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素文集 第8卷:西方哲学史及其从古代到现代的政治、社会情况的联系(下卷)

包邮罗素文集 第8卷:西方哲学史及其从古代到现代的政治、社会情况的联系(下卷)

¥83.2 (4.2折) ?
00:00:00
1星价 ¥118.8
2星价¥118.8 定价¥198.0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100091299
  • 装帧:60g纯质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566
  • 出版时间:2012-09-01
  • 条形码:9787100091299 ; 978-7-100-09129-9

内容简介

本书是作者根据其在美国讲学时的讲稿整理而成的一部著作,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文字优美,生动有趣,深受广大读者欢迎。本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讲述古代哲学和天主教哲学,下卷讲述近代哲学。2012年是罗素诞辰一百四十周年,为纪念这位伟大的思想大家和学界巨匠,商务印书馆隆重推出15卷本《罗素文集》。此文集收录了40余年来商务印书馆所出版的罗素著作,主要包括其哲学、政治学、宗教等方面的专著,其中学术著作12部,演讲集和自传各1部。这套文集是目前国内规模优选、学术性不错的一部罗素著作集。商务印书馆的译著素以译文质量优良为学界称道。此套《罗素文集》不仅是展现了20世纪人类思想的精华,同时也是商务印书馆众多译者和编辑多年辛勤劳作的成果。

目录

卷三 近代哲学

**篇 从文艺复兴到休谟
**章 总说
第二章 意大利文艺复兴
第三章 马基雅弗利
第四章 埃拉斯摩和莫尔
第五章 宗教改革运动和反宗教改革运动
第六章 科学的兴盛
第七章 弗兰西斯·培根
第八章 霍布士的利维坦
第九章 笛卡尔
第十章 斯宾诺莎
第十一章 莱布尼兹
第十二章 哲学上的自由主义
第十三章 洛克的认识论
第十四章 洛克的政治哲学
第十五章 洛克的影响
第十六章 贝克莱
第十七章 休谟

第二篇 从卢梭到现代
第十八章 浪漫主义运动
第十九章 卢梭
第二十章 康德
第二十一章 十九世纪思潮
第二十二章 黑格尔
第二十三章 拜伦
第二十四章 叔本华
第二十五章 尼采
第二十六章 功利主义者
第二十七章 卡尔·马克思
第二十八章 柏格森
第二十九章 威廉·詹姆士
第三十章 约翰·杜威
第三十一章 逻辑分析哲学

索引
展开全部

节选

  《罗素文集 第8卷:西方哲学史 下卷》:  如此结合起来的群众称作国家。这个“利维坦”是一个凡间的神。  霍布士欢喜君主制,不过他的全部抽象议论同样也适用于一切这样的政体:其中存在着一个无上权力,不受其它团体的法权的限制。单只议会,他倒能够容忍,但是他不能容忍国王和议会分领统治权的制度。这和洛克及孟德斯鸠的意见恰相反。霍布士说,英国内战之所以发生,正是因为权力分配到国王、上院和下院的缘故。  这个*高权力,或是一个人或是一个议会,称作主权者。在霍布士的体制中,主权者的权力没有限度。他对一切意见的表达有检查权。据假想,主权者主要关心的是维持国内和平;所以他不运用检查权压抑真理,因为与和平抵触的论调绝不会正确(好个异常实用主义的见解!)。财产法应当完全随主权者的心意;因为在自然状态下不存在财产,所以财产是政府创造的,政府可以随意左右这种创造。  固然也承认主权者可能专制,但是哪怕*坏的专制政治总强似无政府状态。况且,在许多地方主权者的利害与臣民的利害本相同。臣民越富足,他越富足;臣民若守法,他就比较安全;等等。反叛是不该的,一则因为反叛通常要失败,再则因为倘若反叛成功,便留下恶例,教别人学反叛。他否认亚里士多德说的僭主政治与君主政治的区别;按霍布士的意见,所谓“僭主政治”,无非是讲这话的人恰巧厌恶的一种君主政治罢了。  书中举出君主当政比议会当政可取的种种理由。他承认当君主的私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冲突的时候,君主通常要顺从他的私利,但是议会也如此。君主可能有宠臣,但是议会的每个议员也难免有嬖人;因此在君主政治下,宠臣嬖人的总数多半还少些。君主能私下听取任何人进言;议会却只能听取议员们的意见,而且还是公开听取。议会中有某些议员偶然缺席,可以让别个党派获得多数,因而造成政策的改变。不仅如此,假若议会内部分裂,其结果可能就是内战。霍布士论断,因为所有这些理由,君主制*完善。  整个一部《利维坦》中,霍布士完全没考虑定期选举对议会为了议员的私人利益而牺牲公众利益的倾向可能起的钳制作用。事实上,好像他所想到的不是民主选举的议会,而是威尼斯大议会或英国上院一类的团体。他把民主政治按古代方式理解为必得一切公民直接参与立法和行政;至少说,这似乎是他的意见。  在霍布士的体制中,主权者起初一选定,人民便*后退了场。主权者的继承,如同罗马帝国在没有叛乱扰攘时的惯例,须由主权者决定。他承认,主权者通常要选择自己的一个子女,或者若没有子女,选择一个近亲,但是他认为任何法律也不该限制他选其他人。  书中有论臣民自由的一章,开头是这样一个精辟可佩的定义:对运动不存在外界障碍,是谓自由。按这个意义讲,自由与必然是一致的;例如,水在对它的运动没有障碍时,因而按定义也就是水在自由时,必然流下山岗。人可以自由做他意欲做的事,但是必然得做神意欲做的事。我们的一切意志作用全有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全是必然的。至于谈到臣民的自由,在法律不干涉的情况下,他们有自由;这绝不是对主权的限制,因为主权者假使决定要法律干涉,法律本可以干涉。除主权者自愿让出的权利外,臣民没有和主权者相对抗的权利。大卫使乌利亚被杀①,因为乌利亚是他的臣子,那时他没有侵害乌利亚;但是大卫侵害了神,因为他是神的臣子而不遵从神的律法。  据霍布士的意见,古代的著述家歌颂自由,结果促使人们赞同暴乱和骚动。他主张,这些著述家的意思正确解释起来,他们所歌颂的自由是主权者的自由,即免于外国统治的自由。国内对主权者的反抗,即便看来好像是极正当的,他也谴责。例如,他认为圣安布洛斯在帖撒罗尼迦屠杀后无权将狄奥多修斯皇帝开除教籍。他还激烈地指斥札卡理教皇不该为扶立丕平,帮他废了墨洛温朝末代国王。  不过他承认服从主权者的义务也有一个限度。自我保全权在他看来是绝对的权利,所以臣民有甚至对抗君主的自卫权。这话合逻辑,因为他把自我保全当成了组织政府的动机。根据这点,他认为(不过有一些限制)人在受政府召唤上战场时,有权拒不战斗。这是任何现代政府不容许的一种权利。他的利己主义的伦理观有一个奇妙结论,就是对主权者的反抗只在自卫的情况才算正当;为保护旁人而进行的反抗却总有罪。  ……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