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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与名誉权法律平衡研究-(以媒体变革为视角)

舆论监督与名誉权法律平衡研究-(以媒体变革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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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270070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60
  • 出版时间:2022-04-01
  • 条形码:9787522700700 ; 978-7-5227-0070-0

内容简介

本书着重从媒体发展变革的视角,研究舆论监督与名誉权保护的对立统一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舆论监督的理论发展与实践创新。在理论层面从三个视角切入:对舆论监督概念的重新辨析;网络公共领域理论可为网络舆论监督提供一定理论支撑;传统公众人物理论在网络条件下的适用性面临极大挑战,公共言论的两种特殊保护进路基于新的传播手段和传播模式开始融合。在实践层面,分别从民法、行政法和刑法三个部门法角度探析传统媒体时代向网络媒体时代转型过程中,舆论监督与名誉权保护在立法、执法、司法三个层面出现的法律失衡问题,并在系统梳理我国近年来相关案例的基础上,寻求构建网络条件下实现舆论监督与名誉权保护法律平衡的中国特色法律机制。

目录

绪论
**章 舆论监督的概念、渊源与权利属性
**节 舆论监督的历史渊源及其概念界定
一 舆论监督概念的演变
二 舆论监督概念的梳理
第二节 舆论监督的权利属性
一 从权利要素构成看舆论监督的权利属性
二 舆论监督的宪法权利属性
三 舆论监督权的宪法渊源
四 我国舆论监督宪法保障的独特性
第二章 舆论监督的理论基础:从新闻自由到网络公共领域
**节 传统舆论监督理论基础:新闻自由
一 新闻自由的概念
二 舆论监督视角下新闻自由的功能
三 新闻自由具有法律限度
四 解决新闻自由与名誉权冲突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 网络舆论监督理论借鉴:网络公共领域
一 传统公共领域理论的主要内容
二 有关网络公共领域的学界观点
三 网络公共领域理论对我国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第三章 舆论监督视角下的名誉权
**节 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范围
一 国家机关的范围
二 国家公职人员的范围
第二节 国家机关不应享有民法上的名誉权
一 我国对国家机关名誉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其特点
二 一些国家对国家机关名誉法律保护的特点及其界限
三 运用综合法律手段维护国家机关的“名誉”与权威
第三节 公职人员名誉权的特殊性
一 公职人员名誉权的双重内涵
二 公职人员名誉权保护的观念演变
第四章 网络媒体条件下公众人物理论的转型:从身份到公共利益
**节 传统公众人物理论的司法适用及困境
一 公众人物理论的起源及其主要内容
二 公众人物理论在不同国家的发展
三 围绕公众人物理论和真实恶意原则的学术争论
第二节 网络条件下公共言论特殊保护路径的融合
一 传统公众人物理论在网络媒体条件下的省思
二 美国对公众人物理论的反思
三 英国2013年诽谤法改革确立公共言论的公共利益抗辩
四 大陆法系国家对涉公共利益言论的法律调整
第五章 舆论监督与名誉权法律冲突的民法调整
**节 传统媒体时代名誉权法律冲突的民法调整
一 民事诽谤的一般法律规则
二 新闻自由与名誉权法律冲突的特殊性
三 “第三人效力”理论与新闻自由和名誉权法律冲突
四 “国家行为”理论与新闻自由和名誉权法律冲突
第二节 媒体变革带来的新问题新挑哉
一 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舆论监督的区别和联系
二 网络舆论监督视角下名誉权法律冲突的特点
第三节 网络时代民法调整的变革之需
一 名誉权民事立法在网络条件下适应性不足
二 网络时代公众人物理论解决舆论监督与名誉权法律冲突的错位
三 公众人物理论在我国适用出现异化的原因
第四节 新时代我国民法调整的发展趋向
一 确立公共利益规则取代公众人物理论的理由
二 名誉权法制上公共利益的具体内涵和适用标准
三 名誉权法制上公共利益原则的具体适用规则
四 名誉权诉讼中公共利益原则确立方式:案例指导制度
第六章 舆论监督与名誉权法律冲突的行政法调整
**节 传统媒体时代名誉权法律冲突的行政法调整
一 名誉权保护的行政立法
二 规制舆论监督的行政立法
三 行政法调整冲突存在的不足
第二节 网络媒体时代互联网内容治理的行政立法
一 我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法律框架体系
二 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监管相关立法存在的不足
第三节 互联网平台内容治理的行政法规制
一 网络平台权力的内涵
二 网络平台权力的主要形态
三 网络言论自由视角下网络平台权力形态
四 内嵌于“服务协议”中的网络平台权力难以规制
五 网络平台权力公法规制的理论进路
六 网络信息服务协议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要求
第七章 舆论监督与名誉权法律冲突的刑法调整
**节 传统媒体时代冲突的刑法调整
一 我国关于诽谤公职人员的刑事立法
二 其他国家关于诽谤公职人员的刑事立法
三 刑法规定在平衡舆论监督与名誉权保护冲突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 诽谤公职人员除罪化的理由
五 取消诽谤公职人员刑事公诉的正当性
第二节 媒体变革带来的主要问题
一 传统媒体条件下诽谤罪具有除罪化的正当理由
二 网络诽谤的新特点阻却诽谤的彻底除罪化
第三节 公权力介入涉公职人员诽谤案偏好分析
一 公权力介入涉公职人员网络诽谤案的实证分析
二 网络条件下刑事诽官案的主要特点
三 诽谤公职人员刑事公诉的个案分析
四 公权力介入公职人员网络诽谤案的原因分析
第四节 新时代涉公益网络诽谤的刑法调整方向
一 取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诉理由
二 将是否启动诽谤罪公诉程序的主动权交由被害人自主选择
尾论 化解舆论监督与名誉权法律冲突的新条件
一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有助于舆论监督的制度化
二 新闻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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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延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室副主任、副编审,目前从事智库研究编辑工作,兼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传媒法、网络信息法学。曾在《新闻与传播研究》《求是学刊》《北方法学》《河北法学》等权威或核心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并有学术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撰写的多篇研究报告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奖二等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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