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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犯罪论(第二版)(中国当代青年法学家文库·实质刑法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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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30031162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448
  • 出版时间:2022-11-01
  • 条形码:9787300311623 ; 978-7-300-31162-3

内容简介

教义学的态度和方法,通过对我国刑法知识的批判性思考而展开探索,因此本书不仅仅是对刑法的一种态度和研究刑法的方法,而且是一个以刑法规范为起点而形成的知识体系。本书深受古典黑格尔法哲学(而非新黑格尔主义法哲学)和现代新康德主义法哲学(而非古典康德主义法哲学)的影响,但又对它们的法哲学立场与观点进行了基于当下时代与作者个人立场的扬弃。基于犯罪论体系对刑法研究范式之影响,主张我国刑法学研究应实现从经验论到规范论之转型。

目录

目 录
上 篇 实质的犯罪论之提出
**章 犯罪论体系的去平面化与阶层化 3
一、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如何促进平面四要件体系形成 4
二、主客观相统一体系核心问题:平面化之分析 7
三、主客观相统一平面体系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危害 13
四、结 语 47
第二章 三阶层抑或二阶层:阶层体系之选择 51
一、三阶层vs二阶层:当下中国犯罪论体系新争点 51
二、中国三阶层的性质:形式古典犯罪论体系 54
三、实质二阶层:中国三阶层“分离命题”破解之必然 57
四、结 语 83
第三章 罪刑法定原则与实质二阶层的法治根基 85
一、我国刑法目的、任务与罪刑法定原则立法存在的问题 85
二、我国罪刑法定原则功能、使命的错位与社会保护功能的强化 89
三、实质二阶层体系与经典罪刑法定原则法治理念之契合 92
四、结 语 102
第四章 犯罪概念“但书”与实质二阶层的出罪功能104
一、《刑法》第13条犯罪概念“但书”出罪功能之肯定105
二、“但书”出罪功能于平面四要件体系定位之尴尬 108
三、实质二阶层体系与“但书”出罪功能之自洽性 114
四、结 语 122

中 篇 实质的犯罪论之本体
第五章 实质二阶层的客观违法性理论:结果无价值论 127
一、人的主观要素、结果/行为无价值论与阶层犯罪论体系 127
二、主观要素的性质与地位争点:违法性要素抑或有责性要素 128
三、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之批判:对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冲击 132
四、少数特殊主观的违法要素:结果无价值论立场的展开分析 140
五、结 语 155
第六章 实质二阶层客观违法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问题 156
一、问题的由来 156
二、客观归责理论的定位:因果关系理论抑或构成要件理论 157
三、客观归责理论作为解决因果关系问题理论的系列质疑与批判 164
四、实质二阶层体系下因果关系理论的方向:相当因果关系说 184
五、结 语 190
第七章 实质二阶层主观责任构成要件中过失犯的本质 192
一、过失犯的本质:结果预见义务抑或结果回避义务 193
二、新过失论之提倡:以结果回避义务作为过失犯本质 194
三、新过失论立场定位:结果无价值论或行为无价值论 204
四、如何运用新过失论限定过失犯的刑法处罚之范围 210
五、结 语 219
第八章 实质二阶层主观责任构成要件之期待可能性理论 221
一、实质二阶层规范责任论视野下的期待可能性理论问题 221
二、主观责任视野下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现实情况与功能分析 224
三、调节性刑罚恕免事由:期待可能性理论应有的功能定位 233
四、期待可能性理论作为刑法调节性法律原则之调节范围 237
五、结 语 246

下 篇 实质的犯罪论之展开:以共犯论为链接
第九章 客观实质共犯论:实质二阶层体系的试金石 251
一、共(正)犯理论发展动向:客观实质共(正)犯论 253
二、客观实质正犯论的学说态势:当今正犯理论主流学说 265
三、实质二阶层犯罪论与客观实质正犯论体系上的一致性 272
四、兼论―――区分制正犯体系之提倡与单一制正犯体系之反对 284
五、结 语 287
第十章客观实质共犯论视野下的共谋共同正犯论(一) 290
一、共谋共同正犯:以客观实质共犯论为背景 290
二、共谋共同正犯理论的来源、发展变化与现状 291
三、中国刑法语境下共谋“共同犯罪”到共谋“共同正犯” 297
四、共谋共同正犯的成立条件:基于限缩之立场 309
五、结 语 327
第十一章 客观实质共犯论视野下的共谋共同正犯论(二) 328
一、我国刑法共谋共同正犯的理论误区及成因分析 328
二、共谋共同正犯论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一致性 358
三、共谋共同正犯的处罚原则:部分行为全部责任 361
四、结 语 368
第十二章 客观实质共犯论视野下共犯脱离的判断基准 370
一、案例引发的思考:如何认定共(同正)犯关系的脱离 371
二、规范的因果关系遮断说:共犯脱离的判断基准 373
三、脱离基准的具体化:规范的因果关系遮断说之贯彻 380
四、结 语 397
参考文献 399
代跋 实质二阶层体系与中国刑法研究范式转型 419
后 记 433
第二版后记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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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 “面临严峻的挑战” 已是不争的事实,其中,改良派与激进派的观点*为引人注目。改良派主张在维持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基本框架和格局基础上进行技术性改良, 其方法大抵是对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作部分要件增删、名称置换或诸要件之间顺序的重新排列;激进派主张抛弃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基本架构,实现犯罪构成的阶层化,因此,激进派实为 “推倒重来论者”。激进派的观点是当下颇为有力的学说。虽然激进派内部存在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的 “三阶层”与客观违法构成要件与主观有责构成要件的 “二阶层”之间的观点分歧,但其共性是,犯罪论体系的建构应由传统平面体系演变为阶层化体系。 阶层化体系遵循客观到主观的定罪思路,其背后体现了刑法客观主义立场;提倡阶层化体系,首先就应对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平面化特质进行深刻反思和剖析。而支撑平面化犯罪论体系的是我国刑法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这决定了检省传统犯罪论体系平面化特质理应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进行。然而,刑法学者虽然早已提出我国 “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是平面化”的命题,也早已展开过对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批判和清理,但联系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展开对犯罪构成理论平面化特质的系统探讨付之阙如。为此,下文拟以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为视角,对我国犯罪论体系平面化的有关问题展开剖析,这些问题大致包括:为何说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体系是平面化的?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与四要件体系平面化形成之间有何关系? 四要件体系的平面化特质给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带来了哪些危害? 我国犯罪论体系如欲发挥作为犯罪成立阀门之作用,如何在主客观相统一向客观主义演进过程中寻找根基? 等等。概而言之,即联系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平面化展开为什么 (形成)、是什么 (表现)和有什么 (危害)等方面的分析,以期为犯罪论体系阶层化的探讨提供更加充分的理论前提。

作者简介

刘艳红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政法论坛》主编、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特聘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兼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主任、*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主任等。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1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立法公众意见综合分析及法律条文智能审查技术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类项目30余项,其中重大招标项目2项。曾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奖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实质刑法系列”——《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实质刑法观》《实质犯罪论》《实质出罪论》,《网络犯罪的法教义学研究》(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并入选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书目),《企业合规中国化的民行刑体系性立法》《法律人的谋生与谋道》《行政刑法的一般理论》《预惩协同型反腐败国家立法体系战略问题研究》等著作近10部;主编教材《刑法学》(上/下)(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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