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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的政治哲学分析(精)

国家治理的政治哲学分析(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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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1741554
  • 装帧:一般纯质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470
  • 出版时间:2022-07-01
  • 条形码:9787511741554 ; 978-7-5117-4155-4

本书特色

从政治哲学角度研究国家治理,可以说本书属于填补空白之作。 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康德、萨特、海德格尔再到马克思,作者理论梳理细致、论证严密科学,结合实例予以例证,从而带给人很多新的思想、观点和启发。

内容简介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需要思考属于中国表达的政道、治道与治术关系的理论,围绕这一问题层层展开阐释,提出了许多新的创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为批判视角,返归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取向,找到国家存在的理由,在问题为导向中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及其功能的变化,认清国家治理的鲜明主题是对所有制正义的维护,澄清西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双重性,跳出凭借其建构的政道来构陷当代中国的陷阱,探索表达公平、正义、平等的中国视野,真正理解中国国家能力建设的历史正道。

目录

导论:治国理政之正道 3

**章 政道与政治的根本关怀 15

**节 对以国家理性为依据的治理问题批判 15

第二节 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理由 26

第三节 治国理由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50

第四节 重新思考理性有限和自发秩序信条 58

第五节 开放社会认识中的无知现象 65

第六节 自由与责任 71

第二章 国家的本质和法权正义之间 77

导语 80

**节 国家概念的界限 80

第二节 理性国家观与法权正义批判 88

第三节 唯物史观中的法与正义 96

第四节 城市和人口思想 114

导语 124

第三章 国家治理对象与平等者共同体 124

**节 群众的政治性意义 126

第二节 性别和政治制度 146

第三节 智力平等原则与教育实践 168

主要参考文献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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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本书梗概 本书分为三章。全书将关注的焦点放在治国理政的哲学基础上。我们有理由认为,治国理政不能仅仅依靠警察或政府的技术程序。任何一种国家制度的核心都有一系列哲学假定,从中这一制度得到奠基。如同罗尔斯那样,我们把正义视为制度的首要善。然而,现代西方国家治理已经偏离了“公正的制度”基础。我们关于治国理政的方案需要放在马克思主义对公平正义、平等批判的语境下加以考虑,意味着在国家治理的哲学前提上以及对象、方式和内容等方面区别于西方国家治理的视野。 写作思路是从阐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治理理由开始,之后是分析作为国家治理基本底线正义怎样,*后是研究治国理政的对象是什么,即我国国家治理的落脚点为什么是人,而且是处于群体关系中的人这一逻辑展开。 **章的任务是聚焦于治国理政概念、政道等概念的义理分析。我们将从政道概念出发对治国理由进行详细探讨。“政道”“治国理由”这些概念是有很大歧义的。在本书中,我们所讨论的“政道理论”需要比较研究。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在西方和中国,国家治理的含义存在着一些本质的差异。因此,国家治理问题仍涉及一系列基础性的观察,需要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支撑(见**节)。实际上,对中国的政治文化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国家治理创新的基本规定,也就是说,是有而且生长于创新的基本规定(见第二节)。同时,在理念层面上,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的理性主义逐渐析分阶级斗争已成为现实与常态。关于国家理由的讨论,首先讲的依然是在国家民族范围之内行使治理。观点、概念、逻辑都应当是中国的(见第三节)。然而,由于自由主义的影响,尤其是哈耶克在中国的走红,以及他所谓的社会认识中的理性有限和“无知”现象的分析,国家与社会之间僵化的关系业已松动(见第四节)。自由主义的国家理论渐渐对传统社会主义国家模式和强势地位形成强烈冲击。这一观念假定,国家正变得越发“难以治理”(第五节)。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把个人自由同以整体人群为对象的政治自由相区分。然而,我们并不认为自由主义会对我国政治体制产生实质化的影响。但仍需注意的是,它关于自由与责任等理念对市场治理及政策都具有政治影响力(第六节)。 第二章我们将进一步探讨马克思国家理论批判。对我们而言,马克思对国家的传统模式和强势地位形成强烈批判。马克思揭露了一个只有功能没有精神或意义的国家观(工具主义或表现主义)的实质。国家,应当顺应新世纪之人类共同生活秩序与形塑,朝向马克思主义国家哲学思维全新类型的过渡(见**节)。其中*为突出的是,唯物史观可能解决什么问题,这是个首要问题。*简单的回答是,唯物史观试图推进一种社会主义政治和法律制度,证立与公有制为主体的法与正义观念。而以往唯物史观理论解释是如何证立的?人们完全没有提供这个证立。人们只是简单地要么说这是历史发展的结果,要么说这是从社会现实中抽象出某种规范。更准确地说,唯物史观与法和正义的问题,似乎很少被提及,而且也似乎早已解决。我们之所以试图“重新发现”唯物史观的法和正义论,使之成为一个能够为社会主义体制正当性辩护的法律概念,其中的动因是与对资本主义(个人主义)法律观的挑战有关。在法律的核心领域,亦即所谓私法里面,这种挑战再清楚不过。现在已经有了这样一种看法,即如果中国已经进入“市民社会”,那么这个社会就必须具有现实的法律,建立起以个人的法律为出发点的法律体系。这毋庸置疑地意味着那种个人化对社会化的牺牲(见第二节)。今天,我们讳莫如深地使用“资本主义”概念,人们宁愿用“市民社会”这样的说法,实际上是欲盖弥彰地论证着资本主义法律公式的政治哲学价值。人们忽视的是,“资本主义”为什么害怕自己被称为“资本主义”?本书大体上相信法律保障公民自由与独立,并于诸民族以及人类之间组织起一种秩序的合作关系,因而它似乎是普遍有效的。但是,这样的观念必须在全新的唯物史观语境中予以批判和诠证,即使是理论家与实务家也无法对付自由与社会正义冲突问题(见第三节)。此外,国家理性治理术在发展过程中把人口作为政治思想关注的中心,对人口的关注是对人的重视的体现(见第四节)。 第三章:我们知道,现代西方“治理”理性以人群为对象,以保护个人权利为逻辑出发点,发展至今国家治理效能愈益削弱。我们将以唯物史观的视角来探索对我国国家治理而言适当的哲学基础是什么?我们的回答是,平等。确切地说,应该是平等的“人与人的关系”的治理,其中,特别重要的关系有三重,即“干部群众关系”、“性别关系”、“师生关系”。以此观之,有效的政治意义上的基本治理机制应当植根于群众史观。一般而言,有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需要依赖平等、没有压迫的制度和团结合作而获取力量(见**节)。 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很重要的文献。恩格斯著作中关于“国家之前”和“国家之后”关系的讨论在本质上是治理合理性、治理样态的研究。有趣的是,没有哪部著作能够像《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样清晰地展示了唯物史观对于性别平等的基本观点。婚姻和家庭都是共同体。资本主义发展导致这类共同体溶解为各种纯粹的单子式个人主义关系。恩格斯对国家产生之前氏族社会治理体系的描摹,指明了奠基于血缘共同体之上的氏族社会的制度基础。在氏族社会,低水平的规范化制度却携带着自由平等的可能性和趋势。就像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一样,父母与子女的控制关系也被氏族共同体所拘束。在这个文本中,恩格斯探讨了感情基础上建立制度的可能性问题。随着生产力发展,氏族共同体异化为国家,血缘共同体异化为地域共同体,作为阶级统治的国家治理存在着内在矛盾。我们聚焦于其中*重要的一个矛盾,即感情与制度相对立。因此,在考虑共同体纽带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时,必然要以唯物史观来理解公共领域和治理的异化现象(见第二节)。 此外,我们可以用大型学校的模式来理解社会世界治理问题。从这个视角看,平等是一种真实的教育形态。西方的民主作为一种真实的国家形态,是以智力不平等来迷惑人的。它将那需要接受教育的人民看作“牧羊人”模式中的“羊群”。教育机构是社会与秩序的象征。各个政府俨然就是作为讲解人的教师,一套治理术运营所产生的结果是师生不平等的逻辑。但是,任何教学实践,都把知识、智力的不平等视为过错,这种过错需要在时代进步中加以克服。为了打破社会—政治不平等的循环,我们以师生的平等关系为切入口去澄明智力解放的“政治”原则,并从政治思想和哲学教学关系所典型体现出智力不平等的预设揭示社会机构所预设不平等的现实。正是在这个观点上,我们从“无知的教师”中抽绎出平等智力预设的实践证明。我们对新时代发出了彻底不同的声音:对实施社会主义的平等性原则须进行教育上的治理。(见第三节)。

作者简介

张文喜,男,1961年生,浙江东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杰出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出版专著《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历史总体观》、《历史唯物主义的政治哲学向度》、《所有权与正义:走向马克思政治哲学》、《颠覆形而上学:马克思和海德格尔之论》、《马克思论“大写的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史》(合著)、《自我的建构与解构》、《自我同一问题之现代哲学史嬗变》等12部,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70余篇。在《新华文摘》等转载1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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