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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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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010239309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小16开B
  • 页数:282
  • 出版时间:2022-06-01
  • 条形码:9787010239309 ; 978-7-01-023930-9

内容简介

行政合同是秩序行政向给付行政嬗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柔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而且已经成为政府行使其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本书以行政合同兼具行政的强制性与民事的合意性为立足点,结合公私合作治理的趋势,从行民合同分离的法律基础与现实意义入手,对构建统一行政合同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与立法路径选择、行政合同范围定位、行政合同缔结制度、行政合同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合同变更解除制度以及行政合同争议解决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释。

目录

序 王万华 自序 **章 行民合同分离的法律基础与现实意义 **节 行政合同的概念表述与内涵 一、域外行政合同的概念表述与内涵 二、学界关于行政合同的名称使用及其内涵界定 三、立法中的行政合同概念及其内涵界定 四、本书对行政合同概念与内涵的界定 第二节 新《行政诉讼法》背景下行政合同性质之争 一、新《行政诉讼法》出台后理论界对行政合同的反驳与质疑 二、行政合同合理性之证成 第三节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一、合同的主体不同 二、合同的目的不同 三、合同所涉法律关系不同 四、合同所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 五、合同缔结自由的程度不同 六、合同缔结的形式不同 七、合同内容的调整规定不同 八、合同的救济途径不同 第二章 构建统一行政合同制度的必要性与立法路径选择 **节 行政合同制度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合同制度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行政合同立法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构建统一行政合同制度的必要性 一、行政合同案件数量激增提出的立法需求 二、行政合同在实践中广泛应用带来的立法需求 三、PPP的大力推进所产生的立法需求 四、立法分散且存在缺陷无法适应新的立法需求 第三节 建构统一行政合同制度的立法路径 一、域外行政合同制度的立法形式 二、制定“行政合同法”利弊分析 三、我国宜在“行政程序法”中设专章规定行政合同 第三章 公私合作治理背景下的行政合同范围定位 **节 我国行政合同的种类 一、我国地方立法关于行政合同类型的规定 二、我国司法实务中关于行政合同类型的认定 三、我国行政合同类型的确立 第二节 行政合同的容许性 一、契约自由与依法行政的调和 二、域外关于行政合同容许性的规定 第三节 我国行政合同范围的确定 一、我国行政合同的范围及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行政合同范围的确定应当符合公私合作治理的发展趋势 三、我国宜由法定容许转向法定除外与性质除外 第四章 公共利益保障与行政合同缔结制度 **节 公共利益保障:行政合同缔结制度的基础 一、公共利益的内涵 二、公共利益在行政合同缔结制度中的地位 第二节 缔结行政合同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同缔结原则的功能 二、行政合同缔结原则与民事合同缔结原则、行政行为应遵循原则之间的关系 三、行政合同缔结原则的内容 第三节 行政合同缔结程序 一、相对人的选择制度 二、行政合同缔结要式制度 三、说明理由制度 四、回避和不单方接触制度 五、参与保留制度 六、排除竞争制度 第五章 公开原则与行政合同信息公开制度 **节 制度价值探究:确立行政合同信息公开制度之正当理念 一、行政合同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 二、构建行政合同信息公开制度的现实意义 第二节 行政合同信息公开制度现状 一、行政合同信息公开主体的立法现状 二、行政合同信息公开范围的立法现状 三、行政合同信息公开方式及时限的立法现状 第三节 我国行政合同信息公开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行政合同信息公开的困境 二、我国行政合同信息公开困境产生的原因分析 第四节 我国行政合同信息公开的制度构建 一、行政合同信息公开的原则 二、构建多元化的行政合同信息公开主体 三、进一步明确行政合同信息公开的范围 四、建立灵活的公开时效制度 五、健全行政合同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六章 法之安定性原则与行政合同变更解除制度 **节 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行政合同 一、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合同权 二、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合同权的法律基础 三、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行使条件 四、相对人一方的权利保障 第二节 基于情势变更而变更解除行政合同 一、情势变更原则在法安定性中之角色定位 二、行政合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正当性及原因分析 三、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区别 四、法律文本中的行政合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五、行政合同中的情势变更原则构成要件 六、情势变更的具体情形 第三节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行政合同:PPP项目中的再谈判机制 一、PPP项目再谈判发生的必然性 二、PPP项目再谈判的结果分析 三、PPP项目再谈判的关键影响因素及完善 第七章 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目标下的行政合同争议解决制度 **节 修法前行政合同争议解决机制 一、修法前法律层面关于行政合同争议解决机制的规定 二、修法前政策规章层面关于行政合同争议解决机制的规定 三、修法前地方行政合同立法关于行政合同争议解决机制的规定 第二节 修法后行政合同争议可仲裁性分析 一、新《行政诉讼法》仅排除了民事诉讼救济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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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冯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师从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王万华教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现为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受聘大连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曾在《行政法学研究》、《行政与法》等期刊发表中英文文章20余篇,如An analysis of restrictive mechanisms on director behavior regarding corporate philanthropy in China,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and Management,2016,May.《论行政协议的容许性范围》,《行政法学研究》2020年第1期。主持参与北京市、辽宁省、大连市课题数十项,主编教材多部,如参与2016年工信部课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例选编》,主持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公私合作治理背景下行政协议法律制度构建研究》,主持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项目《政府数据开放中个人数据保护的公法思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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