、 我国金银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33


本章小结136


本章重要概念137


思考题137


第七章票据法律制度138


**节票据与票据法律制度概述138


一、 票据概述138


二、 票据法概述141


第二节票据法律关系143


一、 票据关系143


二、 非票据关系144


第三节票据行为147


一、 票据行为的概念147


二、 票据行为的种类149


三、 票据行为的要件151


四、 票据代理152


五、 票据行为的异常形态154


第四节票据权利158


一、 票据权利的概念和特征158


二、 票据权利的取得158


三、 票据权利的转让159


四、 票据权利的消灭160


五、 票据权利的保证161


六、 票据权利的保护161


第五节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163


一、 刑事责任163


二、 行政责任164


三、 民事责任164


本章小结164


本章重要概念165


思考题165


第八章担保法律制度166


**节担保法概述166


一、 担保的概念166


二、 担保的特征166


三、 反担保167


四、 担保的种类168


第二节保证169


一、 保证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69


二、 保证的特征170


三、 保证的种类171


四、 保证合同的生效要件171


五、 无效保证及其民事责任172


第三节抵押175


一、 抵押和抵押物175


二、 抵押的种类176


三、 抵押权的设立176


四、 抵押权的效力和实现177


第四节质押179


一、 质押和质权179


二、 质押和抵押的异同180


三、 动产质押 181


四、权利质押183


第五节留置与定金184


一、 留置184


二、 定金186


本章小结187


本章重要概念187


思考题188


第九章信托法律制度189


**节信托法概述189


一、 信托的概念和特征189


二、 信托的分类与功能192


三、 信托的历史沿革与立法193


第二节信托行为195


一、 信托行为的概念与设立方式195


二、 信托的成立与效力196


三、 信托的变更与终止200


第三节信托当事人202


一、 委托人202


二、 受托人204


三、 受益人206


第四节信托财产207


一、 信托财产的含义207


二、 信托财产的法律特征208


三、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209


四、 信托财产占有瑕疵的继承210


第五节信托业法律责任210


一、 信托业的概念和地位211


二、 信托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211


三、 信托业务经营规则212


四、 违反信托业管理法规的法律责任213


本章小结214


本章重要概念215


思考题215


第十章保险法律制度216


**节保险法概述216


一、 保险的概念与种类216


二、 我国保险法概况218


第二节保险法的基本原则219


一、 可保利益原则219


二、 *大诚信原则220


三、 损失补偿原则221


四、 近因原则222


第三节保险合同223


一、 保险合同概述223


二、 财产保险合同226


三、 人身保险合同227


第四节保险业经营229


一、 保险公司229


二、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31


三、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233


第五节违反《保险法》的法律责任235


一、 保险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35


二、 保险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236


三、 保险监管机构的法律责任237


四、 其他保险法律责任237


本章小结238


本章重要概念238


思考题239


第十一章证券法律制度240


**节证券和证券法概述240


一、 证券的概念与特征240


二、 我国证券法上的证券类型242


三、 证券法的概念、性质和特征245


四、 西方发达国家证券立法的主要模式246


五、 我国证券立法的历史转变、基本目的和原则248


第二节证券发行制度256


一、 证券发行及证券发行市场256


二、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260


三、 证券发行的要件262


四、 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263


第三节证券上市及交易制度265


一、 证券交易及证券交易市场265


二、 证券交易市场的一般法律规定267


三、 证券上市及其法律规定270


四、 证券交易的持续信息公开273


第四节证券行业自律及统一监管制度277


一、 证券交易所277


二、 证券业协会281


三、 证券业监管284


本章小结286


本章重要概念287


思考题287


第十二章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289


**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289


一、 证券投资基金的形成和发展289


二、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293


三、 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296


第二节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的法律关系298


一、 基金投资人298


二、 基金管理人301


三、 基金托管人308


四、 基金发起人311


第三节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312


一、 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312


二、 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313


三、 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314


四、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316


五、 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317


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的自律与监管318


一、 证券投资基金的服务机构318


二、 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业协会319


三、 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320


本章小结322


本章重要概念323


思考题323


参考文献324


展开全部

节选

  《金融法》:一、投资银行业务管理的一般规定(一)投资银行的业务类型一般而言,从金融学或投资银行学的角度分析,投资银行的盈利业务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获利性业务;二是支援性业务。其中,获利性业务表现为以下六种。**,初级市场造市业务,主要指证券承销业务;第二,次级市场买卖撮合业务,包括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第三,自有资金操作交易业务,包括证券投机和证券套利等;第四,公司重组业务;第五,财务工程业务;第六,其他获利性业务,包括咨询、投资管理、商人银行、风险基金、顾问业务等。另外,支援性业务包括市场研究、清算服务、信息资讯服务等业务。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为做市商,在证券承销结束之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并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作为经纪商,投资银行代表买方或卖方,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代理进行交易。作为交易商,投资银行有自营买卖证券的需要,这是因为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必须保证这些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此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等活动。经过*近100多年的发展,现代投资银行已经突破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经纪、证券私募发行等传统业务框架,企业并购、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公司理财、投资咨询、资产及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等都已成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组成。因此,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业务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传统型、创新型与引申型。其中,传统型业务包括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证券自营等金融性业务;创新型业务主要包括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理财顾问业务及项目融资等策略性业务;引申型业务则包括基金管理、金融工程、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风险资本投资、委托理财等业务。(二)投资银行业务范围的法律规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百二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自营;(六)证券资产管理;(七)其他证券业务。”(1)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承销是指投资银行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本源、*基础的业务活动。投资银行承销的职权范围很广,包括该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和公司在该国和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销金额及风险大小来权衡是否要组成承销和选择承销方式。证券保荐是投资银行作为保荐机构提供保荐代表人负责发行人的发行辅导、发行推荐和上市推荐,对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中所载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的一种制度。其*大特点是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必须承担因其推荐发行上市的公司出现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连带责任。(2)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是指投资银行接受投资者(客户)委托,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业务。投资银行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是作为证券交易双方的代理人,本身并不持有任何形式的证券头寸,因而也就没有任何的价格风险。证券经纪业务包括账户开立、委托买卖、竞价成交、证券结算四个阶段。(3)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自营是指投资银行以盈利为目的,以自主支配的资金或证券直接参与证券交易活动,并自行承担证券交易风险的业务。投资银行开展证券自营业务的目的是获取有价证券买卖的差价,即通常所说的资本利得。证券自营业务分为场外自营和场内自营两种。我国投资银行的证券自营业务主要是指场内自营业务。(4)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为证券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投资银行的投资咨询业务是连结一级和二级市场,沟通证券市场投资者、经营者和证券发行者的纽带与桥梁。习惯上常将投资咨询业务的范畴定位在对参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提供投资意见和管理服务方面。(5)财务顾问(以及公司并购)业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所谓财务顾问业务,全称“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投资银行所承担的对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级市场再筹资以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意见。其中,公司(企业)兼并与收购业务,尤其是上市公司并购业务,已经成为现代投资银行除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外*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6)证券资产管理(以及资产证券化)业务。证券资产管理是指为证券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包括为单一投资者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投资者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投资者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等形式。其中,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经过投资银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资产作为担保而进行的证券发行,是一种与传统债券筹资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资方式。(7)其他证券业务。其他证券业务包括基金代销业务、网上证券委托业务、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等。……

作者简介

郭英,博士,南开大学金融学本科,同济大学国际贸易硕士,应用经济学博士。2006年入职同济大学至今。目前是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金融系讲师,主讲货币金融学、金融法、国际金融与管理等专业核心课程。作为副主编编写《国际金融与管理》、《货币金融学》等教材。主持和参与多项和省部级课题,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