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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100018685
  • 装帧:6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128
  • 出版时间:1996-06-01
  • 条形码:9787100018685 ; 978-7-100-01868-5

内容简介

  《自由主义(汉译名著本)》作者认为,自由主义是这样一种信念:社会能够安全地建立在个性的这种自我指导之上,才能建立起一个真正的社会。自由是社会的必需,自由只是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自由与平等紧密结合,社会是仲裁人,其任务是主持公道,防止滥用高压力量。国家的职责是:为头脑和个性创造据以发展的条件,使公民能依靠自身努力获得所需的一切。  《自由主义(汉译名著本)》主要包括了在自由主义以前、自由主义诸要素、理论的发展等九章内容。

目录

**章 在自由主义以前
第二章 自由主义诸要素
1.公民自由
2.财政自由
3.人身自由
4.社会自由
5.经济自由
6.家庭自由
7.地方自由、种族自由和民族自由
8.国际自由
9.政治自由和人民主权

第三章 理论的发展
第四章 自由放任主义
第五章 格莱斯顿和密尔
第六章 自由主义的核心
第七章 国家和个人
第八章 经济自由主义
第九章 自由主义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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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另一方面,这个简单的联合有极其严重的局限性,*终导致城邦制崩溃。联合生活的责任特权不是奠基于人类个性的权利,而是奠基于公民身份的权利,而公民身份从来不跟着社会一同扩展。居民中包括奴隶或农奴,在许多城邦中有大批原初被征服的人的后代,他们本身是自由的,但被排斥在统治圈子之外。尽管社会状况相当单纯,城邦却经常被派系纠纷分裂——一部分也许是老的氏族组织遗留下来的影响,一部分也许是财富的增长和新的阶级划分的结果。派系的弊病因城邦处理各城邦间关系问题失当而变本加厉。希腊城邦坚持其自治权,虽然本来可能解决问题的联邦原则*终被采用,但是在希腊历史上为时已晚,挽救不了城邦的命运。  罗马的建设性天才想出了一种不同的方法来应付日益扩大的关系中所包含的政治问题。罗马公民身份被扩大到包括整个意大利,后来又扩大到包括地中海流域的全部自由人。但是这种扩大对于城邦的自治甚至更为致命。意大利人无法在罗马广场或马斯平原集会以选举执政官和通过法律,公民身份扩大得愈广泛,对政治目的也愈无价值。事实上,罗马的历史可以当作一个绝好的例证,它说明,要建立一个大帝国,只能以依靠军事力量的个人独裁为基础,并以有效的官僚机器来维持和平与秩序,除此以外,要在任何其他基础上建立这个帝国,是何等的困难。在这个巨大的机构中,军队是权力的中心,或者不如说,每支驻扎在某个遥远边境基地上的军队都是一个潜在的权力中心。一个早已公开的“帝国的秘密”是:罗马以外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立一个皇帝,虽然当皇帝的人始终有点神圣,法学家也念念不忘皇帝体现人民意志这一理论,事实却是:皇帝是一支强大的军队选中的,由战神批准,只要能够镇压任何敌对的觊觎王位者,就能保持权力。帝国在持续的战争中迅速解体,这倒并不是因为边境内外都存在着野蛮暴虐。为了恢复秩序,中央和地方权力之间的妥协是必不可少的,封建主就成了一地之君,效忠于一位远方的君主,忠诚程度视情况而定。在这同时,由于秩序普遍混乱,西欧大部分人民失去了自由,一来是由于征服,一来是由于在乱世必须找到一个保护者。中世纪的社会结构于是就采取了我们称之为封建制度的等级形式。在这个彻底应用权力原则的过程中,每个人在理论上都有他的主人。农奴听命于地主,地主听命于大庄园主,大庄园主听命于国王,国王听命于皇帝,皇帝由教皇加冕,教皇听命于圣彼得。从宇宙的统治者到*卑微的农奴,门第的链子算是完成了。①但是在这个体系里,工商业的兴起提出了新的自由中心。人们在城市里重新学习有关联合起来进行共同防御和管理共同利益的课程,这些城市从贵族或国王那里获得了权利特许状,在欧洲大陆甚至成功地建立了完全的独立。英国从1066年被威廉征服起,中央权力*为强大,但即便在英国,城市也由于许多原因变成了自治的共同体。城邦又重新诞生,随之而来的是活动激增,文学艺术复兴,古代学问重新发现,哲学和科学再生。  中世纪的城邦比古代的城邦优越,主要在于奴隶制在其生存中不是一个重要因素。相反,通过欢迎逃亡农奴,为其自由辩护,大大促成了较温和的奴役制的灭亡。但是,和古代的城邦一样,它被内部派系斗争严重地、永久性地削弱,而且和古代城邦一样,其成员的特权不是奠基于人类个性的权利,而是以公民的责任为基础。城市的自由只限于“特许权”,亦即通过特许状获得的公司权利以及从国王或封建主那里争取到的权利,其中包括行会和同业公会的权利,这些权利只有作为这些集体成员的人们才能享受。但是城邦的真正弱点依然是它的孤立。它仅仅是一代又一代变得愈益强大的封建社会边界上(实际上是在边界内)一个相对自由的小岛。随着交通的发达和生活艺术的提高,中央权力(尤其在法国和英国)开始超过封建主。封建主的反抗和骚乱被镇压下去,到15世纪末,庞大的、统一的国家(现代国家的基础)已开始存在。它们的出现意味着社会秩序的扩大,在某些方面更意味着社会秩序的改进。在早期阶段,它赞成公民自治,镇压地方无政府主义和封建特权。但是中央集权的发展*终是和公民独立的精神不相容的,有害于国王及封建主之间早期的斗争为全体人民获得的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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