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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100209175
  • 装帧:70g纯质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533
  • 出版时间:2022-07-01
  • 条形码:9787100209175 ; 978-7-100-20917-5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史学研究及爱好者府兵制是西魏、北周至隋、唐的主要兵制,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密切相关,日本学者甚至称隋唐中国为“府兵制国家”。 谷霁光先生汇集以往研究成果撰成的《府兵制度考释》,将府兵制纳入中古中国的政治社会脉络中进行讨论,是府兵制研究的集大成者。 本书初版于1962年,此次再版增添《补魏书兵志》《唐折冲府考校补》,以及五篇专论府兵制的论文,以全面反映作者在府兵制研究方面的成果。

内容简介

谷霁光先生的代表作《府兵制度考释》,是其以三十年的功夫研究北朝隋唐府兵制的重要成果,全面系统论述了府兵制的由来、演变、发展及其衰落的历史。如其对府兵制的渊源问题、初期府兵的军备给养问题的看法,补充了陈寅恪先生的相关论述。另外,书中对府兵制还提出了一些新视角,如军府前冠以地名,虽很细小,却能从中窥见到,那原来是防守要冲的驻屯军队,后来逐渐变成了常备军,又进而成为常设的军事学校。本书可以说是府兵制研究的集大成者。

目录

府兵制度考释
引言
**章 府兵名称的由来及其演变
第二章 西魏、北周时期府兵制度的形成
第三章 府兵制与魏晋以来封建兵制及鲜卑拓跋兵制的渊源关系
第四章 隋卫府制度的确立和军户的废止
第五章 唐初府兵制的恢复及其全盛
第六章 府兵制与均田制及封建国家职能的关系
第七章 府兵制的破坏
附论一 东魏、北齐建置府兵问题商榷
附论二 唐河北道折冲府的设置及其变化
附论三 城民与世兵
附论四 “良家子”与私装从军
府兵纪事年表
付印附记

相关研究补编
补魏书兵志
唐折冲府考校补
西魏北周和隋唐间的府兵
再论西魏北周和隋唐的府兵
三论西魏北周和隋唐间的府兵
——府兵的阶级成分问题商榷
四论西魏北周和隋唐的府兵
——府兵初期资粮与军备问题再探讨
五论西魏北周和隋唐的府兵
——府兵制的确立与兵户部曲的趋于消失
谷霁光先生学术年表
读《府兵制度考释》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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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1)常备兵均纳入六柱国统辖系统之内,层层控制,直属皇朝,大有助于改变原来的私人隶属关系。由柱国大将军到基层的都督,由皇朝任命,亦可以随时更换,军将与士伍之间的宗亲乡里关系,便不似以前那么固定了。从此军将兼领别人部曲,或者子孙继领父祖的部曲,都要中旨特许,不全由自己决定。而且柱国大将军、大将军、开府将军、仪同将军之类,如不加实职如“治某军总管军事”或“某军总管军事”,或奉命出征出戍,只能视同勋号,并无实权,皇朝逐步握有统帅和指挥权力,使割据势力,不易滋生。  (2)遴选当州首望,统领乡兵。西魏大统十四年任命的一批乡帅,《周书·苏绰传附弟椿传》说是“置当州乡帅,自非乡望允当众心,不得预焉”。除苏椿外,其他如郭彦、柳敏、韦瑱辈,都是以望族领本乡兵,他们都在皇朝有官职,有似皇朝官吏派赴地方任职,使乡兵皇朝化,这又是一个重大措施。  (3)逐步让军队安土定居。在城有军坊,而且新筑许多城以处军人,在乡有乡团。定居则家累可以有其生业,可免昔时部曲“逐食流离”之苦。原来职业兵的家庭,生活上可以引起一些变化,逐步不全是“寄命衣食”了。当时战争仍然不少,安土定居,自然又会受到极大的阻障,只是总的趋向,在于定居。  (4)逐步制订兵役的番期。担任皇朝禁卫时,一般为每年一月役,“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如果出征出戍会打乱番期,亦可以二三年合并计算。安土定居,番役易于执行,原来的终身兵、职业兵性质,事实上已有若干程度的改变。番休番役之法在私兵世兵和战争流徙之中,那是不容易实现的。  (5)扩军以改变军队成员的组成成分。西魏北周,开始是“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继之乃为“籍六户中等以上家有三丁者选材力一人,免其身租庸调”。再其次是各种各式的召募,有的可以“给复三年”,有的“除其县籍”,以至说是“是后夏人半为兵矣”,新的兵员不断增加,大批兵员的补充、扩大,原来军队的组成成分,多少要受影响。新募新籍的兵都来自编户齐民,即使身份上有豪右与贫下户之不同,本身并不同于部曲。虽然这些人被除其县籍,列入军户,有似汉末的“士家”,可以称之为“国家部曲”。但这种“国家部曲”性质的军队,已不同于私人部曲,军队组成成分,已具有极为重要的变化。  (6)皇朝对军人“免其身租庸调”,或者“除其县籍”,对皇朝“无他课役”,此与私兵部曲的“不供课役”不同,私兵部曲一般都是由军将“私相置名”,依附于军将个人,对国家不供赋役。府兵初期,已是兵士直接依附于封建皇朝,以兵役代替了其他赋役,二者有其重要的区别。  所有这些措施中,*带关键性的两件:**是西魏大统十六年“籍民之有材力者为府兵”,第二是隋开皇十年下令“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籍民为兵,走向封建义务兵役制,消除了宗族、乡里色彩,也不复是职业兵、终身兵、世代兵,更不会是私兵。取消军户、兵户,还复编户齐民身份,社会地位提高了,封建兵制,至此也大为改观。  建置府兵诸措施所以取得成效,主要是依存于整个客观形势的发展。其时民族大动荡大分化,已趋于融合,阶级阶层的变化如奴婢放良、镇户府户的免为平民等等,其趋向亦由来已久。北魏以来,实行均田制,北周也颁布过均田法,社会上存在着均田的“当年权格”,仍在产生积极的效果。其时北周境内,开始整饬吏治,发展生产,地方上豪富强宗的势力有所削弱,赋役亦开始以贫富为差,都给府兵建置以有力的配合。如此等等,客观形势是有利于统一,有利于削弱宗族、乡里势力的。更重要的是,汉末黄巾大起义之后,封建阶级内部分崩离析,一时社会上沉滓泛起,组织宗族乡里以镇压农民的反抗,又从中各谋私利,相互掠夺,相互火并,导致四百年的战乱不休并引起民族大动荡大流徙。再经过北镇起义和其他大乘起义等,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相结合的诸般斗争,在新情况下又给与汉族地主和少数民族地主以严重打击,整个封建阶级陷于极端混乱中,他们又复组织起封建性的核心力量——宗族乡里,全力以赴,同时又复各谋私利,争夺不休。其中一部分稍有远见的人物,被迫地有所醒觉,乱极思治,也想从战乱不休中解脱出来,有如北周的于谨、赵贵、贺拔胜、独孤信等,可以称之为“混乱中封建秩序的代表者”,励精图治的宇文政权与这些人物结合在一起,局面逐步稳定,隋的统一基础,也就逐步确定下来。府兵制在这种总的趋向下,得以形成和确立,乃亦事势之所必然。有关这类问题,这里不予评论,只略为提示一下,借以引起我们的重视而已。  ……

作者简介

谷霁光(1907—1993),湖南湘潭人,1929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物理系,次年转入历史系。1933年毕业后留校任教。之后任教于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学院、江西大学等院校。长期从事于中国古代兵制史、经济史的研究和教学。著有《府兵制度考释》《中国古代经济史论文集》《史林漫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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