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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家风家训文献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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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5203608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10
  • 出版时间:2021-11-01
  • 条形码:9787552036084 ; 978-7-5520-3608-4

本书特色

本书汇编了上海地区的家规家训,既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精神,又突出了近代的江南文化和海派文化的特征,也为了解上海近代史提供了史料文献,还是中国传统道德修养教育的组成部分,在扬弃其已过时的部分内容后,仍保存着合理内核,能给今天的读者以深刻的启示。

内容简介

家风是一个家庭在世代传承中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道德规范、传统习惯、为人之道、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的总和,它首先体现的是道德的力量。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向来重视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是我国历目前众多志士仁人的立家之本。历目前见诸典籍的家训并非鲜见,为后人称颂的也很多。 本书汇编了现存上海地区家规、家训相关内容,记载了清末向近代转型过程中许多名人的思想变化,这些精英知识分子在凝聚家族向心力,培养下一代上倾注了许多心血。本书也记载了当时的新兴事物,比如去国外经商、办农村图书馆、兼收男女的工厂等。家训的内容见证了许多新思想进入中国社会的过程,展现了新旧思想的交流、冲突、融合。同时,在近代上海地区家风家训中还提到了西方的名人名句,比如用“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来反对个人自由。本书对于了解当时的家庭情况、思想文化具有很重要的文献价值。

目录

前言

编纂说明

倪氏家规

丁氏家乘

王氏家谱

续修王氏家谱

上海倪王家乘

罗溪王氏家谱

嘉定王氏续修支谱

王氏宗谱

上海朱氏族谱

罗阳朱氏家谱

紫阳朱氏家乘

朱氏家乘

朱氏家谱

周浦朱氏家谱

鹤沙沛国朱氏宗谱

崇明朱氏家乘

漇溪法华李氏族谱

竹冈李氏族谱

申江吴氏

吴氏宗谱

吴氏源流宗谱

孝义旌门沈氏北支十三房上海支族谱

东阳沈氏家乘

枫泾沈氏支谱

郁氏家乘

黎阳郁氏家谱

季氏家乘

瓯山金氏同族会

金氏宗谱

湾周世谱

胡氏家乘

胡氏世谱

施氏宗谱

澧溪姚氏家谱

泗泾秦氏宗谱

溪夏氏家谱

徐氏族谱

殷氏宗谱

云间珠溪陆氏谱牒

陆氏世谱

南翔陈氏宗谱

练西黄氏宗谱

黄氏雪谷公支谱

金山黄氏族谱

纂修黄氏白分家乘

曹氏族谱

曹氏宗谱

西城张氏宗谱

清河族谱

上海叶氏支谱

万氏家乘

葛氏家谱

嘉定葛氏宗谱

崇川镇单氏宗谱

乔氏宗谱

傅氏家谱

傅氏续修家谱

南关杨公镇东支谱

北山杨氏

忠诚赵氏支谱

嘉定廖氏宗谱

上海潘氏家谱

金山钱氏支庄全案

宝山钟氏族谱

黑桥苏氏家谱

顾氏家乘

顾氏汇集宗谱

后记


展开全部

节选

倪氏家规 自序 宋朝衢州袁君载著《袁氏世范》,相传已久。国朝桂林陈文恭公录其*切要者,刻入《训俗遗规》。其教家之法浅近易行,惟人情土俗,今昔不同,且有专为袁氏言者。元坦不揣冒昧,复取桂林定本,繁冗者删之,简略者增之,理不足、辞不达者易之,务期合于人情,宜于土俗,不特为一家言,凡有家者,皆可取法。分上下两卷,名曰“家规”。后附《千乘义田记》,则欲使我后人恪遵家规,以保守此田。闻宗族乡党庶几有其举之,莫敢废也,此余之隐愿也。昔王士晋著《宗规》、王孟箕著《宗约会规》,化及闾里。元坦妄希曩哲,只因迂拘尟识,纂辑多疏。惟冀见者谅我,并有以教我云。 道光庚寅七月,畬香倪元坦谨识 卷上华亭倪元坦醒吾辑,受业甥范台嘿农校骨肉失欢,有出于一时而至终不可解者。由失欢之后,子弟不肯认差,是傲也;即或不差,既为子弟,亦当降心下气,请罪于父兄,待父兄怒气消融,然后婉言以进。或其事甚微,即不必再说。须知人肯认差,一直去,即是圣贤;不肯认差,一直去,即是禽兽。自古圣贤,一言以蔽之,曰责已不责人。今人在父兄前尚不肯认差,不肯改过,及与众聚处,满口说人差,责人过,难矣哉! 父子兄弟有不和者,父子或因责善,兄弟或因争财,更有不因责善争财而不和者。盖人之性,或宽缓,或褊急,或刚强,或柔懦,其性情不同,则其言行必不能同。故当临事之际,一以为是,一以为非,争论不已,不和之情,从此日深,甚至有终身失欢者。若父兄不责子弟之同于己,子弟不求父兄惟己之听,各顺其性情,则彼此相得。《记》曰: 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惟处事不循天理,不合人情,必须再三力劝。劝之而不从,当以德慧术智,委曲转移,不可为径直之辞,忿恨之态,此不惟无益,而且有损者也。 自古人伦不齐,或父子不能皆贤,或兄弟不能皆贤,或夫放荡,或妻暴悍,虽圣贤亦无如之何。惟顺理以化之,积诚以感之,于此可以验我学问。如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而已矣。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若忿恨激烈,以气相争,则气不相下。先儒云: 气质未化,不能修身,而欲齐家,如儿童相斗,瞎闹一场。 不孝所以习成者,一因好货财。财入我手,便为我有,财足则忘亲,财乏则怨亲,亲不能自养,以子之财养亲则薄亲。殊不知身谁之身?财谁之财?我不带一财来,而襁哺无缺,以至今日,谁为之乎?一因私妻子。货财以畜妻子,笑言以娱妻子,情欲宴私,遂失父母之养。胡不念子为我子,我为谁子,亲有子而我不顾亲,则我何赖有子耶?亲,我之本也,不培本而欲枝叶之茂,其可得耶?智者当有以自省。 子于父母以天合者也,妇于舅姑以人合者也。从未有子不孝父母而媳妇独能孝舅姑者。故妇之失,皆子致之也。 前后嫡庶之间,父母或有偏向,为子者直须渣滓消融,不存一毫火性,下气怡色,期于必得欢心而后已。然亦不可用意太重,太重则物不转。惟自化其心,徐以格亲之心而已。 人到晚年,转与儿童相似。喜得钱财微利,喜受饮食小惠,喜与幼辈玩狎,为子弟者能知此而顺适之,则尽其欢矣。 父母见诸子中有*贫者,往往常加矜恤,饮食、衣服之类,或有所私。子有所献,则转以与之。此乃父母均平之心,而或以偏爱为怨。此殆未之思也。若使我贫,父母必移此心以待我矣。 父母爱怜少子,大抵皆然。盖人当稚幼,举动言笑,无非天性。及其长也,天性渐漓,往往不受教训,为父母所恶。当长子可恶之时,正幼子可爱之日。父母移其爱长子之心,以爱幼子。及幼子既长,更无有移其爱者,父母遂终爱之。为子者,当各尽其道,长者无失亲心,幼者克供子职。而父母亦须自省,不可任意偏向。不然,爱之适以害之矣。 家庭不睦,其端甚微,或因所与稍吝,或因所取不公,或因各执其意见,总而言之,无非不肯吃亏而已。故而启猜嫌,遂酿争端。古人有学吃亏一法,凡辞受取与语言辩论,能吃亏些,自觉随处受用。须知吃亏处即是便宜处。 兄弟子侄同居,长者或恃长凌幼,专用其财,簿书出入,不令幼者知,此一时自便,日后必启争端。若长者总挈大纲,幼者分任细务,长必幼谋,幼必长听,各尽公心,自然无争。更或幼者渐入匪类,盗长者之财,以为不肖之资,此必长者有失德处。货悖而入,亦悖而出。长者能悔过迁善,反求诸己,幼者或可回头。或加以拷掠,或置之死地,将来不但破家,必至绝嗣。 兄弟无子,理应承嗣者,不论家计有无,固义不容辞。若非应嗣而争夺,殊不思人能争其所无,天必夺其所有。试观争产夺嗣之家,有不败坏者乎?有子孙久享其利者乎?瞎费心机,到底一场空,何不及早醒悟。 人有数子,无一不爱,而于兄弟或视若仇雠,其子遂不礼于伯叔。殊不知己之兄弟,即父之储子;己之诸子,即诸子之兄弟,我与兄弟不和睦,则我之诸子岂能和睦;我之子不礼于伯叔,则孝于父亦其渐也。故欲诸子和睦,须以我之处兄弟者先之。欲子之孝于己,须以其善事伯叔者先之。 子弟及仆婢等,好传述背后议论,*易开争忿之端。凡人作事,岂能尽合他人之意。背后议论所不免,若经传述,或又从而增易之,甚至播弄是非,报复仇怨,听者信之,酿成种种乖谬。惟有言不听,则风波自息。 同居之人,时相往来,须扬声曳履,使人知之。虑其论我之短,则见面后,彼此难堪,更有女子、小人好伺人之语言者。故不可谓左右无人,而辄肆讥评。《小雅》云:“君子无易由言,耳属于垣。” 古今以妇人酿成亲戚邻里之衅者,不可胜计。总以妇人之性,自是非人。其辞或婉转,或激切,巧言如簧,*易动听。妇人与人争论,只有怨人责人,曾有说自己不是者乎?曾有能向人谢过者乎?偏执狠愎,其过终不自觉也。顾亭林《日知录》云: 张公艺九世同居,高宗问之,书“忍”字百余以进,其意美矣而未尽善也。居家御众,当令纪纲法度,截然有章,乃可行之永久。若使妇姑勃溪,奴仆放纵,而为家长者仅含忍隐默而已,此不可一朝居,而况九世乎?善乎!浦江郑氏对太祖之言曰:“臣同居,无他,惟不听妇人言耳。”此格论也。《日知录》所云,洵得之矣。 人家不和,每因妇女谗言,激怒其夫,盖妇女性情执拗,于舅姑、伯叔、妯娌,其分虽亲,无关天性,故易于结怨。非丈夫有定识,鲜不为其所蔽。于是有兄弟子侄,隔屋连墙,至死不相往来者;有无子,不肯以犹子为后者;有多子,不以嗣兄弟之无子者;有不恤兄弟之苦,养亲必欲分其力,甘弃亲而不顾者;有不恤兄弟之贫,葬亲必欲均其费,忍停柩而不葬者。然余每见有识之人,知妇女不可教诲,而外与兄弟相爱,救其所急,周其所乏,勿令妇女知之。更有进者,能向妇女婉言化导,使舅姑、伯叔、妯娌,渐觉和睦,遂以得父母兄弟之欢心,和气致祥,家道必有可观。所谓自求多福也。 子弟读书之暇,当洒扫应对,以习勤劳。妇女纺织,各随其力,惟炊爨不可委之他人。即有仆婢可供使唤,主母不入厨房,恐多作弊,且不免有意外之虞。每日黎明即起,扫地、焚香,整顿几席,虚室生白,则心地自清。大凡子弟晏起者,读书必荒;妇女晏起者,家业必败。谚云:“寅卯辰,好光阴,抵一日,值千金。” 子弟读《孝经》、“四书”既毕,接读经传,凡“五经”、《周礼》《仪礼》《左传》《尔雅》全读,《公羊》《穀梁》《国语》《国策》《史记》《汉书》《昭明文选》《唐宋八家》选读。每日午后,听讲经书及《纲鉴》,并取古人嘉言懿行讲贯诵习,以发其善心,开其识见。十六岁习制艺,十八岁应童子试。入泮不必欲速。过二十四岁成婚。古人三十有室,是有深意。成婚太早,血气未充,易致痨瘵之疾。为父母者,不可不知。 子弟少不戒色,贪恋片刻欢娱,岂知斫丧本原,肝肾亏而水不制火,猝发痨瘵,往往不可救药。当离亲长逝,抛妻弃子之时,悔何及矣。不如及早戒之。孟子曰: 守孰为大?守身为大。 子弟方有知识,未曾婚娶,此数年间,父母宜时刻防闲,恐其情窦一开,溃决难遏,不特有关品行,且性命可危。从师须择端严方正之人,凡语言意气,子弟之观听存焉不绝。风流艳丽,性情即引而荡矣。窗友本求相长,然为陷害亦甚深,尝有严师所不及察者。又或狡童引诱,以致秽亵难言,皆当防微杜渐。 训子弟先令习寡言。盖言多则气浮心放,不特举动错误,且读书易忘。蔡虚斋曰:“有道德者,必不多言;有信义者,必不多言;有才谋者,必不多言。惟细人、狂人、佞人乃多言耳。”未有多言而不妄者也。寡言自童子始。 子弟少年不可以世事妨读书,但令以读书通世事。切勿顺其所欲,须以训谦恭。鲜衣美食当为之禁,淫朋匪友勿与之交。读书有暇,学习静坐以摄其心,以养其气。不但学业易进,且自有一种文雅可观。若恣肆失学,行同市井,列之文墨之地,面目可憎,即自己亦觉置身无地矣。 亲戚邻里中有狡狯子弟,能行其权术,巧为计算,为家长者倚之为心腹,殊不知将来诱子弟为非者,即此辈也。大抵为家长者,能驾驭此辈,偶得其力。至于子弟,鲜不为所播弄,以致破家丧身。不如延端谨刚正之人,与之聚处,虽言语多拂人意,苟能虚心听受,得益无穷。所谓快意之言常有损,拂意之言常有益,美疢不如恶石,宜细思之。 老成之言,似乎迂阔,殊不知阅历已深,见识自远。后生虽倜傥过人,而见识终不及老成,往往自用自专,辄以老成为迂阔,得小便宜,失大便宜;用小聪明,生大周折。及年齿渐长,应事日紧,方悟老成之言,真药石也,然已在险阻备尝之后矣。 衣食不必华美,饮食不必肥甘,“俭朴”二字是儒者本色,不特省费,且可绝非分之求。如子弟略近奢侈,即须训诫。高忠宪公训其子曰: 受些穷光景,每事节省尽过。得凡临事着一“苟”字便坏,自身享用着一“苟”字便安。吾一生得此力。 饮食所需,切勿轻用鱼肉,若每膳必腥,一见蔬菜,不能下咽。此恶习也。须以蔬食菜羹,习惯自然,觉得淡泊中自有真味,不同鱼肉腥膻。孔颜饮水,乐在其中;箪瓢陋巷,不改其乐。我何人斯,而敢贪口腹乎?惟遇祭祀宾客,然后烹庖,亦不宜宰生物。东坡日用三十余钱,自甘淡泊。郭文麓为郡侯,尝自言曰: 吾蔬食则喜,肉食则不喜。布裀则寝乃安, ???趫裀则寝不安。子弟当以此为法。 子弟或因质钝,不能读书,或因家贫,不能就傅。即令农工商贾,各执其业,或管自己家务,或代人管店务,及收租收息等事。若终日安闲,不特仰事俯育,无所取资,且恐交友不端,行同败类严惩。又云: 子弟如不能读书,必要寻一件事叫他去做,不但借以治生,且拘束了身心,演习了世务,谙练了人情,长进了学识,这便是大利益。 子弟童稚之年,父母师长,严者异日多贤,宽者多不肖。盖严则督责笞挞之下,有以柔服其血气,收束其身心,诸凡举动,知所顾忌,而不敢肆。宽则姑息放纵,过恶从此生矣。《易》曰:“家人有严君。”又曰:“家人嗃嗃,悔厉吉。” 子弟差失,即细微处亦不可忽略,如几案必正,书籍器用必整,坐立必端,出入必告之类,必须随时指摘。今之为父兄者,往往以为年幼无知,细微差失不必训诫。及期年长,怙恶不悛,虽父师教训,置若罔闻,由少时未尝督责故也。谚云:“十岁定终身。”此言深有味。 善教子者,必使之从严师,亲益友,有善则奖之,以鼓其志;有不善则惩之,以闲其心。顾子之教,虽父成之,而母教尤重。子有过行,往往父未及知,而母先知之,知之而必戒之,必训之,过端泯矣。乃母以爱子之故,既不忍责治,又代为隐讳,父严于外而母宽于内,父督于暂而母纵于常,欲子之成,其可得乎?人必刑于其妻,而后可以教子。故《易》曰:“家人利女贞。”

作者简介

叶舟,复旦大学历史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是江南社会文化史、家族史。近年来在《史林》《社会科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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